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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温暖的贼

2018-06-30  本文已影响76人  夏花灼灼秋叶粼粼
《偷书贼》——温暖的贼

看了一篇关于纳博科夫和徐志摩的文章。他俩在历史上似乎没有交集,除了他们都在剑桥读过书。徐志摩晚了一年去,作为国王学院的特别生,不算是正式注册的剑桥学生。苏维埃推翻了一个巨大的帝国,纳博科夫作为流亡的贵族辗转于英国,德国和美国,那个时候,他在剑桥,是一个二年级的留学生。

他俩显然素不相识,唯一的交集是都在剑桥留过学,或者都以文学的名义留下了自己对剑桥的印象。对于纳博科夫而言“冬天的寒冷让我苦不堪言……早晨起来,水罐里总是结着一层薄冰,用牙刷轻轻地一敲,薄冰立刻成为碎冰,把水罐弄出叮当的响声”徐志摩描绘了一个犹如明信片一样的剑桥“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时的纳博科夫进入剑桥的主流圈,以一个俄国贵族后裔的身份与左翼和右翼的学生做着激烈的争论——为正在发生他的祖国的革命战争,纳博科夫对这个世界始终高傲和不耐烦,被他看上眼的作家没有几个,而对英国学生作为局外人对自己祖国的评判更是不耐烦之极。那时的徐志摩正沉浸在他的人间四月天中,他只是个情意绵绵的男人,一如他的文字。

有的人在想说一件事前之前总是东扯西拉很多,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人一定避而远之。因为当你不了解的时候,几个小时后,你发现自己倾心聆听的意义其实只有几分钟,而了解这个人以后,又会从开始听就不由自主地打断和语带讽刺。那在写文章这件事上,我一定就是“有的人”,虽然我常常安慰自己,世界上的真理有限,而写字的人多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野草,不东扯西拉,旁敲侧击,明喻暗喻,编排故事,怎么积摞起绕地球N圈的文字来呢?那我扯了半天,究竟是想写什么?其实是想写一篇关于《偷书贼》的影评,不过必须声明,其实我写纳博科夫和徐志摩是有道理的,因为对于剑桥,他们那截然不同的回忆,让我要想起自己看完《偷书贼》的感受,并且迫切需要表达出来。

《偷书贼》的作者马克斯·苏萨克1975年出生于悉尼,父母分别为奥地利及德国后裔。这部关于二战时德国普通百姓生活的书,故事的来源便是他父母的讲述。

这部颇受好评的书改编成电影,在看完电影后,我发现自己就像一个在大瀑布的对面看景的人。洪流,岩石,洪流和岩石的撞击,或许用美丽、壮观来形容,但是用不上动人心魄,因为明知它在对岸。即便是貌似咆哮着来到我的身边,临近时都已经变成晴空下窸窸窣窣的水花声。

那这部电影,是靠什么因素,阻断了我对其感同身受的路途。首先是摄影,已经无往不在的数字摄影,清晰度高得令人隔膜,如李安前年的《比利·林恩的中场战事》,西方媒体普遍评论“过于逼真清晰,感觉像假的,不像电影,缺乏电影感”。这让我不得不思念起胶片时代,胶片时代的粗粒和界限模糊的色彩过渡,像生活一样有种暧昧不清的甜酸苦辣。而过于清晰的影像,令这个故事的二战背景和时而穿插的纪录片片段像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被胡乱安排在同一场景,还硬要被导演指认为他俩是同一个人。电影大部分场景都是暖黄的光源,对于拍电影而言,这是安全色。很少的场景会把颜色调到偏冷一些,但还是明亮的。这是典型的美国片作法,不会有欧洲片那种硬、冷、涩的感觉。然而对于描述战争时期的德国,美国电影的作派显然不适合表达战争的突兀阴冷,惨绝人寰。电影里穿插的记录片片段中“元首”那咿咿呀呀,短促有力的德语和电影中温柔甜蜜的美语令人更加迷惑这是发生在一个国家的事。或者说服自己相信,但那就足以消磨了电影的造梦感,梦虽然不真实,但毕竟在梦的时候,它具备真实感。

《偷书贼》——温暖的贼

这电影的名字对于中国的读者,很容易联想起孔乙己和孔乙己那句为自己辩护的话“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话来自《镜花缘》中黑齿国的一段“……所以此地把窃物之人则作偷儿,把偷书之人却叫作窃儿,借物不还的叫作拐儿,借书不还的叫作骗儿。”啊,中国文字的盛大丰富,即便是对读书人的戏谑也残存一丝温暖。

