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好时光
那是我一生最好的时光,看着她哭,看着她笑。
[楔子]
成年以后,我惧怕任何好时光。
特别读研时,我修了看似平和其实并不积极的哲学后,我觉得人世间最恐怖的事,便是得到。因为得到之后,便要面对失去。
而失去,是疼痛。这种疼痛,撕心裂肺,摧枯拉朽。任何一种疾病无法比拟。
每次我想到一个女孩,便会产生这种症状。
那个叫林洛施的女孩。
[1]
我从小近视,所以高中时,眼镜史已有七八年。
加上我平时经常穿着灰蓝色的校服,所以戴着眼镜走在街上,暗淡无光。
而林洛施却恰恰相反。我记得第一次遇到她,是在公交车上,那天下大雨,她蹦上公交车,手里拿着伞却满脸雨水,她豪爽地抹了一把脸,从口袋里掏出卡按在刷卡机上。
她穿着和我同校的灰蓝色校服,扎着高高的马尾,耳边挂了一串银色的流苏耳环,随着她的动作一晃一晃,像一串晶莹的雨滴。
她神采飞扬,面容娇俏。就连我认为最暗淡的灰蓝色校服穿在她身上都带着夺目的光彩。
那天刷卡机出了点问题,她刷过卡后朝车里走,但直到走到公交车中央,刷卡机仍旧在不停的重复“两元……两元”。
正在大家想笑时,她嗔怒回头瞪了刷卡机一眼,口齿伶俐地骂道,这刷卡机他妈的有口吃吧,跟复读机一样。
顿时车里人全都笑了起来,我也忍俊不禁扬起嘴角。
因为车刚离开起点站没多久,所以车里还算空荡。她走了几步,在我身边的空位坐下。我有些受宠若惊地朝里面移了移,虽然单人单座,但我还是觉得这样给她留的空间会大一点。没错,我有些受宠若惊。
在这之前,我知道她。在我们这所学校,到处流传着她的传闻。
听说她性格叛逆乖戾,男朋友却是学校重点升学培养对象。她成绩平平,绘画却天赋异禀,所以不管她如何特立独行,每年代表学校在市里省里比赛拿回来的一等奖,都足以让校长笑得合不拢嘴。她豪爽侠气,就连我身边像我一样只懂看书没有任何业余活动的优等生,都曾为她违背校纪,分科考试时传答案给她。虽然她没看答案,而且听说事后她自己背下了所有的黑锅,传答案的那个女孩却哭得眼睛红肿。
我经常看到她,有时欢快有时冷漠地行走在校园里。
我知道,我和这样的女孩这辈子大概都是没有交集的,我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就连大家讨论幼时看过的动画片,我都插不上嘴。
但是我喜欢这样浑身充满着传奇、与常理相悖存在的人。
喂,正在我乱想时,林洛施电话忽然响了。她轻快地接起。
起初她只是平静地说着,后来好像那头的人问了什么,她突然开始激动起来。
她说,我一定要告诉你我今天干吗了,天降大雨,我竟然要陪着一小姐们去捉现形!小姐们男朋友劈腿,听说正和一女的在一快餐厅约会,所以我杀了过去,跟小姐们一起把那个贱男揪了出来。
可能因为太过气愤,所以她口若悬河、义愤填膺。加上她讲的话题太狗血太吸引人。
所以整个车里的人都朝这边望来,我也被她讲的事吸引,支起耳朵听她张牙舞爪地冲着电话说,你不知道,看到那个贱男我都傻眼了,我真不是歧视人长相,但他平头,戴着副眼镜,穿着校服,看起来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我心里的贱男……哎,人不可貌相,人家确实背着自己的正牌女友在和一个女生约会。
正在她说得滔滔不绝,我听得津津乐道时,忽然觉得好像有些不太对劲似的。
抬起眼望向周围,发现车里的人都在以一种沉默鄙夷的眼光打量着她身边的我……
