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律师关于诉状的5大困惑
刚成为实习律师的第二天,带我的老律师喊我写一份诉状。
我懵了。
新人律师关于诉状的5大困惑尽管之前已经把老律师写过的诉状文档拷贝了一份,我依然懵了。
拿到律师证后的一年,我考进法院,成了一名助理法官,一年见了300份诉状以后,做律师时那些关于诉状的疑问慢慢得到了答案。
1.要不要写联系电话。
答:要写,一定要写,为了方便送达。
我做律师时,曾经问过带我的那个老律师,要不要在诉状原被告基本信息后写上电话,她给我的回答是可写可不写,但进法院一年以后,我觉得这个回答是错的,请你一定要写,原被告都要写。
法官拿到案子,第一件事是送达应诉手续,如果没有电话,法官会一脸懵,然后找到你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原告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给原告打电话,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电话。工序多了一道,你说法官烦不烦。
写电话的好处,法官看到电话就会先跟被告联系,如果被告属于没经验也好忽悠,或者解决问题态度积极的,就会自己领应诉手续,到时候法官就不会给你打电话让你带着他去找人了,大家都省事,开心。
如果被告不来,也不要紧,只要电话通着,法官可以写个邮寄单子,给对方邮寄送达,对方如果收了,又送达掉了,法官不会因为送达头疼,也不会因为送达烦你,开心。
但是,写电话的作用仅止于此。
如果他还是不接,那法官还是要麻烦原告带着他去找人,或者到当地做个笔录发公告。
2.要不要写案由。
答:分情况。一般不需要写,当案件属于特殊情况时需要写。
案由在现在的诉状中越来越少见了,基本没见过,我认为一般情况不需要写。
但是遇到以下情况,我认为还是需要写的。例如,侵权与违约竞和,物权与债权竞和。
因为举证责任的不同,所以要慎重的选择基础法律关系。
我遇到的有这样的情况,律师书写诉状仅陈述事实,不书写所依据的请求权基础,即相关法条,所以立案庭就斟酌着定了侵权纠纷,结果开庭时原告所举证跟侵权完全不靠边,基本上按照合同纠纷来举证,这就导致最后判决难写,整个案件审理过程思路也不清晰。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沿海地区涉外、涉港澳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一个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有时可以同时产生两个法律关系,最常见的是债权关系与物权关系并存,或者被告的行为同时构成破坏合同和民事侵害。原告可以选择两者之中有利于自己的一种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不应以存在其他诉因为由拒绝受理。但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分别以不同的诉因提起两个诉讼。”
所以,建议在以上两种情况时写明案由,或者在诉状后面写明所依据的法条,方便立案庭确定案由。
3.诉状是否需要事无巨细
答:不需要,能陈述出基本情况即可。
我刚做律师那会嫌弃带我的律师写诉状太过简单,一个民间借贷案件两句话陈述事实,后来有了经验以后,发现这样写的好处是,不给被告太多信息。
因为实务中往往没有庭前交换证据这个环节,开庭即实战,上来就是干。
往往都是开庭的时候才第一次见到对方的证据,知道证明目的,你诉状写的太详细,底牌亮的太彻底,大多时候并不好。
但是也不能太过简单,要写的简要,写出主干,细枝末节可以省去。
4.诉状的格式。
原告:张三,男,1999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XXX市XX区小学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11111111111111。
被告:李四,男,1999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XXX市XX区小学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2222222222222。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XX万元,利息XX万元(按月利率2%,自2018年1月1日计算至2019年1月1日,以后利息另计);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时间最好空着,因为现在有的法院立案难,可能去一回两回的立不上案,先空着,排到你了再写不晚。
5.写好诉状后,立案需要携带的东西。
原告跟着去的情况下:诉状(被告人数+1份),基础证据复印件,原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公函一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有钱的银行卡一张。
原告不跟着去的情况下:诉状(被告人数+1份),基础证据复印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公函一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有钱的银行卡一张。
以上,是我做律师时对诉状产生过的疑惑,欢迎大家补充交流~
同为法律新人,欢迎指教,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