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封疆大吏,总督和巡抚哪个官职大?清朝究竟有几大总督?
在以清朝历史为背景的电视剧中,我们总是能看到总督、巡抚这样的官职名称。那么,总督和巡抚究竟哪个官职大?
实际上,总督和巡抚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封疆大吏”。其中:
“总督”在朝廷则为显官、在地方则是一方军政首脑,全称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如: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负责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官阶一般是正二品,但如果总督同时身兼兵部尚书则可官居从一品。
巡抚,掌握一省行政事务(每个省设一名巡抚),是一省的最高民政长官,全称是“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如: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官阶一般是从二品,但如果巡抚同时身兼兵部侍郎衔,则官居正二品。
因此,总督的权力要比巡抚大得多、地位也略高于巡抚,是清朝时期地方最高级长官。但是,总督(侧重军事)和巡抚(侧重民政)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隶属关系,都直接听命于皇帝。
那么,大清朝究竟有多少位总督?为什么有人说是“8大总督”,也有人说是“9大总督”,甚至还有人说是“11大总督”?
一般认为,清朝有“8大总督”。清朝初期总督数不固定,但乾隆以后成为定制,全国共设8大总督,即:直隶总督、两江总督、闽浙总督、两湖总督(一说湖广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两广总督、云贵总督。
“9大总督”其实是在“8大总督”的基础上增加了东三省总督,负责管辖黑龙江、吉林、奉天三省。但是,“东三省总督”是清朝末年(光绪三十二年,即公元1906年)才增设的,并不是常制。
“11大总督”的说法则是在“9大总督”的基础上增加了漕运总督和河道总督。但是,聪明人一眼就能看出,将漕运总督、河道总督和其他“9大总督”归为一类实有不妥、甚至有些牵强附会,因为漕运总督、河道总督都是专管某项政务的总督,而其他9个都是按行政区域划分的。
因此,总结来看,还是“8大总督”的说法比较妥当。
顺便提一句,在大清“8大总督”里,由于直隶省地处京畿要地,因此直隶总督被称为“疆臣之首”,在“8大总督”里地位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