平头、眼镜、校服……我默默地发现,我全部符合,而且最重要的是,我穿着与她同校的校服。加上车已经开了十多分钟,在林洛施之后上车的人就连站着的乘客都挤满了半个车厢,所以大家都理所当然的把她身边的我当成了同行“贱男”。
林洛施滔滔不绝地讲完电话,挂了电话大概也察觉出周围的气氛比较奇怪,看看众人不时八卦的眼神,以及朝我投射来的眼镜飞刀。
再看我长相,顿时乐了。
本身我正郁闷地坐在那里,但我看到她爽朗的笑,顿时害羞起来。
正在我扭捏时,林洛施却突然拍着我的肩膀对车里的人说,哎,大家别误会,我刚刚说的贱男不是坐在我身边的这位同学。
说完,仿佛为了证明自己话的真实性,她咬文嚼字地强调道,真不是。
但大家都知道“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说法,她的解释不但没有让大家相信,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看低我了。
还有几个中年人议论道,现在的小孩儿真是早熟哈,这么小就知道脚踏两只船啊。我们那时候……
我手足无措地坐在位子上,直到看到林洛施促狭的笑眼,我才知道,她是故意的,她是故意让大家误会我的。
其实我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可是当所有人都拿那种鄙视的眼光看着我,而身旁这个罪魁祸首不但不帮忙,反而落井下石、幸灾乐祸。顿时,我气得转过头不再理她。
[2]
好了好了,沈北木,不要生气了,我请你吃冰。
下车后,林洛施一直跟在我的身后,看似善良赔罪,实际却挡不住像小狐狸一样的笑意。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心下一软,终于好奇打败理智,回头问道。
我说了答应我不生气?她看我终于理她,得意扬扬地说道。
我犹豫了下,点了点头。
你说了你不会生气的哦?她忽然诡异地笑了下。
我再次犹豫地……点头。
但是紧接着她说出来的话让我恨不得咬舌自尽。
那是高二文理分班时,有天上课我因为在实验室做实验,所以迟到了。而且加上刚分班,我还没习惯,所以顺着楼道还是朝自己原来的班级跑。报告,我在门口打了声报告,看着熟悉的地理老师,忽然有点疑惑,难道理科也学地理吗?
地理老师看到我疑惑地推了推眼镜,我因为第一次迟到,所以有些紧张,看老师不说话,当她是默认,于是低头朝自己位子冲去。
然后我直到冲到自己位子前,才发现那里坐了一个人。
我疑惑地听着班里同学的哄笑,然后突然意识到自己走错了班。怪不得打报告望向班里时觉得好像有些同学不认识……就连地理老师都笑了。
她说,北木,其实我很想继续教你的,要不你还是留在本班。我涨红了脸在同班同学善意的哄笑里退出教室。
林洛施笑道,你不知道,你那时退出教室时像一只被煮熟的虾米。
我一脸黑线,终于知道她为什么开始时笑得那么诡异了。这是我整个高中犯的最低级错误,之后我已经自动选择忘记,没想到时隔一年,竟然被人在这种情况下提起。我真不知道是该哭呢还是该哭呢。
喂,林洛施拍我,你说过不生气的哦。
其实也没什么啦,像你这样的好学生,一心只读圣心书,这些生活上的错误完全是过眼烟云,不要放在心上了。林洛施看我没说话,继续安慰我道。
我满头黑线,赶紧打断她循循善诱的安慰,我真没有生气,我们去吃冰吧。
林洛施好像总是神采飞扬,就连对待我这样看起来木呆呆的人,她都能找到话题和我说话。
听说这样的人情商比较高。我正在想着,忽然林洛施拉起我的手臂就朝旁边拖。
怎么了?我迷茫地问她。
她却不说话,埋头走,我只能跟着她朝旁边的店里躲去。
