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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法律与宗教》

2017-12-11  本文已影响0人  金胜er

      法学和宗教学是社会科学的两个重要分支学科,它们彼此区分,又相互联系,同时与人类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法律与宗教一直是法学研究者、宗教学研究者、社会学研究者等讨论的热点话题。各种观点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成为了我们逻辑的出发点,思考的新角度。伯尔曼通过这本《法律与宗教》探讨了法律与宗教的一系列关系,让我们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二者的内涵。在本书中,伯尔曼由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入手,探讨法律发展末世论的问题。法律是“世俗的、理性的、功利的制度——一种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宗教则是“社会关于终极意义和生活目的的直觉知识和献身”,二者共同分享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四大要素,因而自始便表现出了不可分割、互相渗透的密切联系。

        “一种健全的法律制度必须结合规则与自由裁量、严格法与衡平于一。一种健全的宗教制度则必将教会职能与启示职能融为一体。”但是,法律与宗教之间总是存在着一些冲突。我国是个多宗教多民族的国家,宗教并没有超越法律的地位,但仍存在着一些宗教与法律冲突的事例。比如,我国法律规定不得在非宗教场所传教,但仍有一些宗教分子进行“游击战”式的传教,更有甚者,某些宗教团体竞公然进入大学校园传教,这显然是与法律有着巨大冲突的。很多人认为,任何宗教信仰都是个人选择。为了自己的选择而要求法律更改或者不履行自己公务责任,这个只能说是自私行为。美国出现过以宗教理由反对婚姻平等的案件,这显然是对法律的挑衅。

        当今世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本书中提到了一个名词,叫做“整体性危机”。书中以该名词为逻辑起点引申出了一系列问题与困惑(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以“整体性危机”来说明现如今法律信任的严重丧失和宗教信仰的丧失殆尽)。所以,要深入理解本书,就要先了解这个名词的意义。知乎上有人说,“整体性”乃是一种源自伦理正当性而产生的不惧死亡与毁灭的自信心。正是这种“自信心”使得“死亡只得收敛威风,自惭形秽”。我认为这很有道理。

      伯尔曼说:“法律应该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我们经常提到信仰宗教,但很少有人说信仰法律。法律应该被遵守似乎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但是,有些人觉得,法律应该要像宗教一样被信仰,这种信仰是发自内心的自觉的对超真理的信任与追求,是一种法律情感,而不仅仅是冷冰冰的规则条文。这又为我们提供了另一条线索,遵守法律和信仰法律显然是不同的两个层次。若是人们把法律当作信仰,这世界又会怎样?应该会是一番更加美好的景象吧!

      法律信仰性在中国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可以说,百分之九十九的中国人不存在法律信仰。虽说在共产主义时期,法律将消灭,但现阶段法律信仰还是有必要的。如何化解法律与宗教的冲突,如何树立人们的法律信仰,是当代法律人值得思考的问题。

 

读《法律与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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