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野套利机会,马上就没!
文/B sir
B sir所发的是半虚构写作故事
它们中的大多数是基于真实保险事件而创作
3月31日,中保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按照我国传统,这事的最终成稿肯定八九不离十。
这个《规范》的地位,丝毫不亚于阿姆斯特朗在月球迈出的那一小步。
因为这是国内重疾险的圣旨,所有保险公司都不得忤逆。它记载的文字,要在保险合同里一字不差地存在,它宣扬的精神,也要在保险合同里说一不二地体现。
它一动,关于疾病的所有保险产品搞不好也都要动。
重新设计。
重新写条款。
重新厘定费率。
...
好or坏
这回《规范》的修改,不能简单地以好坏来说。好坏的判断标准,应该取决于两个地方:
一是和原版定义相比,
二是和现行保险实操对比。
新版的重疾险疾病定义,主要就两方面变化:
一、重大疾病变化
新增3种重疾,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在官方定义里出现新增病种,是一个有利的变化.
但在现行的保险实操里,这三种新增重疾已经在很多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内了。以最近三峡人寿的新品钢铁战士1号为例,保险公司已经对三种重疾给了个相似定义。
所以,新增三种重疾对目前市场的整体影响不大。
新定义下,真正收紧的其实并不多。
关于恶性肿瘤和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算是两个收紧的地方,恶性肿瘤定义的修改更是收紧很多。
因为“轻度甲状腺癌” 从恶性肿瘤里被剔除了。
原因自然还是轻度甲状腺癌的发病率太高了,太高的同时治疗费用太低了,治疗费用低的同时治愈率太高了。
去年,甲状腺癌的发病率能占到癌症发病率的20%,其中轻度甲状腺癌又能占到甲状腺癌发病率的90%左右。轻度甲状腺癌的治疗费用平均在2万左右,十年生存率能超过95%。
因此,轻度甲状腺癌在民间还被叫做“喜癌”。
这样的修改,也是为了减少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的支出。而对客户来说,明面上看上去是丧失了一个最野的套利机会。
想想看,本来给自己买了份100万保额的重疾险,按原来定义,得了轻度甲状腺癌也是重疾,赔付100万。减去治疗轻度甲状腺癌的费用2万左右,还能余下98万,这算是把坏事变好事。
但要是按新定义,以后轻度甲状腺癌算轻症,那就只能按轻症的保额赔付了,一般只有重疾保额的20%左右。乍一看,这样一改客户好像是亏了。
但这事得细品。
本来就没人说要靠得大病发家。何况高发的轻度甲状腺癌要是赔了100万,客户看上去赚了,但多数重疾险的保险责任也就终止了,那客户就只能祈祷自己以后不再得其他大病。
不过重度甲状腺癌仍然是重疾。
在严重恶性肿瘤的定义上,新版和原版对原位癌的处理方式是一样的。关于轻症里原位癌的存在方式,后面再说。
和原版相比,这些修改有照顾客户的利益。
最明显的就是一些关于手术理赔标准的变化。
保险公司在手术理赔条件上的创新很少,完全不像它们在疾病定义上的五花八门,它们基本上就是按照原版定义在走,而原版关于手术的定义实在是落后时代了。
比方说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和主动脉手术。
原版的定义是开胸或者开腹才会进行赔付,但在医学治疗相关疾病上,已经不再需要进行那么大动作的手术,转而是微创手术,创口很小,往往只是在胸部和腹部开几个洞而已。
冠状动脉搭桥术和心脏瓣膜手术,是把开胸的条件改为了开心包。
主动脉手术是原来只有开胸开腹,现在包含胸腹腔镜手术。
但是得强调一下,不是说原来不赔的现在不分青红皂白就赔了。
什么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还是需要看它们符不符合开心包的标准才行。
而二尖瓣闭式扩张术,这种需要开胸但不需要开心包的手术,在新版定义下反而不会赔了。
这些修改,基本上没什么影响。
有些看上去是收紧了,但其实只是更符合现在医学标准的描述而已,不再是过去落后的描述。比方说尿毒症期,换成慢性肾病5期,一个意思。
有些只是删了些重复内容,比方说严重慢性肾脏病剔除了实施肾脏移植手术,是因为肾脏移植手术已经在重大器官移植术的责任范围内了。
还有些和原版一字未改。
二、轻症疾病变化
和新增重疾一样,官方定义出现新增轻症是有利的变化。
但具体来看的话,还拿钢铁战士1号举例子,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已经是在这款产品的轻症里面,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则是和这款产品里中度脑中风后遗症的描述相符,属于这款产品的中症。
关注度比较高的原位癌,现行的保险实操中,很多产品里都可以按照轻症赔付的,但是官方轻症里并没有把原位癌算进去。
而且新定义里还有一句话,这话让B sir觉得特别尴尬。
“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轻度疾病的保险金额应不高于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20%。”
很多人解读是个收紧的变化,但是B sir在这里保留一个问号。
因为这里得区分两个概念:基本保额和风险保额。
最高保额要加上恶性肿瘤和心血管重疾可能的二次赔付。
还以钢铁战士1号来说,如果60岁前罹患恶性肿瘤,重疾会赔付基本保额的150%,可选的恶性肿瘤关爱金若再满足可赔120%,也就是恶性肿瘤责任下的风险保额最高可到基本保额的270%。
基本保额如果是100万,那恶性肿瘤最高可赔270万。
新定义说不高于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20%,到底是指不高于270万(风险保额)的20%,还是指不高于100万(基本保额)的20%呢?
B sir现在并不期待原位癌等其他轻症被列入到官方定义。
未来
上面那些是对具体条款变动的解释说明,你们应该心里应该有个判断了,这一小节就说几点对未来产品变化的意淫吧。
1、可能会影响价格
甲状腺癌从重疾里剔除,如今归为轻症,会减少保险公司在高发病上的支出。但因为疾病的总体发生率并没有改动,所以影响有限。
2、原位癌不死,轻症额度仍需等待
原位癌不在官方定义里,不在严重恶性肿瘤,也不在轻度恶性肿瘤,但因为大家关注度高,并不妨碍保险公司继续对它承保。
轻症额度到底怎么计算,仍需等待官方解释。
要是指的是基本保额的20%,那影响还是蛮大的。现在市面上有很多优秀产品都能超过基本保额的20%。但要是指的风险保额的20%,那影响就没看上去那么大了。
3、原来买了的不受影响,要买的不用刻意等
买保险这事,永远都是根据当下情况该买就买,不要说等产品以后会不会更好,保费会不会更低,保险责任会不会更宽。
疾病和意外可不会管你有没有保险。
而且在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法律实际上是某种程度偏向保险客户的。
原来买的不仅没事,还会享受到新定义里的积极变化。
新定义才规定不开胸的手术才可能赔?
去年12月实施的《新健康险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即便老产品仍然是以开胸为条件,但真上了法院,法院会认为被保险人有接受合理医疗服务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以此拒赔。
总之,这次定义的修改,对客户来说好坏皆有。
好的是,心脏手术理赔条件正式放宽;
可能会不好的是,轻症的保额限制在20%;
有好有不好的是,轻度甲状腺癌被剔除出重疾。
但无论如何,还是请放宽心。
原版不成熟的定义下,保险公司都能创新。现在是更清晰、更与时俱进的新版,保险公司肯定还能继续创新,生产出优秀产品的。
到时候大家肯定还会对新版定义说上一句,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