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权
刘沉香欠哮天犬50万元已届清偿期但无力偿还,刘父逝世后留有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一套,刘沉香为唯一的继承人。哮天犬得知此事后及时与刘沉香联系,希望刘沉香卖房抵债。刘沉香对女朋友丁香说:房子给我也是还债,不如赠与给你。于是双方订立赠与合同。请分析,哮天犬是否有权对刘沉香和丁香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从而实现债权?
刘沉香欠哮天犬50万元已届清偿期但无力偿还,刘父逝世后留有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一套,刘沉香为唯一的继承人。哮天犬得知此事后及时与刘沉香联系,希望刘沉香卖房抵债。但刘沉香为了不偿还欠款决定放弃继承。请分析哮天犬为了实现债权是否有权代替刘沉香继承该房产?
答:哮天犬有权对该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理由: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三: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其二,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实施的财产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其三,若债务人的行为系有偿行为,需要债务人、受益人或受让人具有恶意。本题中,刘沉香无偿赠与财产给丁香,其目的是为了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故意损害哮天犬的债权的减少责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哮天犬有权行使撤销权。
答:哮天犬无权代位行使刘沉香的继承权。理由: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四: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不能过了诉讼时效)、到期。其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合法、有效、到期。其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并因此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其四,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专属性。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由此得知,对于具有人身专属性的继承权不能代位行使。本题中,刘沉香对于其父房子的继承权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不能被代位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