直到跑到旁边的店里,她才指着外面说,嘘,政教处主任。
啊?你为什么怕政教处主任啊?我摸不着头脑。
她白我了一眼,我才不怕呢。我是怕他看到你和我在一起,找你谈心。
我看着她专注地盯着路过的政教处主任,心头一热,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就算她那么桀骜不驯,却那么多人喜欢她。
请问,两位需要点什么吗?正在我们专注地看着窗外时,身后突然有女声响起。
我一回头,看到了我们正身处的地点,内衣店……
林洛施看着我被窘红的脸,爆发出雷鸣般的笑声,拉着我飞快地跑出了内衣店。
喂,你不要沉默啊。冰点店里,林洛施笑意盈盈地看着我说,你放心吧,我一定不会把你今天遭遇的窘事传出去的。
我看着她微笑的脸,低头吃冰,我才不怕呢。
是吗……林洛施拖长声音揶揄我道。然后开始吧啦吧啦讲起了政教处主任,你现在说不怕,你要是被政教处主任逮到,肯定会被他念死去。我跟陆安生没少被他谈心。我跟你说了,我真不明白他怎么哈韩情结怎么那么严重,每次跟我和陆安生谈话都离不开“你们将来长大了,出国了,可以去韩国,找个韩国对象,多帅多靓”。
那个下午,过得很快,林洛施跟我说了很多学校里的八卦。
看着她眉飞色舞的脸,我第一次觉得听人说话是一种享受。
[3]
虽然那天吃冰,我和林洛施熟悉起来。
但一回到学校,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又变成了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对我而言,遥不可及。
她穿过校园时身边总是众星捧月般,跟着很多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而我远远地看到她,再看她身边的人,最后只能选择目不斜视,匆匆走过。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那样的感觉,很想和一个人微笑,像普通朋友一样和她打招呼。可是终究因为她看起来太耀眼,于是只能独自一个人缩起来。假装自己看不到。
转眼,期中考试来了,考试前,一个年纪里有名的差生突然跑到我面前说,喂,沈北木,我刚好坐在你身后,记得到时给我看点卷子。
他是学校里出名的差生,仗着家里有钱,嚣张得不可一世。我皱了皱眉,没有说话。
考试时,因为监考老师一直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所以我不敢倾斜卷子,离考试结束还有半小时时,身后男生戳了戳我的肩膀,我只能像个鹌鹑一样缩起了脖子,不敢回头看他。从小到大,我没有过任何作弊经验。
接着我的凳子被后面的脚踢了踢,因为动静有些大,监考老师朝这边看来。
害怕男生接着骚扰,所以我检查了遍试卷后便匆匆交卷。
但是,中午去餐厅的路上,我被男生拦在楼道里,他凶巴巴地看着我,喂,不是说好给我看的吗。
我看着男生暴躁的脸,慢吞吞道,监考老师太严了,而且我也并没有答应给你看。
你……男生暴跳如雷,你竟然敢耍我。说着,男生扬起拳头。
就在我闭上眼,恐惧男生拳头的来临时,身后突然响起熟悉清脆的女声,北木,你在干吗?
我回过头,看到林洛施和一个男生走上前,那个男生,丰神俊朗,眼角含笑。我知道他,全校风云人物,林洛施的男友,陆齐铭。
林洛施看到了刚刚的一幕,快步走上前,怒目盯着我眼前意图揍我的男生道,许威,你竟然欺负到我头上。
男生翻了她一眼,林洛施,你别没事找事好吧。
林洛施不理他,回头问我,你怎么他了?
