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山西――晋商金融史》
2016-12-14 本文已影响0人
逸静静
银行结算,商号之间债权债务关系,通过钱庄转账拨兑,变成了钱庄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晋商称为“订卯”,可以说这是现代银行票据交换和轧差清算的雏形。订卯时,甲号转账完毕,存有乙号之款,乙号不愿意在甲号存放,提出另转丙号收存,倘若甲号不能实现乙号要求,那么甲号经营就呈现险象,即出现信用危险,各金融机构就拒绝与之往来,所以金融机构放款多,收款少,不良资产过多,不能诚信经营,在订卯时周转不灵,无从应付,往往因此倒闭,因而在订卯之前,收付现银项目,必须切实抵备,保持信用。而且在订卯时相互核对账目,发现错误,比如空对账目,核对出来以后,还可以收回,不生效力,谓之回账。如果登帐疏忽,找不到错付原因,则不可回账,其损失自然由登帐疏忽者负责,当然,拨兑账款也有“面拨”,即当事人直接到钱庄当面通知转账,山西人习惯,面拨是不能回账的,16世纪意大利商人的转账结算,只有面拨,而无回账之说,订卯的好处是金融机构每月轧实一次债权债务,可以预防随意转拨,外强内空,资不抵债,是金融机构防御风险的一种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