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医保卡里的钱全家都能用,3月1日开始!

2019-03-06  本文已影响0人  evist

日前,从四川省人社厅官网获悉,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依照《通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将被扩大,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一系列就医购药费用。这一次的政策调整,主要是为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共济功能,方便参保职工就医购药。

1、医保个人账户都能给亲人支付哪些费用?

根据《通知》,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3类费用。

第一,是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挂号)、门诊特殊疾病(含定点药店)、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

第二,是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与疾病治疗和医疗康复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费用。

第三,则是在统筹地区内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照护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者,以后,父母妻儿包括公婆岳父母,都能使用你的个人账户金额来刷门诊、住院、健康体检等项目。

该项规定将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在过去,不管是在职职工还是退休职工,如果身体好,医保账户里的钱不怎么用,每当一个医保年度结束时,医保“历年账户”里就会有许多结余;而父母年纪大了时常要配药,医保账户里的钱往往不够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孩子没有个人账户,生病住院都是现金支付医疗费,更是加重了家庭开支。

针对这种现象,很多省市在医保方面做出了完善并实行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制度,也就是说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

2、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如何使用?

1.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医疗保障费用主要有哪些?

(1)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本地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

(2)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2.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对象有哪些?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对象主要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近亲属”),近亲属须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3.近亲属能直接使用家庭共济的医保卡去医院就诊吗?

不可以!授权绑定近亲属后即时生效,被授权人持其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其参保险种所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结算医疗费用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从的个人帐户历年结余支付。“家庭共济”使用的是授权人历年结余的资金,社保卡不可共用。

4.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不是一张社保卡可以全家通用?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是一张社保卡全家通用,也不是一个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可以全家共享。授权绑定社保卡后,参保人员仍要持本人社保卡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违反规定授权给不符合条件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或出借个人社保卡给他人使用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按规定处理。

5.参保人如何办理授权个账代付手续呢?

以唐先生为例,妻子张女士想使用唐先生的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用”,那么唐先生只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提供医保卡原件、身份证原件)、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张女士的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办理授权绑定手续即可。

若职工参保人需要变更或是解除授权绑定关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提供医保卡原件、身份证原件)、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办理。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家庭成员的共享,具体的规定和绑定流程可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咨询。

3、使用医保卡,还应该注意啥?

之前浙江省曾发生过一起案件:邹某患有有高血压,因其只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较少,而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报销不少医药费。她就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最终母女双双获刑。

这个案件一出,导致很多不明真相的小伙伴非常疑惑:“难道不能用家人的医保卡买药?”

我们来看下浙江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里是怎么说: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即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说白了就是,你账户里有钱多的,可帮助近亲属支付医保费用。

社保账户里的资金,是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部分构成,社保卡的使用规范中也明确规定,社保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让、转借。就算个人部分可以自由使用支配,而报销的费用来自国家的社保基金,理论上应属全民的公共资金,不可非法占用。如同商业保险不可以冒用家人的账户骗保一样。

该案例提到的母女获刑是因为他们冒用了亲属的医保卡,并且不是直接用医保卡余额买药,而是通过统筹基金再报销了1万余元,这意味着母女俩在诈骗医保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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