我便把实情告诉了她,她听完后转头对着叫许威的男生嗤笑一声,没真本事就别指望钻空子。都这么大了了考试还抄袭。我告诉你,这件事我管定了,沈北木是我弟弟,有本事你动下手试试。
许威脸红一阵白一阵,恶狠狠地瞪了林洛施一眼,对着身后一直没吭声的陆齐铭说,管好你女朋友。然后走了。
谢谢你们。我低头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林洛施和陆安生。
没事。林洛施笑眯眯的看着我,你不用搭理这种恶人,我跟陆齐铭罩着你。
说着,回头看了身边的陆齐铭一眼娇憨地问,是吧。一直没说话的陆齐铭无奈地看着她道,是啊是啊。说着也微笑着看我了一眼。
快去吃饭啊,我们先走了啊。拜拜。林洛施挽着陆齐铭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身影。虽然我知道,他们在一起时,学校里曾掀起过一阵风浪,去送作业时,我也曾听到老师谈论说他们不般配,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觉得他们很般配。
陆齐铭清风霁月,林洛施神采飞扬。
再也没有比他们更般配的人了。
这样想着,我忽然有些黯然,却并不悲伤。
[4]
第二次和林洛施独处,是周五的一个晚上。
那天我回家吃过饭,妈妈让我出门买瓶醋。经过小区门口旁边的一个拉面馆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面馆里吃面。
只不过,面碗放在桌子上,她却望着面碗发呆,走近了,我才知道她在哭。
我有些不可置信,因为在我的印象里,与林洛施挂钩的词,大多是雷厉风行,特立独行。
我慢慢走近她,身后的小哥突然道,哎哟,你终于来了,女朋友在这里哭了好久了,年轻人吵吵架,你多劝劝就行了,一女孩子在这里哭得让人心疼。
我刚想回头申辩,我……不是她男朋友。但看到林洛施抬起头的泪眼,我突然什么都说不出口。
林洛施看到我,并没有擦眼泪,反而哭得更凶了,我刚在旁边坐下,她突然一头栽在了我的肩膀上,边哭边说,怎么找个偏僻的地方哭都能碰到熟人呢。
感受到肩膀上传来的热量,我坐在原地,动也不敢动一下,喉咙有些干燥,却木木地说了一句,对不起啊,我不是有意进来的。
噗。林洛施突然抬起头,泪中带笑,她无奈边哭边拍打着我的肩膀,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蠢啊。
我摸摸头,看着她傻傻地说,我是比较蠢的。
那时的我,呆滞、笨拙,同女孩子交谈从来都寻不到话题,而面对林洛施,我更是多了一份手足无措的紧张。
但还好,她遇到过太多聪明伶俐的人,所以,很多年后,我都感谢我的笨拙,让她对我多说了几句话,多笑了几下。
那晚,她被我的话逗笑,却还是还得出她是强作欢颜。
我蠢蠢呆呆地问她,怎样才能让她心情好。她说,你要陪着我做任何我想做的事。
我毫不犹豫,像宣誓一样庄重地点了点头,问,你想干吗?
初春的天气,她熟门熟路地带我到一家冰激凌店。
她大口大口吃着大杯冰激凌笑,我最喜欢吃冰,不开心的时候也会吃冰。我看着笑意盈然,鼻头通红的她,心头热热的。
接着,她带我去了酒吧,站在红灯绿酒的酒吧门口,我问,我们真的要进去吗?
她却冲我摆了摆手说,不,沈北木,你可以回去了。酒吧我自己去。说着便闪进了门。
我看着她稍纵即逝的身影,立刻不放心地追了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进酒吧,里面高昂的音乐振聋发聩,挤挤嚷嚷的人群摆动身体,我站在桌边,局促的双手不知道放哪里。
而林洛施要了一打酒,我咬了咬牙,想陪她喝。她却挡住我的手,靠在我的耳边说,你不要喝,你要保持清醒,保护我。
虽然仅仅是因为酒吧太吵,她才会靠近我的耳边,虽然她只是随意的挡着我的手,我却像接受了神圣的使命般,郑重地点了点头。
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说我要保持清醒,保护她。
因为喝酒期间,不断有男子来找她搭讪,而她每次都会凑近我身边。在热火朝天的酒吧一点都不习惯,但我还是正襟危坐,只要碰到搭讪的男子,都会用力地瞪过去。
最后,林洛施拉我出酒吧时指着我笑,沈北木,你装狠还挺像那么回事。
我手心汗津津的,她一定不知道,如果在平时,我一定会胆怯的。可是因为要保护她,所以我必须把软弱和胆怯都伪装起来。
她喝得有点醉,蹲在地上干呕了会儿,我紧张地跑过去问她是不是不舒服。
她却突然抬起头笑望着我说,是啊,不想走路。
昏黄的路灯下,她的影子被拉的很长,我的影子覆盖了她的影子,看着她晶莹剔透的眼睛,我忽然生出男子气概,我在她身边蹲下身说,我背你吧。
好咧!她好像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像个小女孩一样,一蹦三尺高,从地上蹦到了我背上,指着前方大叫,开路。
其实她一点都不重,但走得久了难免气喘吁吁,她趴在我背上说,要不我下来吧。
我咬牙逞强,没事,其实别看我瘦弱,我身体可强壮了。我问她,我们去哪里?
