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衣带渐宽终不悔

莫格里的反人类之歌《丛林之书》

2018-12-19  本文已影响6人  4ca0fc422952

毫无疑问的是,莫格里是这本书的主角,尽管这本以极其细腻之笔法描述的类似短篇集的《丛林之书》,讲述的全部都是丛林里各式各样的事情,而莫格里,尽管到了终章的段落,他已经无限接近于丛林的主人,不仅有着丛林居民的敬畏,也赢得了他们的心,但他却依旧在尴尬的时候,表达出了和丛林的格格不入——是的,莫格里是一个人类,在还没有记忆的年龄,被一头猎豹用一只公牛换取了在狼群里活下来的资格的人类的小崽子。

在这类似短篇集的丛林之书里,每一则故事看起都有着独立成篇的完整情节,以致于串联起来充满了支离破碎的即视感——没错,它们看起来怎么都缺乏某种承接的默契,让上一篇里抑扬顿挫的丛林的歌谣,与下一篇里浓墨重彩的跳跃的画面,格格不入。但妙就妙在破碎的线索总可以在起承转合的地方连点呈现,并且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可以让莫格里的脑袋露出来,那是一颗风餐露宿且以此为乐的蓬松的脑袋,也是一颗从小就经受着丛林的法则并且深深的把它烙印在自己的灵魂里的聪明绝顶的脑袋。

当然,还有他比狼更为锐利的闪动着刀锋的光芒的眼睛——那是他自称为一员的自由民的团队,臣服于数千万年以来约定俗成的律法,诸如每一只母狼都可以为她尚无狩猎能力的小崽子讨一块肉而任何人不能拒绝之类的律法,完美和道德的程度甚至超过了所谓的人类的文明。


是的,莫格里在十七岁以前都不喜欢人类的世界,当然也没有任何笔触在结尾的时候可以让人认为,十七岁以后的莫格里喜欢上了人类的世界,吉卜林似乎隐约的提到了一句无数年以后莫格里在人类的村庄里结了婚,但这并不等同于他喜欢上了人类的世界。

当他第一次试图进入和自己看起来更加相似,至少比狼相似的多的疑似同类的聚居地,带给他的只有失望和愤懑。狼,那种被大多数的小说或故事描述为阴冷残暴的族群,至少不会对同类设下陷阱。甚至狼与狼之间的决斗,要躲到所有丛林居民视线的外面,不能让同类相残的戏码,影响到了自由民们的沉着。

从某种程度来说,莫格里对于人类世界的不解和厌弃,想来代表了吉卜林本人对于人类世界的不解和厌弃。尤其是把莫格里这样一个棕色皮肤的印度半岛原住民小孩作为得到自然力庇佑的主角,而零星出现的白皮肤的人仅仅保有稀薄的敬意,这让人不得不联想到英国在印度半岛的殖民统治,尽管带去了法律和知识,但总是难免做出违背了生命与丛林之间从远古的神话时代就达成的某种默契,自然就失去了神明的宠爱,也失去了吉卜林的欢喜。


但吉卜林是公平,一如丛林和自然的神明,对于所有遵循着契约的居民一样的公平。他自带韵律的文字,如同一幕幕音乐剧一样欢腾的上演着重复了连年岁都忘记的那么长的时间的桥段,从春天到雨季,从干旱的喝水时间的狩猎禁忌期到奔腾的洪流把享受不尽的食物送到鳄鱼嘴边的时节。

只要四季在更迭,丛林的居民就坚信着正常的生活节奏终究会回归。或许在漫长的等待的过程中,他们无法预知自己的命运之线是否在丛林法则的指引下,通往安康的未来,但他们始终保有一颗虔诚的灵魂,恪守着丛林的律法。不过并非每一个丛林的居民都是那样安分守己的跟着日升日落的指引,在属于自己的时间和位置,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当所有的居民都避之不及的红豺如同可怕的掠夺者一样朝丛林袭来的时候,莫格里生气了。相比多年前与奸诈的瘸腿老虎之间的恩怨情仇,红豺对丛林法则的嘲弄,以及他们伤害了小狼崽子和不计丛林生息的杀戮方式,激怒了莫格里。

算起来,他应该只是十五岁的少年,蓝黑色的头发任性的披散在棕色的肩膀的肌肉,就好像是藏着未知力量却没有办法看清的深夜的丛林在月光下的投影。蟒蛇卡阿教会了他如何利用丛林居民的本能,而来自猎豹和熊的知识则让他的身体充满了伺机而动、一击即中的能量。他不仅仅是丛林的主人莫格里,也是可以跳跃在大树的枝丫间的猿猴莫格里,还是能够在平坦的草原的边缘把豺甩开距离的公鹿莫格里,更是充满了狩猎的天分的狼莫格里。

他打败了所向披靡的一整群红豺,他成为了丛林里真正的主人。

丛林原住民的强悍的体魄,还有他属于人类的脑子的本能,让他成为了丛林真正的主人。


吉卜林在称颂人类的高人一等吗?