电影始终是以死神的画外音作为串接线,不像我们想象的肃穆可怕的形象,死神的语气和语言调皮拓达,亦如这部电影的暖调。

作为德国共产党的母亲,逃命天涯,将一对儿女送给别人收养。漫漫大雪之中,儿子死了,姐姐莉赛尔(女主角)悄悄留下一本《掘墓人手册》,虽然当时一字不识,只是天生地喜爱文字。

拍摄二战的电影很多,这部是站在德国普通百姓的角度。可以看到,在那个年代,如果没有参加纳粹党,普通人的生活也受到彻底的破坏。养父是个温暖而痛恨战争的人,并且得到过犹太人的救助,在战争中试图做个不参与者,几乎没有了工作机会,靠老婆给人洗衣服度日。最终还是因为街上的裁缝,被严密的检查查出名字的拼写有两个n叠写(这是犹太名字的特征),警察拖着可怜的裁缝上警车时,养父上前制止并说了几句辩解的话,被强迫从军了,幸运的是在上前线的路上车翻了,继父瘸了一条腿,得以返回家乡。

养母是个非常有趣的女人,相貌有些凶恶,刻薄,抱怨,唠叨。实际却是个温暖和缺乏安全感的女人,她爱丈夫,也爱养女莉赛尔。虽然,这爱需要人慢慢了解。为了家庭,她精打细算,到处给人洗衣服,为了不让丈夫参与这场战争。她貌似粗俗,却也听丈夫的手风琴演奏,任凭养女对认字读书的喜爱,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将战前救助过丈夫的,犹太人的儿子马克斯收留。就像养父去参军前嘱托莉赛尔——照顾好妈妈,她没有表面那么坚强。

电影的主线是莉赛尔的两段友谊,一段是青梅竹马的鲁迪,金黄头发肤白如雪的鲁迪像个精致的搪瓷娃娃,实际却是个爱好长跑的运动健将,他喜欢莉赛尔。这是一段少年的爱情,可没有少年维特的伤感。纯洁,明亮。他每天约莉赛尔一起上学放学,在街道上两个人赛跑。他陪莉赛尔在市长夫人家偷书,他俩跑到空无人迹的小溪边,对着山谷大喊——我恨希特勒。他跳到冰河里将马克斯留给莉赛尔的笔记本捞出来。他总是要求莉赛尔吻他没有得到。最后在苏联人的轰击中,他们居住的一条街被炸毁,养父养母,鲁迪都死了,莉赛尔不顾一切地吻鲁迪,穿着睡衣,脸上有脏痕,神情如安详入睡的鲁迪。

马克斯是个犹太人,长发蓄须的文艺青年。拿着一本希特勒的《我的奋斗》逃出来,躲在莉赛尔家的地下室里。教莉赛尔认字,用浆糊把希特勒的书糊成笔记本,鼓励莉赛尔开始写作。他和莉赛尔的友谊令人唏嘘不已。人类原本应该相亲相爱,和谐生长,但人性的贪婪和占有欲,很难然让人类生存的这个孤独星球不遭受战争的蹂躏。一场镜头里,暗夜,炸弹轰鸣,人们都跑到防空洞去,马克斯终于可以安全地从地下室出来,张开双臂,拥抱一下这个空旷的世界。

最后,我们必须提到这个主角莉赛尔,这是个很讨好的角色,然而这个小演员的演绎相当僵硬,欢乐悲伤的表情几乎看不出什么变化,好像一个尽力完成功课的小女孩。常常令人感觉她像一个画外音的存在,特别是在众多其它角色都演绎得相当不错的情况下。和偷书贼扣题的事件就是她给市长家送洗干净的衣服,市长夫人见她喜欢看书,就悄悄留她在那里看书,而那个时候正是纳粹政府在焚书的时候,焚书坑儒,中国历史上也是很多的,这是一种试图抹杀历史意欲重新洗牌的过程,市长夫人家这些书显然是违反规定的。后来被市长发现了,莉赛尔就悄悄偷书回去看,然后换回来。我相信市长夫人一定是知道并默默支持的,这位市长夫人不得不提一下,形貌像英格丽褒曼,端庄典雅,温柔悲悯,梳着花白的麻花辫,和她那宏大精美的书房相得益彰。书房是孔雀蓝和金色搭配的古典装饰,鎏金的精装书,一切都美极了,好像战争里的一个世外桃源。

和书相应的场面很多,最温暖的就是人们躲到防空洞时,莉赛尔为大家背诵书里的故事。人们渐渐由焦灼变得安详,沉浸在故事里。从古到今,书都是一味慰藉人灵魂的药。

读书吧,放弃战争和仇视,让人类温暖共生吧。乌托邦的梦想听起来荒谬无比,却如防空洞里的念书声,这慰藉抵达人心。

影片有遗憾,但平均下来还是一部值得看的电影,更何况这个世间,那件事哪项艺术没有遗憾呢?

《偷书贼》——温暖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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