她说,你再沿着这条路走十分钟,走到尽头。
走到尽头,这四个浪漫的字瞬间让我满血复活。
路的尽头,是一家酒店。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你今晚就住这里啊?
是啊,我这样回去会被我爸妈打个半死。她已经有些清醒,推着我,你快回去,沈北木,这个可不用你陪。
哦,我看着她,唯唯诺诺点头,那好吧,你照顾好自己。
嗯。快回去吧,今晚谢谢你了。
我看着林洛施背影倔犟孤单,独自走进酒店。调头去寻找药店。
她吃了冰激凌,又喝了酒。晚上肯定会难受的。
那晚我完全忘了自己出来的目的是买醋,也第一次在街边公话厅打给家里撒谎,也第一次夜不归宿。
因为我跑了几个街头,买了药返回酒店敲开她的门后,我看到她正捂着胃,气若游丝,满脸痛苦。
她看到我有些意外问道,你怎么回来了。
我站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房间里,局促地举了举手里的药,我知道你会不舒服,所以给你买了药。
那天晚上,我睡在了酒店的沙发上,影影绰绰的黑暗里,我听到她静静地说,北木,你是第一个背我走了这么久的人,连安生都没有过呢。
我不知道说什么,最后只能握着手,紧张得动也不敢动,直到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我才敢转过身,借着窗子边的一点亮光,望向床上的她。
林洛施,你也是第一个,我喜欢的女孩。
但这些,你都不会知道。
[5]
我很快知道了林洛施喝醉的原因,这个校园虽然不小,但是与林洛施和陆齐铭有关的,还是传得飞快。
听说现在有个女孩在追陆齐铭,而且和他用着同款的情侣手机。林洛施那么骄傲的人,她肯定受不了这种待遇。
一个有阳光的中午,我拿着书跑到天台上,想透透气。
天台的门半开,我前脚刚迈进去,听到不远处传来的争执声。我并无心听墙脚,但突然我听到林洛施愤怒的声音,她说,你不是说和她没有关系吗,那又为何和她用情侣手机。
我犹豫了下,站在原地。我看不到他们两个的表情,但我听到陆齐铭略带失望地说,林洛施,既然你听信别人的话,又何必来问我。
林洛施冷笑道,如果你连解释都不愿,那看来我在你心里也没什么位置。
男生沉默了一阵,仿似疲惫,他说,洛施,你知道你在我心里的位置的。
接着,我听到一阵脚步声,还没来得及离开,就与陆齐铭撞了满怀,逆着光,他淡淡地看我了一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知道,这个人前喜怒不形于色的男生,他的眼睛里好像带着深深的难过。
天台门打开,林洛施也看到了我。而她的眼里却充满泪水。
她看到我,突然咧嘴一笑,怎么每次狼狈的时候都被你撞到。
那天,我陪着她坐在天台上晒太阳。
初夏的阳光,有些泌人心脾的暖意,林洛施和我说起了她和陆安生的事。
原来还有不为人知的事。
她说其实她和陆齐铭期中考试之后便有争执,因为起初他们说好了去同一个城市的。
但是,林洛施说,现在我背叛了我们的誓言,因为我想选择别的城市。
为什么?我疑惑地问道。
因为另外的城市更适合我专业的发展,我想去那个城市的美术学院。
我沉默了。我不知道怎么开口劝慰。
林洛施接着讲道,最近和安生有谣言的那个女孩,其实只是一个意外。
但我们最大的问题,其实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而是从原点就出现了问题,只不过这个女孩摧垮了我们之间目前并不坚固的关系。
