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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东莱博议·周公阅王孙苏讼于晋》

2024-03-05  本文已影响0人  不居居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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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过去,周文王为虞、芮两国调解诉讼,商朝就开始衰落了。调解诉讼并不是周文王想做的事情,周文王虽然没有与虞国、芮国做什么约定,但是他们却来了。所以,大家认为虞、芮两国的向背,代表着周、商两朝的兴亡。舜躲避尧的儿子丹朱,禹躲避舜的儿子商均,伯益躲避禹的儿子启,没有不把调解诉讼当成王权归属的。虞、芮两国因为土地问题争讼,距离朝歌近,却跑到远处的丰镐,那个纣王虽然还在酒池肉林里称王,但是只是个摆设了。我曾经用这个来考察世道的变迁隆替。这个调解诉讼的权在手里就兴旺,失去了就灭亡,没有丢掉调解诉讼权后,国家还不灭亡的。

周朝衰落,孱弱的周天子和大臣没有能力主持天下诉讼的事务,降为列国,到了齐桓公尊王攘夷时,已经非常虚弱不堪了。周公阅是大臣,王孙苏是卿士,二人有诉讼不找周天子解决,却跑到晋国解决。周天子应该君临天下,照临万国,彰善抑恶,直到天涯海角,都要各在其位。如今不能够判定大门口的诉讼,那么诸侯还要周天子做什么用?虞、芮是远方小国,他们有问题找周文王解决,大家已经认识到商朝危险了。如果是纣王身边的飞廉、恶来争讼起来,不找纣王却找周文王,纣王虽然无道,也一定不能忍受。周匡王却高兴地坐在那里看着,不仅不害怕,反而派人去晋国,帮助亲近的人打官司,心里怀揣小鹿怕亲近的人败诉,身穿龙袍,号称天子,却踮起脚仰起头,等待晋国的判决,这是何等衰败?这样看来,周朝的危险超过当年商朝的危险,周匡王的无耻比纣王还无耻。周朝的颓废凋敝比商朝还差,为什么应该灭亡却没有灭亡?晋灵公又比不上周文王小心谨慎,为什么应该取得天下却没有取得?思考其中的原因,纣王的末年,地盘虽然丢失三分之二,但是政令仍然通行于境内,纣王的凶残暴虐仍然能够伤到百姓,所以百姓一起把他推翻了。周朝末年,自家的诉讼尚且解决不了,即使想祸害百姓,哪里有人听周天子的?即使想残酷暴虐,哪里有人听周天子的?周天子站着也好,倒下也罢,既无关周国百姓的生活情况,又无关诸侯的强弱。晋国虽然表面上尊重一下,实际上也只是把周当成邾、莒之类的小国,哪里有必要去推翻周王室呢?所以说,周朝并非没有灭亡,而是没什么值得灭亡;晋国并非不想取得周王室,没什么值得取。

通常情况下,能够害人的,一定能够利益他人;能够杀人的,一定能够救人。纣王虽然愚昧,但是手中大权还没完全丧失,假设他把杀比干的劲头用在崇侯身上,把对崇侯的宠爱用在比干身上,早上散发鹿台的钱财,晚上散发钜桥的粮食,哪里知道他能不能得到天命,成为前六、七名的圣君?至于周匡王,只有一个周天子的空名,礼乐、刑罚、政令、任免官职都不在自己手里,即使想奋发图强,又哪里有办法呢?这样看来,快灭亡的商朝,仍然有复兴的希望;表面还存在的周王室,已经如同灭亡。向左不行,向右也不行,半死不活,经历了八百多年,值得高兴吗?有人说,周朝的绵延超过了预计享国的年数,我感觉并不是这样!

