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税合一------用工方式的运用之一
社税合一用工方式有很多如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劳动派遣、外包、平台方式等等,今天给大家讲一种就是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法》一直以来规定的一种用工方式,因最近社保的问题才把这个用工方式再次突显出来。一直以来规定的一种用工方式,因最近社保的问题才把这个用工方式再次突显出来。
那么非全日制用工到底有什么特点?要注意什么?我来给大家说一说。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
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一,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对用人单位就很方便了,对于灵活时性的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劳动报酬等事项,也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也可以与一个用工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而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只是后签订的合同不能影响先签订合同的履行。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用人单位不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而只需要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由于工伤保险费率非常低。的规定,用人单位不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而只需要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由于工伤保险费率非常低。第四,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终止用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那么,是不是非全日制的用工啥时都能用呢?又有什么需要注意呢?
第一,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每天工作不超过四个小时,一周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即法律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通常来讲,如果偶尔超过工作时间,不会影响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认定,但如果长期的超过工作时间,那就不能用哦。所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减少社保缴费,要用在真正的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而不是所有岗位、所有员工都能够适用。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一般按小时计算,其小时工资中已经包含了劳动者本人参加社会保险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点从各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看出,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如果换算成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要比同期公布的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高很多。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每半个月要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
第四,一定要注意,非全日制用工并不是什么社会保险费都不缴,用人单位还是要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此提醒亲,企业不能单纯为了节省社保就用非全日制用工,而是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以免捡到了芝麻丢了西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