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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的爱情(连载) 1 大个的酒杯

2018-02-22  本文已影响286人  夜已空

回忆就是相册里泛黄的照片,一张张流动的影像,深藏在脑海里任时光倒流播放的片段...

说起酒,不得不谈一个人,我家乡的哥们,大家习惯的称呼他“大个”,他确实个子很高一米九三,瘦的有些像筷子,如果你看到他总感觉一阵小风都有可能将他吹倒。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瓢舀。”上学那会儿,在其它科目几乎一败涂地的情况下,体育帮了他不少忙,运动场上几乎无人与他睥睨,弹跳力更是无人能及,沙坑上轻松跳跃六米距离,短距离奔跑,速度像豹子一样,对于我来说是望尘莫及。

步入社会后,酒成了他的好朋友,同一拨哥们当中,他的酒量比较惊人,甚至于和他喝酒都谨小慎微。“大个”可以一人一根黄瓜一瓶白酒,丝毫没有醉的感觉,而且清醒的很。剩下的我们几个朋友只是两瓶啤酒而已,人却有些微醉了,好在我们没有糊里糊涂的走错自家家门,让别人半夜三更大吼大叫已很庆幸,如果真是那样,相信后果不堪设想。

记得“大个”当时喝酒的样子,如侠客一样豪饮,除了喝酒,当时流行的摇滚乐也会来几句,虽然调子跑得比较远,但对于我们那个年代已经不错了,无论“唐朝”、“黑豹”还是“崔健”都可以来那么几嗓子烘托一下气氛,只是那种歌唱方式难免有些歇斯底里,就像一块儿布在烈日的照耀下被风吹干撕碎的感觉,破到了极点。

对于音乐的理解,肤浅的连一点边际都摸不到。唯有酒让我们对现实有一些眷恋和迷惑。“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是“大个”经常说的话,他的知己有多少不清楚。话不投机吗?好像没有过,他和谁都有话说,一喝酒就先来这么一句,只是这种拽文嚼字,对他来说显得有些苍白无力,甚至不合情理,一个只懂得在体育方面发挥的人,突然间变得文绉绉难免会有些让人不适应,产生不解。

然而酒在他的生活里,成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真正体会到“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这个真谛的时候,也许酒真是让他显得比同龄人年轻很多,身边的朋友也将信将疑,开始了酒精考验。在喝过N多次酒以后,我的酒量增加了不少,年轻依然如初,就像春天柳叶发芽一直到入秋的感觉,没有丝毫改变。而“大个”永远年轻的秘诀是,他脑门的褶子早已勾勒成了五线谱,有时候觉得那褶子象极了深涧鸿沟,无论你是否会写出音符都无关紧要,因为那只是一个活生生脑袋的一部分,就算写了,相信搞音乐的人也看不懂,那五线谱根本不是平行的,而是相互交错的。苍老也许是永远保持年轻的最好标识,最起码在“大个”身上可以得到验证。这是我可以看到而且别人无法看明白的地方。

岁月让我们洗尽铅华,然而苍老依旧存在,也许“大个”的年轻正是沧桑的体现,那种体现一直半随至今。

情感的路上没有谁会一帆风顺,“大个”也是如此,在尝试了第八次失恋后,“大个”义无反顾的投身于与我们光棍为伍的队伍中,毕竟屡战屡败会给人最致命的打击,这种打击会让人意志消沉。这时的酒,变得有些消愁,有些浪漫。只是这仅有的浪漫,是在我们几个大老爷们之间的回忆里进行的,在“大个”身上体现的却是如此孤单,孤单的让人有些怜悯和寂寞。

在“大个”生日那天,又谈论起了女人,借着一点酒“大个”在百般受挫的情况下表达了对女人的看法。

用“大个”自己的说法:“女人就像我喝的白酒,当你在某一段时间只喝同一种酒时,那味道会变得如水,因为经常喝便有了抗体,所以喝再多也不会醉,相反会越来越清醒,只好尝试着在酒里掺杂一些饮料增加一些口感,让自己体会不同的味道,寻找不同的乐趣。”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们大家都嗤之以鼻,毕竟每个人对爱情都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而“大个”的说法毕竟无法让所有人信服。