并没有。

丛林之书里所有得到自然神眷顾的人类角色,都有着对喧嚣与荣耀唯恐避之不及的本能。那一个有着高贵种姓甚至融入了白皮肤的人们的上流社会的人,从未得到过内心的平静与上天的宠爱。可是当他卸下了锦缎华服,披上了破旧僧袍,朝着传说中的圣地,默默的以世俗的施舍来维持基本的生计之后,才渐渐的洞悉到了自然的法则,并且最终掌握了和自然对话的能力。他和那些热闹俗世边缘的村民,如同莫格里和他的子民一样,从不以取乐杀生,注意克制自己的贪念和脾气,绝不触犯丛林的法则。最后,丛林把善意回报给他们。

就如同丛林把愤怒,回报给对同类设下陷阱的或许是莫格里妈妈的村庄一样。那是可怕的力量,丛林里的动物,不论是食草的还是食肉的,他们听从共同的主人的寓言,驱使他们变得强壮以及充满力量,遵循着最初的神性的驱使,朝着共同的目标激发丛林的力量,这力量,可以吞噬人类的一切所有物。这是人类没有的力量,不仅仅是因为从来居民不会对同类设下陷阱,更重要的是千百万年以来,他们始终保有对丛林法则的虔诚和敬畏。而不像人类,自以为掌握了滚烫炽热的红花的秘密,就可以掩盖内心冰洞般的阴寒深冷。

吉卜林在缅怀人与自然最朴素的情结吗?

并没有。

当动物的本能被人类的文明吞噬,即便是莫格里的猎豹老师也曾经身陷牢笼而懵懂无知,即便是神一样的大象也难免在刺棒的驱赶下偶尔才能想起自由的神圣舞蹈,即便是跟着军队南征北战享有阅兵时盛装荣耀的战马和骡子……他们明明拥有着丛林的力量,但也被最初的神明的训导所诅咒而无法摆脱人类的控制。

那是在最初的神话时代最初的神邸给予人类的财富,那是任何生灵都无法直视而难掩怯懦的眼睛,哪怕是丛林的王者也对此悻悻不乐。所以,这是莫格里走上丛林法则巅峰的原因吗?吉卜林给了他人类的眼睛和丛林的灵魂,于是他所向无敌,他就是丛林。


这是吉卜林文字的力量,让阅读和回忆的过程都充满了节奏和回响。其实不仅仅是莫格里的故事,让人忍不住一遍又一遍的去思量人与自然的微妙关联,北方的爱斯基摩人和冰川与海豹对抗着饥饿寒冷的故事,依靠打架来确保自己的窝与小孩的长大的海豹们与猎杀者之间的角力的故事,丛林深处看管着宝藏而不知道王国陨灭的白色眼镜蛇的故事,不过出现在蓝天白云之下就会无端端的让人的性命流逝的奇怪的刺棒的故事。

或许是因为一切都脱胎于丛林里的生活片段,于是吉卜林用充满了丛林的丰富感的声调来组成了一幕幕交相辉映的咏叹,从印度次大陆的深色的人和动物的皮肤,到北极圈的白色的人和动物的皮肤,到山区斑驳的人和动物的皮肤,一切都有着会发光的气质,然后与丛林的法则形成了彼此唱和的恢弘大戏。

所以,尽管你读到了无数的反人类式的和谐与美好,但这一切却唯有被吉卜林的笔译成了人类的话语,才绽放出莲华一样的璀璨。毕竟,我是永远都无法感受到让莫格里周身兴奋的丛林主人的语言——让我感动的,是吉卜林人类的文字的力量,以及把丛林法则描述成为正面的褒义的兼具光芒与荣耀的定义。


终于到了终章,十七岁的莫格里的丛林冒险随着老朋友们的衰老而接近了尾声。

如同人类的世代更迭交替一样,丛林的居民也跟随四季的轮回生死交替。

他的迷失,就好像所有的叛逆期小孩的迷失一样,揪心又难受。但丛林的居民并没有察觉到莫格里的神憎鬼厌,他们或许做好了准备,他们或许早已知道莫格里的不同。

他们或许只是静静的等待最后的离别。

这是一章难堪的阅读,淡淡的忧伤在莫格里的任性妄为里凝结成了某种无奈。莫格里如同他曾经说过的一样,从青蛙莫格里,到狼莫格里,到猿猴莫格里,到公鹿莫格里,最终做回了人莫格里。他不舒服,他不欢喜,他不懂,为什么莫格里会想要把莫格里从丛林里赶走。

这是多么反人类的设定,人莫格里在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以后,他不快乐,他很难过。

让人沮丧的未见得是分离的忧伤和无法回头的落寞,而是莫格里无法面对一个符合自己位置的设定。

吉卜林的高明在这里达到了高潮。他错落不忘留白的句子,重新回溯了莫格里十几年的丛林生活,他抑扬顿挫的歌谣,再次描绘了莫格里和丛林家人间浓墨重彩的往事。

兽群的歌谣,贯穿了整部书的来自兽群的歌谣,进入了天地和声的副歌环节,每一个节拍都叩击着心门,每一个音符都震动着魂灵。

让人欲罢不能,却又缺乏再度翻开第一页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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