她弹了下烟灰说,很多人都说我命好,找到了齐铭这样,有家世,有外貌,有知识的男友,那么我就应该抓紧。但是,没有人会在意,我也是一个单独的个体,我从不指望依附于任何人存在。
不过,她突然苦笑,或许,也可以说我是自私的。我不愿意为安生放弃自己的路。或许,我真的太年轻了。外面对我来说太大了,我怕自己今天妥协一步,以后便会妥协第二步。
那是我第一次听林洛施讲她的道理,我忽然发现,她是一个很没安全感的小孩。
我却无法告诉她,她这样的选择是对或是错。因为她那样有主意的人,我想她已经知道了如何抉择。
高考前,发生了一件震惊全校的事。
林洛施和陆齐铭分手,很多人以为陆齐铭移情别恋,但是没有任何人看到陆齐铭和谣言中那个女孩多说一句话。
只是陆齐铭变得比以往更沉默了,以前大家经常看到他和林洛施走在一起,就算天天被谈话,脸上都带着和煦的笑意。而现在,却只看到陆齐铭单独一个人,面色无常地穿过校园。
之前不看好的几个年轻老师甚至也有叹息的,我去送作业时又听到他们在议论,其中一个老师说,林洛施那个女孩子,太有主意,恐怕以后很难找伴侣。
[6]
高考的最后一个月,林洛施离开了学校选择回家自修。
她离开前,并没有对我说。我知道,她周围那么多关心她,对她好的人,她肯定不会记得我。
我手里,有她的手机号和QQ号,可是我始终想不到什么办法搭讪。
我只能从她的Q空间里看到她的一些情况,她名义上是回家自修,其实她去了一座深山里,在山半腰的小学里当老师。
她在Q签名上写,今后我要去的任何地方,都不关你的事了。
我在深夜看到这句话,内心忽然丛生出一种浓浓的无力感。虽然她这句话并不是对我说的。
可是我亦明白,她今后要去的任何地方,也都已经不关我的事了。
我高考志愿选择的是和她相隔半个中国的城市,很多时候,我们爱恋时间持续的多长,其实并不会加深自身的勇敢。
特别是年少,面对高考,那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容不得半点考虑。而高考时,你也不仅仅代表你自己,而是全家。
那年,我没有勇气放弃父母为我选择好的院校去守护她。
最后,我去了武汉,而她,选的广州。
暑假的时候,我本想与林洛施见一面,但她好像一直在忙碌。听说她考得很不错,考到了她的理想院校。
她和陆齐铭也终于,一纸志愿,天南海北,再不相关。
我终究没有再见林洛施一面,虽然一个电话,或者一个留言都可以,可是我内心始终都怀有胆怯,那份胆怯,叫做近情情怯。
我不知道就算见到她,我要说什么。
就算是离别感言,她周围朋友那么多,也并不缺我一个。
2007年的时候,我去武大报到,武大的樱花,全国知名。
四月的时候,常常人山人海挤在校园里。上了大学后,父母已经很少约束我,特别是母亲,她渐渐会帮我打理衣服什么的,而且她特意带我去配了隐形眼镜。她说,男孩子在这个年龄,要帅气一点,才能遇到想与之过一辈子的女孩。
她说这话时,我的心里忽然冒出了林洛施那张明媚飞扬的脸。
我没有告诉母亲,在我最灰暗的时候,其实早已遇到了那个女孩。
大学的课程相比高中,清闲很多,母亲鼓励我去学点别的东西,比方说吉他,或者画画。
母亲一直是一个浪漫的小女人,我听她的话,除了上课之外,去学了吉他和画画。其实吉他是因为母亲喜欢,而画画,是因为林洛施。
我曾看过她放在学校展览的一幅画,那幅画大概是一个自由比赛,她画的是一个打着雨伞,蹲在地上的女孩。可是她被困在瓶子里。她像一个小兽般,把自己抱成一团。那幅画的名字叫,我怕好时光。
