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是杯鸡汤,那就让我先干为敬吧!
近期,在读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些什么》,这本书像是以跑步作为基轴的一本回忆录,我想简单写篇读后感来回忆一下。
现在的自己认为,能从一本书中学习到一点东西,那么便是值得读的,哪怕那么点东西是众所皆知的,但是它能给自己的心灵带来一些思考。
浅说下这本书给我带来的领悟:
我知道对感兴趣的领域和相关的事物,按照与自己相配的节奏,借助自己喜欢的方法去探求,就能极其高效地掌握知识和技术。
以前的自己,会常常地羡慕周围处处闪闪发光的同龄人,这种情况其实真的很常见。当你身边有这样一位女神,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她成绩优秀、相貌清秀、才艺出秀,现在步入社会的大门,更是让你望尘莫及,精致的妆容、优雅的谈吐、出众的能力,这样的姑娘当然会令人羡慕、喜欢。
我看过很多的文章,谈及这方面大部分会指导读者去学习这些出众的人身上闪闪发光的地方,指导读者去努力的学习工作生活,直到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他人眼中羡慕的对象。
又何必呢?朋友们,正是有了各色各样的人,这世间方是世间。我们为什么不去好好的做自己,努力的学习工作生活没有错,而不对的是,我们每个人身上优秀之处各不相同,并且自己身上优秀的地方可能在不同人眼中还不一样,正如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般。
关键的是自己要知道自己擅长的事、自己喜欢的事,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方法去思考去探求。
随及想起,随着抖音的兴起,越来越多“反抖音”文章开始普及火爆,其实,你有你喜欢刷的知乎豆瓣,我有我喜欢看的抖音快手,两者并没所谓的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之分。就好比你在宿舍喜欢玩游戏追剧,我喜欢看书写文章,你喜欢听流行音乐,我喜欢听古典音乐,你喜欢看霸道总裁爱上我,我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并没有看书瞧不起打游戏、古典音乐瞧不起流行音乐等等之分。
其实能知道自己喜欢去做什么,这已经是件很开心的事了。你可以从你喜欢的事情上去拓展相关的知识领域,从而有兴趣的学习到更多以前并不知道的知识。
就好比你喜欢看言情小说,你也许一看起来就没日没夜,以至于日夜颠倒、茶不思饭不想(别问我怎么知道,我就是个这样的人),这个时候你要注意你的喜欢是哪个程度上的喜欢,如果仅仅只是消遣的喜欢,那么咱就消遣消遣。
如果你是相当的喜欢,认为自己的一辈子都会持续的喜欢,那么你可以去研究,自己去创作。
也许你会觉得我就说说,说起来多简单,你要做起来简直就难于上青天。
我想问问,你可能也想过,你真的有开始动手嘛,你如果已经着手了,那么咱就一起坚持下去吧,何况,万一成功了呢?
并且,我们做着自己开心的事情,难道不已经是个很棒的经历了吗?即便其中万千苦难在等着你。
这些与我在书中看到的学习到的另一点是相互呼应的:
别人自有别人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这样的差异产生了细微的分歧,数个分歧组合起来,就可能发展成大的误会,让人受到无缘无故的非难。遭到误解、受到非难绝非愉快的事,还可能使心灵受到深重的创伤。这也是痛苦的体验。
这样的苦痛和创伤在人生中其实很有必要。仔细想一想,正是跟别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确立自我,一直作为独立的存在。
以前的自己看书无疑看的是剧情,非常喜欢看小说类书籍,看着自己在一个个作者的笔下世界游荡着穿梭着,觉得这是件异常高昂幸福之事。
现在的自己看书的范围比以前宽阔了,我会在书中思考不同作者的用词描述,研究作者的叙事方法。
现在的自己想认真的写作了,即使我每天打开电脑脑袋里却想不出零星半点的话语,即便我脑子里冒出来的一个个脑洞有始无终,但是我很快乐啊,瞧,我每天都在做着自己热爱的事。
竭尽全力埋头苦干还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开手了。然而,如果因为模棱两可、三心二意以失败告终,懊悔之情只怕久久无法拂去。
在这里,我想用以前看到的一句话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