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水年华

2019-07-21  本文已影响0人  现在Present

天哪!大学毕业竟然十年了!

琼心里一惊……

说起来,十年该是多漫长的岁月啊,可细想来,竟是指顾间的事──真是吓人!

琼曾经以为,三十岁以后是很可怕的年龄,不敢想象。

然而三十岁都已成为过去了,琼却还没准备好似的,一想起年纪,心里就一惊一乍的。

大学毕业十年来,有些同学竟是真的再也没有见面。那些曾出现在彼此的生命中的小伙伴,一起走过短短一程,然后再见,就各归各的尘世汪洋了。

如果再次相聚,把这些漂浮在岁月之河的青春记忆打捞上来,估计也只能算一次祭奠,告别的仪式:封存青春,永不归去。

琼回顾往事,发现记忆中的一些事情的边角,碎片,反而比当初花大力气做的事有更多画面和感觉,但最终,都是令人丧气得如同举杯散场后的杯盘狼藉。

毕业十年,一路走来,站在时光的这头回首来时的路,一路遇到过很多人,道过再见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在的往后余生的「萍水相逢」里,在相会,是多么稀有与动人。

琼的大学时光,并不完美,也不值得留恋,但是,它真的发生过,而且轰隆隆地裹挟过和琼一起的一群人,他们任何一个人都不能脱身旁观。

琼回想起在深圳时一个人看的电影《七月与安生》。周冬雨有一场在医院的戏,她在死亡通知书上签字,恸哭,死亡通知书的年龄一栏是27岁。

当时还想为什么是二十七岁呢? 后来琼理解了,二十七岁,意味着青春的结束,人生的激情渐渐消失。青春死于二十七岁。

二十七岁就像一道分水岭。

二十七岁以前,似乎还有无数的时间资本去追寻生命的种种可能性。

过了二十七岁,时间和空间就突然变的狭窄局促,要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多,以前那些不切实际的梦幻开始褪色,于是不得不重新开始思索未来。

二十七岁后的某一天,仿佛一夜之间意识到自己不再是是个孩子了,不可以边走边看,慢慢来了。即使再淡然,再任性,再不屑,也会开始不由自主地慌张了。

二十七岁以后,琼的追求由虚务实,从精神走向物质。而一个人始终是「自己真理」的猎物,这些真理一旦被确认,他就难以摆脱。

《红楼梦》第一回里在跛足道人唱完《好了歌》后,甄士隐随即和了一首,其最后两句是这样的: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琼一身冷汗!

一个人能否拥有与「自己真理」制衡的能力?加缪提供了三个答案:我的反抗、我的自由和我的激情。

斯蒂芬.茨威格《人类群星闪耀时》:一个人命中最大的幸运, 莫过于在他的人生中途,即在他年富力强的时候,发现了自己此生的使命。

琼依然疑惑,迷茫,不知道自己该反抗什么,自己的使命是什么……

希望时间能给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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