当时我一直不理解这五个字的含义,可是后来,当我在学校里逐渐斩头露角,当有女孩站在我面前表白,当我面对悠悠时光,回忆起林洛施的脸,我终于明白了这五个字的含义。
我怕好时光,因为时光总会流逝。
我一直默默地关注着林洛施的校内。
高中毕业后,她依旧过的风生水起,她和陆齐铭分手后,身边换了一批又一批的男子,她脸上没有任何伤心的阴霾。
她像一个充满力量的圣斗士。我看着她校内里的照片,一张张,明媚青春,虽然大学里,我周围也有类似这样明媚的脸,我却总觉得那些女孩,少了她的神采,就算有神采,也少了她的勇敢,就算勇敢,也少了她的特别。
总之,这世间,林洛施是独一无二的。
寝室里的兄弟嘲笑我,有时怀疑我不是男子,面对学校里的众多美女,却依旧没找到对象。
我不愿告诉他们,因为我心底早已住了一个人。
2010年的时候,我大三,忽然在校内上看到林洛施更新的一条消息,她说,武大的樱花真漂亮。
我还记得,那天我刚从实验室出来,在实验室待了一夜,还没来得及睡觉,还没来得及换衣服,但当我在电脑上看到这条消息,我立刻胡子拉碴地冲出了寝室。正午的阳光,有些微暖。
粉色的樱花满天满地,而那天,刚好是周末。所以人山人海。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遇到过那样的境况,迫切的想见一个人,迫切到就算翻山越岭,都要见到她。
那天我一路奔到樱花园,心脏跳得特别快,脚下甚至还有疲软,但我确定那并不是熬夜的疲累,而是激动,颤抖,想要遇到一个人。
毕业后三年,每次回城,我参加过一场又一场的同学会,徘徊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走过一个又一个夜场,都为了遇到她。
而我始终没有遇到她,可是内心依旧充满执拗的渴望。
那时,整个城市都愿意为她去流浪。更何况,如今,是在与我相隔咫尺的樱花园。
我拨过人群,在每张脸上搜索,不知道谁踩我了一脚,不知道谁撞了我的腰,甚至不知道,我的手机,在什么时候被人调包。
我穿越人群,穿过整片樱花园,可是很久很久,我都没看到她的脸。
我站在樱花林里,风一吹,樱花便飒飒落下,我第一次感到,深深的绝望。
那是你明知道这个人在你身边,你却如失明失聪般,看不到她的脸,听不到她的声音。
[7]
我要抹茶味的冰激凌。正在我失望的往回走时,忽然听到旁边一声隔了几年,却仍旧清扬的声音。
抹茶味!林洛施最喜欢的味道。我不可置信地转过头,离自己两米之遥,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短裤,球鞋,戴着一副机车帽,笑容张扬的女生。
她的容貌没有变,却比以往更瘦了,粉色的樱花林里,她长发风扬地望向远处的男子挥手道。
那个男子,笑容明亮,眼神漆黑。站在人群里出类拔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林洛施感受到有人的打量,所以顺着目光淡淡地朝我望来。
林——洛——施。我听到自己喉咙发出微小的声音,林洛施的目光快速地掠过我的脸,朝别的地方望去。
只不过,不过两三秒的时间,她还是转回了头,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我在她的目光里,忽然一如十七岁那年,局促不安起来。
最后,我慌张而开心地走上前,看着她紧张喊道,林洛施。
我很怕她不认识我,我很怕她想不起我的名字,我正在考虑要不要介绍自己时,却看到她惊喜地睁大眼睛,啊啊啊!沈北木!沈北木!是你吗!
