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疫情影响迟发工资会被处罚吗?
2020-03-30 本文已影响0人
shhuli
通常说,公司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员工支付工资,否则,可能承担拖欠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风险。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爆发,目前仍在泛滥,因为本次疫情导致春节假期过后全国各地公司、企事业单位不能及时复工,复工之前不能及时向员工支付工资,是否应承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根据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部分地区法律给予了公司一定的宽限期,如深圳所在地公司因故无法在约定日期支付工资,可延长五日;北京所在地公司最迟不应超过约定支付日期的七天。如果疫情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支付工资,公司在法律规定的宽限期内能够支付的,不承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但是,尽管有一定的宽限期,但期限一般较短,本次疫情持续时间较长,目前还不能确定何时消灭,如果过了宽限期公司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向员工支付工资,是否需要承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呢?
《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如果本次疫情属于前述规定的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公司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支付工资,则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可免于承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那么本次疫情是否为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本次疫情作为一种突发的异常事件,根据现在疫情发展的状况,政府及医学界仍尚无绝对有效的方法治疗疾病和阻却疫情的传播,应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件,公司因该原因无法及时向员工支付工资,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无需承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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