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灵活使用串联型、并列型

2020-03-10  本文已影响0人  生物GO

现在我们思考一下在阐述结论时该使用串联型还是并列型。
根据严格规则判断的一般(升级降级或惩罚等)用串联型(事实+规定),而需要从多视角根据状况的变化做出判断的(新事业的开始或新商品的销售等)则该用并列型(事实的积累)。
比如,员工有不恰当的行为,判断做何惩罚时该用串联型。
(理由1:事实)“员工A故意将公司信息泄露到外部。”
(理由2:规定)“根据公司规定故意将公司信息向外泄露的员工将被解雇。”
(结论)“员工A将被解雇。”
另一方面,在Cool Biz(清凉商务)的活动中能否穿中裤,这个就需要观察周围的情况,用并列型来判断的例子也很多。
(理由1)“竞争对手A公司员工穿着中裤。”
(理由2)“一流企业B公司员工也穿着中裤。”
(理由3)“创新型企业C公司员工也穿着中裤。”
(结论)“本公司也从今年开始允许穿中裤。”

看规则的串联型、看周围的并列型

根据规则判断→串联型
根据周围情况判断→并列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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