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与民宿
2020-12-05 本文已影响0人
黛荷翁诗画
《民俗与民宿》
作者:黛荷翁(原创)
民宿 民宿 黛荷翁作品选 黛荷翁作品选民俗,社会文化范畴里的概念。一般是指“社会群体或民族”,在“社会演进和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较为稳定或世代相传”的“民间的、传统性的、文化类”的“事项”,具有“丰富百姓生活,增加凝聚力”等作用。也可将“民俗”概括为:现代农村或“民间”流行的“风尚、习俗、习惯或文化”的综合。
中国农村广袤历史悠久,各地形成有不尽相同的民俗。
民宿,其概念和范畴较小。一般是指,农村和农民,结合“当地民俗”以及“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或农林渔牧生产活动”,利用“自有空房”或“单独建立设施”,以“不同于传统饭店旅馆”的“家庭副业经营”方式,提供给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或活动场所”。
民宿,上世纪六十年代在英国出现,因为它能“让人体验当地风情、感受民宿主人的热情与服务、并体验有别于以往(和城里)的生活”,因此“蔚为流行”。有人认为,民宿旅游风潮(流行风),从原属“低度发展行业“中脱颖而出,呈现出“欣欣向荣景象”,甚至改写了“旅游型态”。
在中国,有的地方,即使是“农村脱贫战略”引导,有时(尤其前些年,初期)也并不是农民自发进入所述“民宿产业”,它们多数由城市移师农村的房地产、农业产业房地产或旅游房地产中的一部分组成,且尽力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和过程。
比如,深圳较场尾民宿(见图)和“慢时光”等“涉农甚至非涉农休闲旅游形式或形态”,可以说都是“中国民宿发展阶段”的写照。
(个人文字,多多批评,请勿转载节录,两幅黛荷翁绘画作品,使文章图文并茂,凑凑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