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培永:马克思阶级概念的当代理解——读书笔记239
【陈培永:马克思阶级概念的当代理解——读书笔记239】
陈培永:马克思阶级概念的当代理解——读书笔记239历史上的今天。171年前的1848年2月24日,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在英国伦敦正式公开出版单行本。这一年马克思29岁,恩格斯27岁。
八十年代初我读大学的时,读书很不认真,一直傻乎乎地以为《共产党宣言》理所当然地就是秘密的革命纲领。因为《宣言》里强调“一个幽灵”、“阶级斗争”、“消灭私有制”和“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等等。
后来我才意识到,原来《宣言》一直都是公开出版的,还在欧洲各国以多种文字多次公开出版。
当年我就非常的诧异,英国反动的资产阶级政府和警察,居然如此的无动于衷,不仅没有请他俩“喝咖啡”,也没有禁言销毁,更没有把他们投入监牢严刑拷打,当然更没有“意外死亡”。相反,马恩都在英国自由自在地生活着。马克思可以自由自在地发表文章,可以终身免费在大英图书馆里自由自在地读书和写作;而恩格斯,一直担任他的大资本家父亲的代理人,在英国自由自在地管理着一家大型纺织厂……
关于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今天我读到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陈培永的《马克思阶级概念的当代理解》,这篇文章刊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2018年第11期。这篇文章很长,转载文章最后两段内容如下:
阶级分析法的使用是有限度的,它只是社会分析方法的一种,不是全部,不能用阶级分析包打一切。产生社会分化的原因不仅包括阶级,还包括民族、宗教、阶层、性别、人种等等,阶级分析法应结合其他分析方法一起使用。不能以阶级身份武断地将社会成员绝对地对立起来。
不能以阶级身份武断地判断个人的道德品性。现实的、具体的个人虽然处于阶级关系中、处在某个阶级中,并不代表他就必然沾染上这个阶级的特性。一个人可以同时作为阶级的个人,也可以作为有个性的个人,他可以有超越某个阶级的道德观念,他的阶级身份也不是固定化的、不可改变的,他有可塑性,他有自主性。阶级分析法作为社会分析方法,而不是个人分析方法,不能将阶级胡乱套用到某些具体的个人身上,人为地宣布他的某个阶级身份,而将其置于自己的对立面。
20190224读书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