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态情世
李渔《闲情偶寄》里,有一段关于“媚态”的论述:
古云:“尤物足以移人。”尤物维何?媚态是已。世人不知,以为美色,乌知颜色虽美,是一物也,乌足移人?加之以态,则物而尤矣。如云美色即是尤物,即可移人,则今时绢做之美女,画上之娇娥,其颜色较之生人,岂止十倍,何以不见移人,而使之害相思成郁病耶?是知“媚态”二字,必不可少。
媚态之在人身,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色,是无形之物,非有形之物也。惟其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是以名为“尤物”。尤物者,怪物也,不可解说之事也。凡女子,一见即令人思,思而不能自己,遂至舍命以图,与生为难者,皆怪物也,皆不可解说之事也。吾于“态”之一字,服天地生人之巧,鬼神体物之工。使以我作天地鬼神,形体吾能赋之,知识我能予之,至于是物而非物,开形似有形之态度,我实不能变之化之,使其自无而有,复自有而无也。态之为物,不特能使美者愈美,艳者愈艳,且能使老者少而媸者妍,无情之事变为有情,使 人暗受笼络而不觉者。
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便可抵过六七分。试以六七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三四分姿色而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则人止爱三四分而不爱六七分,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一倍当两倍也。试以二三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全无姿色而止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或与人各交数言,则人止为媚态所惑,而不为美色所惑,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于以少敌多,且能以无而敌有也。今之女子,每有状貌姿容一无可取,而能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无而敌有也。今之女子,每有状貌姿容一无可取,而能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相从者,皆“态”之一字之为崇也。
是知选貌选姿,总不如选态一着之为要。态自天生,非可强造。强造之态,不能饰美,止能愈增其陋。同一颦也,出于西施则可爱,出于东施则可憎者,天生、强造之别也。相面、相肌、相眉、相眼之法,皆可言传,独相态一事,则予心能知之,口实不能言之。口之所能言者,物也,非尤物也。噫,能使人知,而能使人欲言不得,其为物也何知!其为事也何知岂非天地之间一大怪物,而从古及今,一件解说不来之事乎?
以上是原文,引得有点多了,但没办法,否则会有断章取义之嫌。
很明显,上述的“媚态”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褒义词,明媚,柔媚,娇媚,婉媚,媚靥(酒窝),媚好,山辉川媚,柳媚花明,千娇百媚,良辰媚景等等,哪个不是魅力四射?宋吴子和《蝶恋花 春思》:“眼细眉长云拥髻,笑垂罗袖熏沈水。媚态盈盈闲举止,只有江梅、清韵能相比。”那是一种怎样的美姿娇态?
然而,“媚”的贬义一面也如影随形,恰似世有西子捧心,便有东施效颦。“媚”在赏心悦目的同时,也不忘虐心一把。如果说“吴音相媚好(辛弃疾《清平乐·村居》)”之“媚”尚作“和气,悦耳,绵软”等意思来理解的话。那“自媚于众”(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之“媚”便是“违心,附和,唯唯诺诺”了。“欲媚上官”(《聊斋志异·促织》)之“媚”则是“讨好巴结,投其所好”,“甘言媚词”(宗臣《报刘一丈书》)里的“媚”那就更恶心了,口蜜腹剑的事儿通常就是这种家伙们做出来的。
更要命的是,“媚态”一词也由褒而贬,成了一种下作相,“媚世”表演纷纷粉墨登场,“媚上”欺下变成了习惯,“媚俗”之风大行其道,“狐媚”、“妖媚”、“献媚”、“谄媚”、“嬖媚”等等那就更不用说了,仿佛是山大王麾下的喽啰,各自竞相逞媚,媚语如嫣,承欢献媚,媚主求荣的妖媚之氛遂成气候。
哈,也不知是女人变坏了,还是世态变坏了,打量“媚态”时的心思悄然已变,毕竟相由心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