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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恍然大悟:爱究竟意味着什么?

2019-05-21  本文已影响5人  感知主义者
让人恍然大悟:爱究竟意味着什么?

王建平:每日一文:爱的意义

爱并不好定义,人们赋予爱许多复杂含混的意义,这使得爱在生活中兼有多种功能、拥有许多身份,人们广泛使用爱的概念,使其应用模糊不清。人实际上不清楚,爱是什么?爱有什么用?人用爱来做什么?当人歌颂爱的时候是在歌颂什么?

人何时发现,自己像需要空气和水一样需要爱?这是一种本能,个体的存在,需要得到他人的支持,这种无条件的支持就是爱。爱最初表现在生殖繁衍中,表现在求偶、生殖、哺育后代的生存现象中。我们往往认为母爱是单方面的,是母体对于子体无条件的、奉献式的、不求回报的、本能的给予。这种认识是粗糙的和片面的,其实母与子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感知互动,母体与子体不是单向反应,而是双向的一种密切交流。母对子的哺育和子对母的亲密依赖传递着相互感知的快感,无论子体还是母体都是这种亲密关系的感知方,也是受益者。所以,母爱也是双向的,母亲并非只有付出,也获得了亲密的回报。

因此,愉快的感知是爱的本质。求偶更是如此,双方在偶合的过程中进行着肉体和情感的交流互动,绝不是单向的给予和接受的关系,而是双向的平等交流。伴侣在一起不只有肉体活动的快感交流,最主要的是有情感亲密活跃的互动。这是超越常态的互感关系,这是感知愉悦的良好状态,所以,异性之爱,不仅有性的快感,至关重要的是有亲密的感知关系,这是人与人沟通的极佳状态,这就是人们认知的感情现象。如果,异性相处只是基于肉体反应状态,情感处于疏离之中,没有亲密的互感关系,那种肉体感觉就只能大打折扣。这也说明,愉悦的相互感知才是爱。

我们对爱的误解很深,我们认为爱是奉献、是给予、是无私的高尚行为、是纯粹的利他、是单方(给予方)行动、是美好动机的代名词……事实上,这些行为都是人的主观认识,是为了实现人的主观目的。在很多情况下,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精神意志的暴力行为,是对实现主体(施爱者)意图的一种美化,这与真正意义上的爱的本质相去甚远。其负面效应对事实造成内在影响,造成爱的歧义以及爱者与被爱者关系的非正常状态,最大的危害是异化了爱的本质,造成人间互爱的严重缺失。当我们在赞美亲情之爱或颂扬爱的奉献的时候,我们把曲解的爱的概念神圣化、崇高化和图解化,这反而造成了爱的本质意义的危机,我们其实更加远离爱。

相反,人是需要爱的,因为只有在爱的状态下,彼此双方才能处于最佳互动的感知状态,这种情感体验最令人愉悦的,是人与人相处或人与物关系的理想状态。但是,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爱不是一个常态,爱是情感的峰值,爱仅仅是人与人关系或人与物关系的暂时现象,爱就像浪花一样,终会平息。而人的潜意识和本能中是永远需要爱的状态的,因为爱的状态,就是存在的良好状态,就是愉悦的感知存在状态。

爱在生存模式的环境中,是短暂的和稀缺的,所以我们对其趋之若鹜、奉为人间太阳。这说明了人对爱的需求和渴望,也证明了爱之不易,爱不是人间常态,人不可能一直存于爱中,生存竞争法则不允许你一直处于爱的状态下,那将会十分危险,仇恨与斗争才可能是对自己的保护。所以,爱是什么?爱是生存竞争伤口的弥合剂,爱是生存冲突的缓冲剂,爱是生存理念下的一种权宜性策略。

人为什么常常泪流满面,那是我们为爱的出现而感动;人为什么又掩面而泣,那是我们为没有爱而伤心。人需要爱,人不想要一个无爱的人间。问题是,怎样才能有爱?怎样才能永远处于爱的状态?或许,人们并非需要一个爱的名义,而是需要爱的状态和爱的本质。这就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我们现行的生活体制、伦理道德、文化思想能使我们进入真正的爱的状态吗?纯粹的无另外目的的爱在人们渴望与要求下能长驻人间吗?特别是在人们对爱的意义充满误解的情况下。

人们的愿望不会以爱的名义来实现,也不会以爱的方式来完成。那是人们还没有想象到的状态,人们会在感知生活模式以及感知伦理模式中实现爱的目的。那时不称之为爱,是美好的感知愉悦。在感知共同体中,人与人、人与物是整体关系,不再呈现分离状态,亲密无间是人间常态。人与人在共同的感知利益中生活,不再相争,不再隔阂,爱的功能性作用丧失,但爱的亲密状态却一直保持。那时人没有理由生分,没有任何理由不爱他人和不受他人所爱。人与物互为对象,不再是单向的利用关系,存在的宗旨和目的只有一个——感知愉悦。愉悦态就是爱的实质,人们不再需要爱的时候,爱已经是生活的常态,爱早已成为存在的本态。

人不再呼唤爱,人就是爱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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