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女人死活!面对新婚姻法,我们该怎么办?
前几天闲聊,一位很年轻的富二代男生谈到:“如果我结婚,婚后我的房子一定会加老婆的名字,反正我的房子都是婚前买的,我咨询过律师,就算加名,她也分不走。”
大家纷纷表示,你这么年轻,筹谋的还蛮早。
婚姻和谐的时候是winwin,但是分手时就是零和博弈,新婚姻法让男生放心结婚,女生不由得要发起愁来了。
这两天,我系统地研究了新婚姻法,基本缕清了婚姻中的房产问题。如果做一些操作,这位男生的想法,的确可以实现。
以下,是我摘取一部分之前后台讨论比较多的内容,大家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留言,后台也会回复。
➤如何看出房子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答:主要是针对购买安置房和二手房的情况,在不动产证上有“共有情况”一栏,会清楚写明是按份共有、共同共有还是单独所有。如果是按份共有,不动产证第二页“附记”栏会标明个人所占具体份额;而购买商品房,则是在窗口办理登记填写登记申请表时,由共有人一起自行决定共有方式和份额。
前者翻翻你们的房产证。
➤对于婚前房产婚后加了配偶名字,如果离婚出现纠纷怎么分配?
答:新婚姻法出台后,对于婚前房产婚后出现纠纷房屋如何分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❶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❷婚前无贷款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且婚后不与配偶商量自行处置房产也是合法的,配偶若想追回房产,法律不予支持;而婚后,一方如果能举证由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子,并登记自己名下,一样视为个人财产。
❸婚前无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❹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对于对方还贷部分和婚后房子升值部分应酌情进行补偿。
看了新婚姻法的规定,我回想起这几年80后和90后,尤其是93以后的女孩子观念上巨大的差别。
几年前,80后姑娘开始相亲的时候,她们相亲无果时会沮丧地抱怨:“总碰不到合适的那就一个人过算了”。心里头还是想找到一个合适的伴侣,结婚生子。
而这几年,好多90后姑娘会轻飘飘地和我说:“我不想结婚,我有点不婚主义,未来如果我想了,到时再说。”
究其原因,上面的这些条款会是一个因素,因为女生发现婚姻对自己来说越来越不友好了。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从古照今瞅一瞅。
中国历史几千年来都有这样一个传统:男方娶亲,提供房产;女方嫁到夫家后,一生围着庭院,生儿育女,孝顺公婆,操持家务,而她一生,可以不需要赚钱。男方娶老婆的时候还要给娘家一笔彩礼,而女方带着嫁妆嫁入夫家,但是彩礼往往远高于嫁妆。
而现在的社会,对女生的要求,不仅要工作、生孩子,会做家务、孝顺公婆、家庭琐事一个也不能少。没有工作的女生,十足十会在相亲市场上被嫌弃。同时,男人还惦记着女人应该做家务,应该好好孝顺自己的爸妈,应该把家庭琐事打理地井井有条。
就连结婚这件事的天平也倾斜男方,远的不说,近的就说我们温州,尤其不利于女方。按照习俗做法,应当是女方拿了男方的彩礼后,还要贴上一部分钱,买车或者直接当做一笔嫁妆给小两口婚后所用;然后男方买房子,女方买家具、电器等。
现在,新婚姻法跳出来说那房子可以和你女人一点关系都没有。那好了,很快,车和家具到手即贬值,嫁妆钱有可能小两口婚后生活也花的没影了,能对抗通货的房子男人自个儿拿走。
