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来了!

2019-01-03  本文已影响5人  糖小锥

相传古代有一种叫“年”的怪兽,生性凶残,有人若是不小心惹恼了它,它一定会张开血盆大口吃掉对方,而且每到除夕它一定会来为祸人间,后来人们为了赶跑“年”,每到这一天就燃放鞭炮驱邪避凶,后来这一天就变成了中国的年。

“年”来了

2019年的元旦,本是个歌舞升平,吉祥如意,天降瑞雪的好日子,可是一则新闻无情的击碎了人们的三观:

2018年12月31日晚7时左右,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三塘镇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名2005年6月4日出生、身高163厘米的男孩罗峰用铁锤砸伤亲生父母后逃离现场。当地警方对提供线索抓获嫌疑人的奖励现金1万元,对发现嫌疑人直接抓获的奖励现金3万元。

一个13岁的男孩,

用铁锤将亲生父母砸至重伤后潜逃,

其父母最终全都不治而亡。

惨案发生以后,有与他家相熟的网友发帖爆料称:罗峰的家里很穷,但是父母对他期望却很高,罗峰正在某中学上初一,成绩中等,平时也没有不正常的情况。为了儿子的学习,其父亲在这学期刚刚给他转到了一所好一点的中学,罗峰平时就寄宿在亲戚家。可是转学后,罗峰不但学习没有长进,还沉迷网络游戏,经常逃课去网吧玩游戏。元旦放假前一天,罗峰的父亲和班主任在网吧里将其找回来,而且把父亲给的1000元学费预交款花的只剩下200多元。猜测可能罗峰回家后遭到了父亲的训斥,才有了那种大逆不道的行为。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这条新闻虽然耸人听闻但又似曾相识呢?

是的!仅仅在不到一个月前的12月2日,

湖南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发生一起杀人案,

凶手是12岁的小学生吴某,

接连对母亲疯狂砍了20多刀,34岁的母亲陈某绝望的倒在自己的血泊中。

只因他在家里偷偷抽烟,被母亲无意中发现后教训了一通,这个12岁的“孩子”便举起屠刀砍向了自己的母亲。

然而比起这血 腥的一幕,后来发生的事情更令人不寒而栗。

确认母亲死亡后,吴某先把两岁弟弟哄睡着,然后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再将作案的菜刀扔到了鱼塘中毁灭证据,期间用母亲的手机接听电话,回复微信,甚至还用母亲的口吻替自己向班主任请了病假......

直到第二天,邻居发现了异常叫来了吴某的外公,他若无其事的开了门并告诉外公:“我妈去外面了,没在家”。

他的外公相信了他的话带他和弟弟去吃了早餐,到中午越想越不对的外公再次前往他家并到了二楼,才看到自己的女儿血肉模糊的躺在了一片血海之中,而此时吴某的说辞是:“母亲不是我杀的,她是自 杀”。直到警察讯问,他才承认自己杀了母亲。

后来警方带他回现场了解情况时,他站在现场,在笑。

被问及为什么要杀母时,他说:“我就是恨她!”

后来吴某的外公对媒体说:“他从小父母一直在外打工赚钱,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爷爷奶奶的娇惯溺爱,把孩子宠坏了,让孩子性格叛逆,还有各种坏毛病比如说偷钱、经常动手打人、爱玩手机、不听话、逃课......两年前,女儿生了第二个儿子,这才开始在家带吴某。见到儿子身上的坏习惯后,女儿就忍不住管教。当晚应该是吴某抽烟,他妈妈就用皮带抽他,他拿了菜刀就把他妈妈砍了。”

血海深仇,指的是因亲人被杀害而引起的极深的仇恨,可是什么让一对母子走到这一步?仅仅是因为妈妈管他抽烟,他就能举起菜刀活活砍死生他养他的母亲?然后还能平静的处理现场,哄骗家人,和老师请假!

同样让人瞠目结舌的还有这个案件的后续发展,因吴某不满14岁,不能进行拘留或进少管所,所以被警方“依法”释放,由家长接回监管。

可是,他的监护人想让他重返学校继续学习,可以想象学校的其他家长们听到这个消息是何等的恐惧和抵触,自己的孩子将和一个弑母凶手在一个教室中学习,在他年满14岁之前,如果有人不小心激怒了他,那么无论发生多么恶劣的后果,他仍无需为此负责。

在众人的强烈反对下,他没有去学校上学,而是由专职教师对他一对一的补课,而他的父亲并不满意这个安排,要求“能不能政府帮忙接受教育?”他的奶奶抱怨孙子不能和普通孩子一样上学,当地的教育局一度给出的方案是调到不认识他的学校上课……现在得到的最新信息是:吴某将被送往长沙一家机构接受为期3年的管束教育,而他的父亲将继续外出打工。

再回头看看这次衡阳男孩罗锋,他用更残忍的手段杀害了父母,现在虽然在逃,落网只是时间问题,可是就算落网结果会有不同吗?同样未满14岁,同样不用负刑事责任!

在英国,法律针对10岁以上不满14岁的公民,有“恶意补足年龄”的特殊规则。这个年龄段的少年,未达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如果被证明“对危害行为有辨别能力”却依旧有意为之、进行犯罪,就要接受法律制裁。

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否也可以补充类似的规则?否则法律保护了这些双手沾血的未成年,却让其他未成年们何去何从?

都是受害者

这两个男孩犯下傲天大罪固然可恨可恶,可是他们有何尝不是“受害者”呢?

吴某和罗峰有个共同点,都在成长期间有很长的一段时间缺失了父母的参与。

吴某是典型留守儿童,他未满半岁父母就外出打工,由爷爷奶奶将他抚养长大,同样留守农村的祖辈给与的更多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抚养,让娃吃饱,穿暖,不生病不出事就已经是优秀了;罗峰则是长期寄养在亲戚家。

但是父母能给与的爱却是无法替代的,亲子间如果有良好的互动将对孩子的社会化发展,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都有着莫大的益处;而由父母来督促孩子的学习也有助于成绩的提高、认知能力发展和情感适应等;更不用说父母若能精心的呵护孩子宝贵的好奇心、培养孩子旺盛的求知欲,将能极大的激发孩子探索未知世界的热情和兴趣,而这些正是孩子智力与素质能力发展的必经之路。

这两个缺失父母之爱的孩子,因为没有被爱过,所以也不会爱人,对待这个世界他们有的只有冷漠和怨恨。而同样错过孩子教育关键期的父母骤然面对令人失望的儿子,愤怒却又无能为力的他们也只能揍一顿,盼望着可以出现“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奇迹,等来的却是孩子举起的菜刀和大锤。

惠特曼的《有一个孩子每天向前走去》这样写道:

有一个孩子每天向前走去

他看见最初的那东西

他就变成那东西

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

如果是早开的紫丁香

那么

它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

如果是杂乱的野草

那么

它也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

这两个悲剧的背后,是每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都必须正视的问题,教育孩子不应该是命令,也不是服从,更不是扔给祖辈不闻不问,缺席他们整个童年的成长!

孩子们需要的是父母正确的教育他们该怎么懂事,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耐心聆听他们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分析,给出建议,但是让他们自己做决定,这样才能让孩子们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走的更稳,更远,更正!

从前赶走“年”用的是鞭炮,而现代的“年”我们该用什么来驱赶呢?不如试试紫丁香吧!

愿每个孩子前行的路上都开满紫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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