《东莱博议·周公阅王孙苏讼于晋》

昔者文王听虞、芮之讼,而商道始衰。听讼非文王之心也,文王虽不与虞、芮期,而虞芮自至,故议者以二国之向背,筮商、周之兴亡也。舜避朱,禹避均,益避启。未尝不视狱讼之所归以为决,虞、芮之讼争田,近舍朝歌而远趋丰镐,彼纣虽屈强于酒池、肉林间,直寄坐焉耳。吾尝持是而观后世隆替之由;权在则昌,权出则亡,未有失其权而国不随亡者也。周道既降,孱王仆臣不能主方夏之柄,侪于列国,至匡王之世则殆甚焉。周公大臣也,王孙苏卿士也,二臣有讼不之王而之晋,君天下者,尚将照临万国,大彰淑慝,外薄海隅,咸得其职。今至不能尸堦戺之讼,则国之置王果何用乎?虞、芮介然远国,其质成于周,议者尚为商危之。向若飞亷,恶来内相忿竞,弃纣而即文,纣虽无道,亦未必能堪也。匡王怡然坐视,不惟不骇,反使人于晋,助所厚者之讼,惴惴然恐其不伸,巍然被衮,号称天子,顾乃企足矫首,待晋之予夺以为轻重,何其衰也?是周之危,过于商而匡王之无耻甚于纣也。周之頺敝甚于周季,何为当亡而不亡?晋侯之小心,不及于文王,何为可取而不取?盖尝思其故矣,纣之末年,虽三分失其二,然威令尚行境内,凶虐尚能及人。故民不堪其暴而共亡之。

晚周之微,门内小讼,犹不得专,虽欲淫侈,谁听其掊克?虽欲残酷,谁受其指令?其起其仆,近不系斯民之休戚,远不系诸侯之强弱,晋虽阳尊貎敬,实不过以邾、莒遇之耳,何嫌何疑而遽欲墟之哉?

故周非不亡,无可亡也;晋非不取,不足取也。大抵能害人者,必能利人;能杀人者,必能生人。纣虽下愚不移,然操柄犹未尽失,使其移比干之戮于崇侯,【比干諌而死】移崇侯之宠于比干;【崇侯虎有宠于纣】朝散鹿台之财,暮发钜桥之粟;【武王伐纣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乌知其不祈天永命,编名六、七君之列乎?至于匡王,枵然建空名于六服之上,礼乐刑政举不在已,虽欲自奋,其道何由?

是将偾之商,犹有复起之望;未坠之周,已如既陨之时也。左支废,右支缓,奄奄余息,绵百世而阅千龄,乐乎哉?周过其厯之言,吾未敢信!

【附评】

朱字绿曰:王臣左右之讼,王不能自决,而取平于晋,因生出虞、芮质成,始终以商、周对勘到底。中说到商纣犹能自操其柄,周匡则已早委其权。奇确无比,具此识见,故能自成快论。商有权而周无权是已,然谓晋非不取,无足取者,亦未尽然。周自建国以后,虽有穆之盘游、昭之不复、历之流彘、幽之举烽、平之东迁,数经大故,而国祚无改者,当时天子原无私天下之意,故当时诸侯,亦本无取天下之心。五霸迭兴,七雄况出,而齐威王、秦孝公犹行朝礼,先王之教所以浃洽而流衍者,愈久而愈未尝亡也。是则天下言朝周者有之矣,言取周者有之乎?其不取者也,非畏而不敢取也,非爱而不忍取也,非重而不能取也,非薄而不屑取也,盖从无萌取之之念者。势虽不振,犹如家众之于长嫡,相依以为生而已。若云不足取而弃之,窃意畿内之地犹多于阳樊、温原、欑茅之田,何前贪而后廉哉?张明德曰:王臣左右之讼,不能取决于王,而下讼于晋,天子仅一守府,徒拥空名何益也?引虞、芮质成一事,借商、周子对证,见得纣虽无道已极,而犹能操天子之柄以转移天下,周王已早委其权。此千古确证,快论天开,有胆有识,读此等文而不善生发者,必为聋聩。东莱先生谓周不足取,当是指天子礼乐刑政之大权举不在己,故言不足取耳,确在大处落墨。议者以为畿内之地犹多于阳樊、温原、欑茅之田,若谓不足取而弃之,晋非廉者。斯言也仍不失为世俗之见,朱可以没先生之卓识也。愚谓:晋 果以畿内之地为意,则朝王请隧之时,何不转而为请田。隧虚名也,田实惠也,不请田而请隧,可见晋虽杂霸,亦尝以礼乐刑政可为重也。重在礼乐刑政,而礼乐刑政之权已下落矣,尚何足取之有?前贪后廉云乎哉?书此以待高明定论。

附:《周公阅王孙苏讼于晋》

鲁文公十四年,春,顷王崩。周公阅与王孙苏争政。周公将与王孙苏讼于晋,王叛王孙苏,而使尹氏与聃啓讼周公于晋。赵宣子平王室而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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