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满后的悲哀

2018-03-11  本文已影响123人  秋蚂蚱

和苹果论理第一轮:

把屏幕损坏的笔记本电脑送到维修部,被告知拆机检查费几百元,如换屏幕则再需几千元。我原物带回。

和苹果中国售后服务联系,被告知如果维修部说是不在保修之列,则以其为准。我质疑:我是按流程先走维修部,再找你们。如果我没有除你们规定之外的诉求,我就会付钱修机。因为对维修部的答复我不认同,才和你们沟通。如果我们的沟通无效,你应该提交给上一层或有关层而不是已经明确告示我“除了售后服务答应免费,否则收费”的维修部。这种“足球赛”是中国国情,除非蒂姆·库克已加入了中国国籍,如不是,你们仍用“第二十二条军规”搪塞我,我将和你们死磕!

听了我的话,接线员找来技术部一位姓S的和我沟通。我提出:1,苹果提供的说明书中以及新机任何部位都没有对屏幕擦拭清洁的任何建议和警示。依据常识,苹果产品手机、平板屏幕都是玻璃材质,所以,我们也会把其电脑也视为同一材质。用眼镜液擦拭是对其产品的保护,说明书中的“恶意人为损害”不在保修之列不应包括擦拭导致的“人为损害”;2,我对苹果有责任承担这台电脑由于缺乏提示和明显警示标志的损失的诉求,从另一方面来说是对苹果公司如何规避类似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的一种贡献,如果这种贡献且不能廉价换得免费维修,我将会极大地调低苹果公司的智商和信用等级(事实上,乔布斯死后的苹果,已经有些老态和局部无耻了)。不仅如此,我将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和苹果公司“奋斗”到底……

第一轮结束,我在静候佳音。

和苹果公司的论理:完满篇

接到S先生来电,我把损坏的电脑屏幕用照片发给他后,他认为需要专业人士进一步验证,于是,我再到贵阳维修部,他们对机子进行了动态视频,并把机子留下。

十天后,S先生打电话给我。以下是对话:

S先生(以下简称盛):您到维修部是主动承认人为损坏的,是吧?

我:是的。(我在等待圈套)

S:机子进水,又是你自己亲口承认的人为损坏,根据公司规定,我们不能给予保修处理。

我:听你话的意思,你强调的我的“主动承认”这种诚实似乎不在你们的企业文化里,这一点,我读《乔布斯传》时已经感觉到了。我对库克似乎无力继承乔布斯所有的特质,除了对诚实的蔑视在你这里似乎得到了验证。其次,机子不是进水,而是我用喷雾眼镜液擦拭屏幕导致的花屏。我没有在雨中炫耀你们的产品的虚荣,更没有带着苹果一起洗澡的恶趣,准确说,机子没有进水,就像我脑子没有进水一样,是屏幕遭到了损害。这种损害我已经说明了。

S:对不起,我们还是不能免费更换屏幕。

我:S先生,如果你的回复是苹果公司的最终回复,我将不再继续和你对话,以耽误你的时间。我只是想请你帮忙把我以下的话带给做这个决定的人:我对这台电脑的命运有两个期待。第一是你们免费更换屏幕,那样的话我会过一个属于自己的安生年;第二是你们的拒绝,由于这种拒绝,我会有一种嗜血的兴奋,接下来的时间将会有一只蝼蚁和一头巨象不对等的战斗。作为一只蝼蚁,我在整个春节期间将会竭尽所能“备战备荒”,事实上,我对此更加期待,因为第二种期待里肯定不只是更换屏幕这么“廉价”,我可能会像那个在麦当劳被咖啡烫伤的老太太那样,要求高额索赔。一只发现苹果电池猫腻的蝼蚁的成功,对我这个可能是第二只有大概率成功的蝼蚁来说是一碗最好的春节“鸡汤”,我没有理由不去尽全力去搏一搏。在这个越来越操蛋的国家,我不用脑子已经很长时间了,不用,是真怕“进水”。把脑子用在“有法有天”的美国公司,我有底气。因为你们“好欺负”,正是因为这种“好欺负”,才使你们的国家很伟大。苹果公司的伟大,拜赐于她背后的国家。S先生,我知道我们的对话是被你们录音的,而我在和你通话前也做了同样的事(其实我没有录音,因为我不会而且觉得也用不着),出于知情权,我告诉你,谢谢。

S:我明白了,后天我再给你回话,好吗?

