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了解不吃亏,社保由税务局直接征收,HR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了!
财税新政是对企业税务的规范,但对企业来说也是一场“挑战”。大数据时代下,企业该如何在经营中降低涉税风险?如何进行纳税自查?怎样进行风险防控?
一、为什么社保要由税务征收?
其实社保入税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各项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税务部门具有的专业征收队伍和征管信息优势,本身有利提高征收效率,在政策减免时期进行划转,影响相对会小很多。
长期来看,社保的规范化是必然的趋势,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信息会共享,征管能力和征管效率必然有大幅度提升,这必然有利于为整体降低费率争取更大空间,促进降低社保费率。
所以,严征管,低费率应该是一种长期的趋势,社保成本必然成为未来经营的一个痛点、难点。
二、会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不会增加企业缴费负担,本次划转采取“不改变企业现行申报方式和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收部门改变而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 “两不原则”。
1.不改变企业现行申报方式
这次划转原则上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方式开展,缴费人仍然通过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之后向税务部门缴费。
2.不改变缴费基数计算规则
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等继续在规定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保持不变,因而不会增加缴费负担。
根据国务院要求不会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也不会采取其他增加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
三、社保由税务征管,对企业的影响
11月之后,社保正式入税,企业社保不合规的为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将无处遁形,以下几种行为继续存在将面临税务稽查风险,甚至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1、部分缴纳,未全员缴社保。只给管理人员缴,一线员工不缴;
2、未按员工实际工资缴纳,按最低社保基数缴费;
3、转正缴纳,员工试用期不缴社保,转正之后才缴社保;
4、放弃缴纳,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
5、调整费用结构,使部分薪酬不划归为工资收入。
四、如何有效降低社保及个税
监管趋严,企业当何去何从?
长期来看,社保合规是大势所趋,企业的抉择也至关重要,既不要慌乱,更不要乱求医,应坦然面对,从容应对。
那么,社保筹划到底有没有既有效又无风险的方法呢?在这里,睿当家梳理几条思路,供大家参考。
①改变人员结构
“平台+自由职业者”,这可能成为一种新的就业模式。新个税法对工资与劳务费综合征税,让这种模式更具可行性
②改变薪酬结构
对于实行了股权激励的公司,可以考虑员工收入在薪酬与分红间合理搭配。分红属于资本性收益,不需要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
③人员机械化
可以考虑把规律性的工作、简单重复的工作,交给人工智能处理。
④灵活用工人员自由化
众所周知,灵活用工最明显的优势便是降低企业劳动成本,企业与自由职业者之间的关系由传统雇佣关系转换为合作共赢方式,企业不再需要强制性为员工缴纳社保,灵活就业者可自主选择何时何地灵活缴纳社保。
那么哪些人不用交社保呢?
①提供实习机会聘用实习生
如果与在校大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学生与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用人单位聘用实习生,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②可适当聘用离退休人员
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不再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也不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说离退休人员返岗的无须再缴纳社保。
③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取得的报酬也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企业可以考虑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节约社保成本。
④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员工属于派遣单位的员工,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个税也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可以不用负担这部分社保费用,也不用申报个税。
⑤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2)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⑥劳务外包/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由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当然还有更多关于社保的筹划思路可以在睿当家课堂里学习到,无论怎么样,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企业主、财务人员、HR们必须高度重视、提早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