被我们称作“姑娘”的哥们说道:“女人就像水一样清澈见底,当你给她加温慢慢烧开沸腾的时候,泡一壶上好的茶,那味道如甘似鲜,每一口入喉都令人回味无穷,只有用心品味,才能读懂女人。毕竟女人都是感性的。”

“又一个把女人描绘的像蒙娜丽莎似的男人,说话那么酸,令人倒牙。就没有说的直接明白点的吗?”小超无奈的说道。

“嗨!算了,女人其实就像洋葱一样,外表有时候粗糙,但里面光纤水嫩,当你一层层剥开用心了解,才知道辛辣的滋味。不谈也罢!走一个,干!”小海到是简单,说完举杯一饮而尽。在座的也相互推杯换盏,干了杯中酒。

酒,在这个时候体现出了她价值,她可以让人嚎啕大醉,也可以让人对月当歌,更可以让人呕吐,那种翻江倒海的滋味,像是把胃掏空,最后吐到只剩口水,就差连内脏一起吐掉。

“大个”的酒杯永远都是空的,他不习惯用酒杯,酒杯让让他没有自由感,频频举杯,容易让他生厌,他喜欢用瓶吹,咕咚咕咚酒进肚的感觉听着就舒坦,“仿佛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激起层层涟漪的酒花在胃里飞扬,凝结成雾状,再慢慢沉淀,落得一地清凉,一地徜徉,酒到浓时方知味,喝到畅快时再来个啤酒嗝,泛起阵阵麦芽的香味,爽字就这样油然而生,爽的干脆、爽的开怀、爽的自在。这就是啤酒的魅力,像一个真正的爷们内心跌宕起伏的感觉,那感觉就像是在秋千上摇摆,由低至高,亦远亦近。

虽然经历了爱情挫折,“大个”依然保持乐观豁达的态度,不知道是充自己门面还是真的毫不在乎。总之在他脸上看不到一丝的不悦与不爽。

毕竟人生每一天都精彩,只要自己活得痛快就好,就算天塌下来又如何?还有“大个”顶着呢?个子高未必就是优势,相反是劣势,“大个”身上就可以充分的体现出来。例如做衣服费料子,买床要加长,进公车时一定不可昂首挺胸,否则受伤的是自己的脑袋,因为个子高“大个”也吃了不少亏。同龄的孩子被人欺负,总会被人误会是高个子男生干的“好事”...无奈的又何止这些,甚至于连换灯泡、刷房顶都是高个子的专利,真应了那句古话“人在高处不胜寒”可这寒冷,为什么总是变着法的和高个子男人过不去呢?

好在我的身高不会引起太多人注意,否则也会和“大个”一个命运。有时候我真的要感谢上天对我的眷顾,发育的晚并不是什么坏处,只要脑袋不愚笨就好,留着一些聪明对付那些比自己海拔更低的男人吧!他们都是浓缩型,浓缩的一般都是精华,心眼比身高更占优势。我想,这句话是否是那些自认为很聪明而且个子长不高的人,给自己最冠冕堂皇的借口呢?管他那么多干嘛!毕竟和自己没太大关系,应了那句话:“各家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几年以后想起往事我才回过味来,个子高还真的有诸多好处,如果外形在稍微好一些,被女生追着跑也未尝不是一件乐事。只是这乐事在我身上发生了太多...

就像龙虾和虾皮的区别,不仅是价格上,而且个头上、味道上、制作手法上也无可比拟,主菜永远是主菜,配菜永远是陪衬。我想更多的人,情愿丢掉芝麻而去捡西瓜,毕竟西瓜的体积占有绝对的优势,而芝麻就像是埋葬土壤里的一粒沙,被发现的几率微乎其微,甚至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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