我:可以,再见。

两天后,贵阳维修部来电,同意免费更换屏幕。大年三十,我取回了我的电脑。

一个看起来不可能的事,成了。

完满后的悲哀

为什么我说这是“一个看起来不可能的事”呢?交涉前我问过朋友圈里的行家们,他们都告诉我除了自己掏钱,再想就是“想多了”。他们的理由是:1,你的愚蠢透顶不会有人给你买单,尤其是苹果那么聪明绝顶的公司;2,你如果和苹果论理,面对的仍然是中国员工······你知道的。而如果你想到美国打这场官司,你可能会损失你现在这台机子的几十个,换句话就是,为了几千元,你可能会花上数十万,你算吧!

我算了,认真地算了。对苹果公司,尤其是乔布斯的苹果,我心怀敬意,为此,我曾连续写过五篇读《乔布斯传》的文章。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读美国史。我曾读过不少于五个中文版的美国史,还读了很多有关美国司法、政治、宗教、社团等书籍。我知道我的对手是谁。

我说了,美国是个“好欺负”的国家。其实准确的表达应该是:美国是个围绕个性而建立的国家。在此之前,“没有哪一个国家本身,没有哪一国的人将一这部分的人性作为惟一的精神支柱来创建一个国家。”(雅各布·尼德曼《美国理想——一部文明的历史》)熟悉制宪会议的都知道,在费城那个几乎就是闷罐子的州议会厅里,五十五个全美精英经历127天的煎熬,搞出的一部宪法其根本就是“约束权力”。国父们自己先“欺负”自己所达成的共识就是:权力必须受人“欺负”,故有“三权分立”;强人必须受弱者“欺负”,故有后来的“权利法案”;文化人必须受文盲“欺负”,因而一部国家大法的写法采用了人类简朴、共通的语言······

和一个讲理的国家讲理,和一个追求极致的公司讲产品缺陷,没有可能失算。于是我开始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我的店长从维修部把电脑取回送到我家,她还带了一箱橙子。是“褚橙”。我初尝这大名鼎鼎的水果“象征物”。不错。从红塔集团到一粒橙子,是褚时健的成功,抑或是他的悲哀?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在一个人人都可能是加害者也可能是受害者的制度下,雄观压川泽的“红塔”一夜之间变成圆熟贾四方的“橙子”都是一种恩赐。“看看那些‘新俄罗斯人’:从宾利车里走出来,口袋里满满都是钱,他们也还是奴隶。他们头顶上坐着个主人:‘都给我去马厩!每个人都会去。”(摘自《二手时间》)

谁都不能“欺负”这个国家!把这个“庄严声明”换成肯定式就是:这个国家可以“欺负”所有人!当打开新换屏幕的电脑时,我忽然想:如果这台电脑的品牌归属于朝鲜或者类朝鲜,我的讲理逻辑也只能在肚子里变成自己闻都嫌臭的屁了·····

撒迪厄斯·拉赛尔在他的《叛逆者——塑造美国自由制度的小人物们》书中写道:“在美国,越多‘坏人’存在、反抗、赢得胜利,人们所享有的自由就越多。”我可能就是拉赛尔定义的“坏人”之一。我这样的人存在都是祖国的一颗黑色素瘤,反抗?还赢得胜利?啊呸!

完满被悲哀压垮,电脑机身如冰美人,和我相距一个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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