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保险的故事

2022-08-06  本文已影响0人  沈心恩

20世纪30年代,人们对保险还比较陌生,《申报》就开辟了“人寿保险”专刊。

1933年4月9日的专刊里刊登了胡适先生精心构思的一则广告,用的是胡适先生的手迹。原文如下:

人寿保险含有两种人生常识:

第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壮年时要做老年的准备,强健是要做疾病时的计划。

第二,“日计不足,岁计有余”,所以细微的金钱,只须长久的继续,可以供重大的用度。

胡适不仅愿意宣传保险,自己还购买了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

他在1935年12月30日的日记中,曾提到:“到浙江兴业银行,到中孚银行,把寿险费及书籍保险费还了。”

这次交保费的记载,至少看出,胡适将自己的健康和个人藏书,纳入了年度的保险计划中,才会在日记中郑重地记录下来。

1949年胡适离开大陆到美国定居,直到1958年赴台。并未能像在中国大陆那样,有计划地试试个人保险计划。

这导致她一度贫病交加,心脏病复发入院治疗时,医疗费也没着落。实际上,他曾想过在美国购买保险,但因年老多病,被拒之门外。

对此,他不无感慨得说;“美国资本主义很坏,我想买保险,他们嫌我年纪大,嫌我有心脏病...”

后来,还是蒋介石托人办理,才吧胡适入院的医疗费结清,解了胡适投保不得、捉襟见肘的窘境。

他还曾将保险与人生伦理联系起来,写了一段著名的有关保险意义的名句:

“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做明天的准备,生时做死时的准备,父母做儿女的准备,儿女幼时做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豁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做到这三步步的人,才能算作现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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