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课——有些人,不能同情
昨天的磁共振结果出来了——骶骨骨折,也就是说我的尾巴骨断了。看了医生,医生让我休息半个月,在家静养。
我第一时间把各种单据先后顺序拍给小王,一共花费2200多,我让她赔付我3000就行,毕竟,人没大事,我就谢天谢地了。
但是,她立马回复:“1500元,一次性解决,以后任何事都和我无关。如果不同意,一起去交警,有程序吧。还有,如果1500不满意,你自己去找当事人吧!和我没关系!”
我一看,立刻联系了交警,说起我和小王的沟通情况,交警一迭声地说:“要的不多,不多,可是不多。”
之后就是交警和她联系了……
昨天睡觉前,交警给我电话,说他问小王肇事女孩的信息以及父母电话,小王一概说不知道,可把他气坏了,说:“她不说,我就查不到她吗?”
今天一大早,警察潘警官又给我打来电话,说快被她气死了,整个一个法盲啊,说啥都说不通,还说警官向着我。让我再打电话商量赔付的事。
我给她发微信(考虑到这样有依据),说明自己的身体情况,她竟然说:“骨折你还能走路?你自己心里清楚,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
我说:“你说不相信,你指定医院指定医生,我们重做检查,如果有误,我自己掏钱。我还可以去做个伤情鉴定,骨折是轻伤,你自己搜搜,轻伤在法律上是什么意思。”
然后她就说:“那个孩子和她不熟,只是亲戚家的,还不到18岁,她没钱,如果起诉了,她也没钱给你们!”
其实我们的本意,也不是想要她赔多少钱,身体无大碍,就已经感恩戴德了。只是要对方个态度,我也没想到事情竟然闹到这么不堪的境地!我自知自己也不是多么善良的人,但是起码的原则是有的。
本来考虑到对方还是个孩子,简单尽快解决就行了,毕竟,她也不是故意的,对吧?可是,她这样讨价还价,丝毫不顾及我的疼痛,我心里很不平衡。所以我告诉她:“要么该怎么赔付怎么赔付,要么去交警有程序,然后起诉,四处都是监控,谁也别冤枉谁。”
刚才,潘警官给我打来电话,说让我别生气,明天他再找小王谈谈,不行就走程序,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遇到这件事,感觉交警也真是不容易,各种纠纷各种事故各种性格的人……还能一天几个电话问我沟通情况,真是要给济南交警点个大大的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