是我,是我。内心的雀跃让我显著于脸上。
天啊!林洛施当胸给我了一拳,你现在变得好帅啊!要不是我看你一直盯着我看的奇怪,只在街上打照面的话,我绝对认不出你。
不管我变成什么样的人,大学里多么巧舌如簧。
但面对她,我好想又回到了十六岁那年,拘谨沉默,只想听她说,看她眉飞色舞的模样。
我腼腆地听着她的夸赞,看着她的微笑,暌违的感觉,让我有些明媚的哀伤。
喂,你在武大念书吗?她看着我。
我老实点头,我校内有注册。我知道你在广州。
我很少看别人校内,我只喜欢写自己的校内。她调皮地缩了缩脖子。符合她的一贯唯我独行的风格。不过,她接着说,我今年毕业了,该离开广州了,我准备去上海。
啊?我惊讶地望着她。
嘿嘿,她笑道,我不想在一个城市待着,我想多出去看看。刚好林唯也被上海那边的公司录取。对了,林唯是我男朋友。
男子由远而近,一脸温柔地看着她,把冰激凌递在她手里,宠溺地说,刚走了几个摊子才找到抹茶味,都有点化了,快吃。
说完,才转头含笑打量我。
林洛施拉着我说,给你介绍,这个是我男朋友林唯。
这个……林洛施指着我对林唯说,沈北木是我高中是认得一弟弟,帅吧,咳,我跟你说,他高中时天天戴个眼镜,平头,穿校服,看起来可普通了,不知道这几年吃了什么突然变得这么帅,他……
眼镜,平头,校服,我突然想到我初始林洛施的那天,下了大雨,她从车厢一蹦一蹦走过来,在我旁边的位子坐下。
那时,一切还没开始,一切正好。
我留林洛施和林唯吃饭,林洛施歉意地看着我,对不起,北木,不知道会遇到你,我们已经订好了下午飞上海的机票。
她拍拍我的肩,下次吧,等以后姐在上海发达了,你去上海,我招待你。
我看着她笑靥如花的脸,点点头。
身后的机场上的天空,碧蓝如洗,草坪上的飞机像一只恐怖的大鸟。它即将带着林洛施,再次远走。
林洛施突然走上前,抱了抱我说,北木,再见了。不知道下次见又要到什么时候,不过希望你幸福快乐。
我感受着林洛施的体温,最后终于还是甘愿地伸手抱了抱她,像一个弟弟一样,对她说,你要幸福啊。
然后我转头看向林唯,喜欢她的男生不计其数,你要小心啊。
林唯淡淡地微笑,放心吧,我不会给别人机会。
机场播音响起时,我看着他们牵起手一起走进甬道。
这像我们十七岁那年,我看着她和那个叫陆齐铭的男孩牵手走远一样。
林唯也是清风霁月的模样,而林洛施,依旧神采风扬。
我站在空荡荡的机场里,死死地捏碎了口袋里的录取志愿。那是我报考广州某所院校研究生的录取通知。
那个院校,离林洛施的学校,只相隔了十分钟的车距。
不过,一切已晚。
从高考择取志愿,便已晚。从我们相隔半个中国的距离,便已晚。从我三年来不敢说一句话,选择默默奔赴她,便已晚。
或许,一切的一切,从开始遇到她,便已晚。
毕竟。
蝴蝶从来都属于花满枝丫,苍鹰本应翱翔万里晴空,鲸鱼一生眠与沧海潮生。
我不是她的花满枝丫,不是她的万里晴空,也不是她的沧海潮生。
而她,却是我最好的时光。
是我一生最好的时光,看着她哭,看着她笑。
却也是我最害怕回忆起的时光,因为我与她,原来,早已各安天涯。
============此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