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论语》原文之一百六十八
祭于公,不宿肉[1],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注释】
[1]不宿肉:不使肉过夜。古代大夫参加国君祭祀以后,可以得到国君赐的祭肉。但祭祀活动一般要持续两三天,所以这些肉就已经不新鲜,不能再过夜了。超过三天,就不能再吃了。
宋·朱熹:“助祭于公,所得胙肉,归即颁赐。不俟经宿者,不留神惠也。家之祭肉,则不过三日,皆以分赐。盖过三日,则肉必败,而人不食之,是亵鬼神之余也。但比君所赐胙,可少缓耳。”
明·张居正:“夫子当助祭于公廷,所得的胙肉,即以颁赐,不待经宿。盖重神惠,而尊君赐,故不敢迟。至于家之祭肉,虽可以少缓,未能当日分赐,然亦不过三日,皆以颁之于人。若过三日,则肉败而人不食之。是亵神之余矣,故亦不久留矣。”
【译文】
参加国家的祭祀典礼,不能把肉留到第二天。祭祀祖先的肉不超过三天。如果超过三天,就不吃了。
【解读】
孔子强调参加国家祭祀典礼分回家的肉,一定要当天晚上就处理好。因为肉在祭祀时已经耽搁了一两天了,如果当晚不吃完再留到第二天,那么肉肯定会变质而不能再吃了。由此可见,孔子特别重视食品保鲜,十分讲究饮食卫生。
食不语,寝不言。
明·张居正:“语是答述。言是自言。夫子当食之时,不与人语。盖人喉中有食、气二管。食管以纳饮食,气管以出声音。当食而语,则气管为食所碍,或致哽咽之患,故慎之也。当寝之时,不自发言,盖人脏腑虚悬,然后声气之发,出而无窒。当寝而言,或致损气,故亦慎之也。”
【译文】
吃饭时不交谈,睡觉时不说话。
【解读】
孔子认为人应该养成吃饭时不交谈,睡觉时不说话的好习惯。很多人喜欢热闹,常常约上一堆朋友聚餐,既然是聚餐就肯定要吆三喝四,你一言我一语地谈天说地。这样边吃饭边聊天的事情,在如今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然而,越是习惯了的事情越应该引起重视。
虽疏食菜羹,瓜祭[1],必齐如也。
【注释】
[1]瓜祭:古人在吃饭前,把席上各种食品分出少许,放在食具之间祭祖。
宋·朱熹:“孔子虽薄物必祭,其祭必敬,圣人之诚也。此一节,记孔子饮食之节。”
明·张居正:“其祭虽小,亦必斋如其严敬,有若神明在上者焉。这都是圣人饮食之节,无不中礼者如此,盖不止于养身,而亦所以养德。学者能随事而体察焉,固莫非道之所在也。”
【译文】
吃的虽然是粗茶淡饭和菜汤,但也一定要先祭祭祖先,并且一定恭恭敬敬和正式斋戒一样。
【解读】
孔子在平时吃饭时,也一定认真例行祭祀。虽然吃的是粗茶淡饭,清汤寡水,也必须在自己食用之前,先祭祀祖先。祭祀的时候就像正式斋戒一样,内心虔诚,从不懈怠。这种平日的祭祀是一种饮水思源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