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研报

移动支付板块要飞!央行将每年支付近50亿利息给它们

2020-01-08  本文已影响0人  李康研报

第三方支付机构又迎来新的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备付金集中存管政策,人民银行已决定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备付金以0.35%的年利率按季结息,并从中计提10%作为非银行支付行业保障基金。这一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后续将根据评估情况调整。

首先,这里的支付机构备付金,就相当于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客户存放资金在支付平台,而平台不可能将客户存的钱全部放那里不动。因此会准备一定比例的备付金,用于客户支付、取现。其余的钱,平台会做其他用途。

而随着我国支付机构的快速发展,涉及的资金量也越来越大。数据显示,2019年10月末,有统计的非银行机构的备付金接超过1.4万亿元。支付宝和财付通就占据了1万亿左右,如此庞大的资金,毫无悬念的迎来监管。

所以,2019年一开年,就发布政策,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全面实现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到央行,且宣布对这部分资金不计利息。支付机构以往依赖备付金利差“躺着挣钱”的盈利模式终结,既要上缴又不给利息!

或许是外界争议太大,央行这次做出了调整。

一方面,支付机构的全部备付金作为保证金。人民银行按照0.35%的年利率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转账日。

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开立清算专户,统一核算、存放、划转利息。但是会按季度在账户中计提10%的利息,来作为这些支付机构的保障基金,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什么意思呢?如果按照一万亿的金额来算,央行一年需要支付的利息就是35亿元,一个季度的利息就是9亿元左右,放到专用账户里,但每个季度会提出10%(9000万元)的比例,作为一个基金。用于保障这些支付机构的安全。

从比例上来看,相当于支付宝和财付通拿着自己的利息,来帮助那些“穷亲戚”,不知道央妈有没有问过他们愿不愿意。

支付机构曾经的万亿资金池

之前,各大机构的备付金是各自存储在银行,而“非金融机构存款”并不是央行资产负债表统计在列的项目,于2017年6月才新增该项目,当月末,这一数字为840.77亿元。但到了2018年末,将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备付金实现了从不足千亿元到过万亿元的增长,增幅近14倍。

但这笔“巨款”却被机构分散存放,支付机构最少在银行有13个账户,最多的有70多个,此前甚至达100多个

资金分散除了对机构自身管理提出挑战,利差“诱惑”也使得部分机构走向出现偏差,主要盈利来源由支付业务转向利用备付金赚取利息收入,此举相当于无风险套利,只要不断吸纳客户资金就能够躺着赚利差。

央行此前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支付机构备付金利息收入在其总收入中的占比为9.52%,其中占比最高的为预付卡(先付后消费)相关机构,其备付金利息收入占比高达22.24%;其次是网络支付机构,占比为11.26%。

央行前行长周小川曾在2017年两会期间直言,有一部分支付机构眼睛盯着客户的备付金,觉得那个资金可以拿来赚利差,甚至有的打自己的主意,缺钱的时候从那里挪用一些,这就是动机不纯。

所以自2017年起,对于备付金的监管政策一个接一个的来。

2017年1月,央行下发《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平均比例为20%左右。这一比例自2018年1月起提高至50%左右。

2018年6月29日,央行发布《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央行。这是央行第一次对备付金交存提出具体时间。

2018年11月底,央行下发《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特急文件,规定支付机构应于2019年1月14日前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并与中国银联或网联对接,开立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

至此,整个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备用金全部“上缴”完毕。

总结

此前的备付金全部托管,且没有任何利息,从本质上讲,这是否定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银行属性”。遏制了一些违规的暗箱操作,同时也推动了行业的洗牌,使得支付巨头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此次的付息,虽然与存款利息相差甚远,但也给了小支付机构的喘气的机会。

间接来看,以往备付金规模较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与存管银行协商优惠费率,存管银行以此获得新增存款;备付金集中存管之后,商业银行对各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费率趋同,行业公平性也有提升。

最受益标的:拉卡拉、新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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