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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当我有了能力,我已经不喜欢你了

2018-06-28  本文已影响68人  垆南

文|林明澈

图|网络

—01—

“别傻了,你怎么能喜欢顾易南呢?”闺蜜的一句话如同当头棒把我敲醒,惊魂未定的我有点窘迫。

我拿出手机继续看着屏保上那个一年前偷拍来的男孩,心里五味陈杂……

十年前的这一幕,我一直忘不掉。

是啊,像我这样的人怎么能喜欢顾易南呢?

那年,也就是高一那年,顾易南像一个童话一样降临到我的世界,我知道我们是永远交不上的平行线,但我还是喜欢上了他。

我所在的学校是省级示范校,也就是排名全省第一的学校。自建校以来,有无数人仰望我们学校,然而真正考上的人却少之又少,可能是走运吧,我考上了。

高一下的时候,顾易南以全市第一的身份转了过来,来到了我们班。

那是我第一次见顾易南,只不过,那个时候我只注意到顾易南的眼睛很清澈,却没有发现自己眼里起了大雾。

—02—

老师给顾易南安排的位置离我很远,所以我也只能利用课间偷瞄两眼,每次瞄完,还生怕被人发现,赶紧回过头来。

他的眼睛很干净,很清澈。几天下来,笑起来感觉整个世界都灿烂了。

这天又轮我们组值日了,刚擦完黑板,闺蜜告诉我,顾易南被安排在了我们组,我也不知道是惊还是喜。

“洛沐,你看什么看?扫地去!”组长看着我盯着一张值日表出神了半天,吼了一声。

我低下头,拿了扫帚去了。

在班里我就是这样,成绩平平,相貌平平,家境普通,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鄙视嘲讽挖苦我一番,不需要任何理由,就是看不惯而已。

而我,也已经习惯了。

“徐辋,我来吧。”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突然触碰到了我拿扫帚的手,清晰明亮的声音萦绕耳边,一种酥酥麻麻触电的感觉接踵而来,我不禁酡红了脸和耳根。

我一下也不敢动,也什么都不敢说。

我知道,那个人是顾易南。

—03—

后来还是顾易南又拖地又扫地,我被允许提前回家了。

我感觉走的时候脚上一点儿力气也没有,轻飘飘的,呼吸,都变得特别清楚。脸还是那么红,好像和那天的夕阳一起喝醉了。

这件事我现在还记得,忘不掉。

高二那年夏天,天气特别热。而他作为特优生,自然是准许在我们复习地生时打篮球的。

那天星期五,放了学,刚好看见顾易南在打篮球。我想都没想就拿出手机偷拍。

我不敢奢求他看镜头,也不敢装作自拍的样子,不然会被骂得很惨的。我小心翼翼地找好角度,假装在拍篮球场,终于拍到了最满意的一张,我偷偷地把它设置为屏保,换了手机密码,欢天喜地地抱着手机回家了。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会一直喜欢顾易南,只要我努力,变得有能力,或许……他也会喜欢我……

—04—

“你们都高三了,还不好好学,净弄一点儿乱七八糟的,她能跟你一辈子麽?”班主任老王含沙射影地侃侃而谈,口若悬河,“毕业即分手!”

幸好,暗恋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失恋,只要不明显,也不会被人发现。

可是,我都高三了。我怎么喜欢他,难道要我在高考之前去找他说我喜欢他,多荒唐?

我还是一面学习,一面偷偷喜欢顾易南,看着他给同桌讲题,给同桌买水,看着他打篮球,看着他在班里做演讲。

我悄悄的,像个见不得人的小偷。我知道,高考是一道分水岭,我知道,我肯定不能和顾易南上一所大学,就像我知道,顾易南永远不会喜欢我,只是我在骗自己罢了。

可我不管别人说什么,怎么讽刺我,还是想要变得更好一点,即使我已经高三了,我也想尝试一次,好好努努力,为了有朝一日能够成为更好的自己,成为有能力的人,站在他的面前。

索性我当时尝试了,即使高考成绩在别人看来还是不值一提,但我很满意,至少我不会后悔。

高考填了志愿以后,我们就真的劳燕分飞了,一别七年,再没见过,但我还是在心里想着他,想着。

—05—

七年以后,我来到了他所在的城市北京。

也许是七年前就知道自己会来,也许是因为自己够拼,我并没有多惊喜,只是不断从路过的人中寻找着,找他的影子。

“姑娘打扰一下,看看兼职麽?”一学生模样的人突然拉住我,笑着递来一张传单。

“不了,谢谢。”我摆了摆手,没有要,继续往前走。

因为我以为,他会在前面。

他一直站在我前面,是那个我看得到,而够不到的人。而如今,我是连看都看不到了。

晚上,风大,各色灯光交错,刚好衬我的落寞。还是白天走过的那条路,我拧开刚才在路边买的汽水喝了两口,眼睛湿润着苦笑起来。

还是,没遇到。

—06—

我在北京住了几天,每天穿梭于不同的街道。我给自己五天时间,如果五天碰不到他,我就要回南京了。

这么大的北京,想要遇到或者错过一个人,谈何容易。

第五天,我买了回南京的机票,提着行李箱,踟蹰于人山人海的机场。我已经不想等了,太累了。我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棒球帽口罩和墨镜把我遮得严严实实的。

“洛沐?是你么?”一道熟悉的声音。

我有点儿错愕,转过身来摘下口罩,墨镜,认真打量着眼前这个人。

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的心,不跳了。至少,不像十七岁那年一样了。

我张了张嘴,竟然叫不出他的名字,有点儿尴尬。

“对不起,我不是洛沐,您认错人了。”

“哦哦,对不起对不起。”

这是我最后能做的了。

—07—

十七岁的我很平凡,很渺小,很普通。

我小心翼翼地包裹着所谓喜欢,生怕别人知道,但可笑的是,我更怕你知道。

十八岁的我也许是脑子开了窍,想要成为更好的自己,想要等有能力以后再去喜欢你。

所以我一直默默地努力,还不忘偷偷喜欢你。

二十岁的我学会了等,也习惯了等,但我知道我已经变得足够优秀现在你的面前,至少不必为自己没有能力而自卑。

我还是那么想和你站在一起,俯视世界。

而现在二十四岁的我呢?再也没有十七岁的畏手畏脚,当然也没有十八岁的青涩,但是一起消失的,还有那种酥酥麻麻的触电感觉,和我对你的喜欢。

对不起啊,二十四岁的我已经不喜欢你了。

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平凡自卑怯懦的女孩儿了,我努力去让自己变得更好了。

但我也是才发现,这一切都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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