所以对于女性而言,过去的义务一个都没有少,但是责任更多了,而福利呢,福利反而减少了,免费房产取消了。倘若两个人关系有裂痕,女人随时得麻溜儿地离开这暂住的地方。
或许有些人会反对了,以上种种不是让双方更平等了么,体现平权了呀。但大家好好想想,就会发现这里面并没有那么简单。明事理的人都知道,女人绝对是婚姻中付出多的一方,尤其是婚后还要参加工作的。
养育一个孩子的辛苦,男人一般体会到的很少,但是女人需要经历漫长的怀孕和育儿期,尤其身体条件不是特别好的女性,整个怀孕过程会是非常痛苦的煎熬,甚至还可能冒着生命危险。
即使出生以后,基本没有几个男人会比女人更上心,尤其是这几年人们发现大量“丧偶式育儿”现象的存在。
多付出的部分,没有人会想到予以补偿,即使是同为女人的婆婆。很多婆婆自己付出了一辈子,她觉得进门的儿媳更应该如此延续下去。
可这世界,傻子也不多。女人们一算账,发现实在是太不划算了,我还就不伺候了。我不结婚,我不生娃,好好过我的单身日子;如果真的喜欢孩子,许多高知女性已经开始自个儿赴海外选精生子了(顺提,选精生子≠选择优质精子生子,这里水比较深,下篇与大家细说)。
凭什么我要终身被剥削,你我都是自由的,凭什么我什么都干,你就干那么一点点啊。
所以新时代女会更加推崇不婚,或者坚定的离婚。民政部的数据显示离婚率大幅攀升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说明了这样的情况:
2016-2017这两年,全国离婚案中,73.4%是老婆要离婚。
而且,91%的案件,是一方坚持要离,另一方一脸懵逼。
或许正是这样,立法者更想着要好好保护男生的财产(据说新婚姻法立法现场只有3个女性),但是,法律和丈夫们怎么不好好考虑一下,是不是应当安抚女性,适宜地照顾女性的付出,让女人在婚姻不只有奉献,还能得到点甜头。
既然在房产问题非要一刀切,可以在别的问题上就需要进行补偿,才体现出对双方都公平。例如,可以规定,生个孩子需要补偿多少钱,比老公多出养育的时间每小时多少钱,伺候公婆需要补偿多少钱,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想。(顺提,在美国是没有义务照顾长辈的。)
而退一万步讲,即使弥补到了这一步,也没办法做到绝对的公平,最重要的一个生孩子,男的就不会。如果可以公平,应该是一人五个月孕期,剖腹产一人一刀,双方公平,共同体验。
除了这一点生理上无法公平,其余的事情如果女人争取争取理论上是可以做到公平:家务一起做,孩子一起带,一起孝顺公婆、岳父岳母,钱一起赚。
不仅女性觉醒了,社会也有了新思路,毕竟谁家的女儿不是家里的心肝宝贝呢。例如,越来越多的父母选择购买房子来作为陪嫁,而家具,车等等大家一起负担。
那对于我们女性个体该怎么办呢。既然暂时没有其他的办法,那就只能变得强大。既然大环境不能保护弱者,我们就得努力的从弱者成为强者。
如果可以,尽量给自己买套婚前的房子;生女儿的可以给女儿备好房产。
然后,就是尽量别当家庭煮妇。毕竟不是古代,那时的家庭主妇,虽然什么价值也没有了。但男人即使娶了100个妾,妻子依然是老大。婆家会给女人终身养老,始终能享受免费房产,没有特别的原因,一般无法休妻。
更希望未来我们女性能够更多地进入政治领域,起码制定法律的时候,也会有更多的声音。
有可能很多人会说,爱情啊,婚姻啊,何必这么相互算计。既然成了一家人,就不应该相互提防着。
这当然是最美好的事,谁不希望遇到对的人,然后终身相伴。但是,人性总是有弱点的,再光芒的爱情有时候也抵不过时间和空间的变化。所以,无论多么美丽的爱情和生活,我们都需要为人性变化留那么一丝丝退路。
如果一切是爱情至上的话,很容易碰得头破血流。
人的一生不仅是爱情,还是各个方面的总和,它非常难,我们需要热爱它,但,成功细说重,筹谋一点,没有坏处。
文: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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