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思想法散文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2019-11-21  本文已影响0人  华哥_咸鱼

《一个人的朝圣》是本好书,它是英国女作家蕾秋·乔伊斯所著。这本书的简介是这样描述的:哈罗德弗莱,六十五岁,在啤酒厂干了四十来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大半辈子的生活惯性像铁皮盔甲将他罩住,他跟妻子住在英国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自己,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的另一场内心之旅。这趟旅程经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他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生命重新发光。

当然这本书还有后续,那就是从奎妮的角度来叙述哈罗德朝圣之旅,通篇充满了回忆以及疗养院的日常生活,为我们打开了另一个窗口~原来还有这样的视角呀。

我喜欢这本书,很大程度是因为这本书描述的故事感动了我,甚至一度我也想找辆自行车,然后出门旅行。现代社会,似乎每个成年人都会有不大不小的压力,而一个人为了一件简单的事儿出发,似乎就是一个很好的拯救我们自己的方式。我们莫名焦虑,我们莫名紧张,我们经常无所适从,而适时地放空自己似乎是治愈这些的良药,朝圣之旅就显得格外美好的选择了。

当然,喜欢这本书还因为蕾秋·乔伊斯的文笔,她对环境对自然界对那些我们经常忽略的细节描写,实在太让我着迷了,我喜欢这样的风格,因为细节描写的真实一样可以触碰到我们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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