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不能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没有文艺的招牌,没有青葱的院子,这不过是遇龙河附近很普通的一家民宿。楼道转折处,横着一扇日光小窗,像人婆娑的泪眼,又像是通往天国的窄门。小窗下印着一行你得走近才能看清的文字:“以自己喜欢de方式过一生”。窗内,这行黑色的小字,普通、端庄、静寂;窗外,那片白光背后,也许能眺望到盎然的春意,也许可感受到岁月的静好;而内心,被这行小字撩动的,是人强抑不住的思绪,思绪渐成漩涡,将那些早已远去的过往、那些仍在憧憬的未来,一齐席卷至心头。
以自己喜欢de方式过一生我们自己所喜欢的生活方式是什么?我们正在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吗?
这样的问题,我们每一个人,都曾在某个疲惫的黄昏、或是某个失眠的夜里,小心地问过自己,但自问后一切如旧。“为了今后能留在家乡而外出奋斗的人,后来当上了流浪者;而那些留在家乡为远行而努力的人,最终却成了留守者”,杰拉德·温伯格用这样诙谐的句子,概括了一种极为普遍的人生结局:即我们绝大部分人最终都没过上自己所喜欢的生活。改变,需要不懈的努力,但我们中很少有人能集聚足够强大的勇气,去对抗不愿改变的欲望。自知其短,但又改之不勇,乃是人类思想之最大的痼疾。
然而,我的本意并非是讨论人“为什么没有”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而是想表达这样一种观点:我们“不应当”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或者说,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并不可取。这里的“不能”是“不应当”的意思。在我看来,追求自己所喜欢的生活方式,与追求占有财富的生活方式,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两者都是一种从个人喜好出发、以“占有”为目的的生活方式。大部分人所谓的“喜欢的方式”,往往不过是一种对舒适的追求、一种为求得平衡的努力,是在人的行为的无数极端与矛盾中追求平衡的折中办法。就像赫尔曼·黑塞在《荒原狼》中所写到的:
“人是有可能彻底献身于精神上的东西、努力接近神明、献身于神圣理想的。反之他也可能彻底沉迷于本能生活——感官的要求,使全部的追求只着眼于获得眼下的快感。一条路通向圣者,通向精神的殉道者,通向在上帝面前放下自我;另一条路通向纵欲者,通向本能的殉道者,通向在腐朽面前放下自我。而大部分人都只是想在两者之间活得适度、折中,他们从不放弃自我,不沉迷,既不沉迷于醉生梦死,也不沉迷于清心寡欲,他们从不会成为殉道者,从不同意自毁;理想不是献身,而是保持住“我”。”
当一个人把自己“喜欢与否”视为生活方式的最高准则时,实际上是将生活的目标设定在了一个温和而舒适的区域,这里没有强风和暴雨,没有对生命的反思与探索,它以失去生命力度与情感力度为代价,以获得并维持个人的惬意与安全。这并不是一个人所能过上的最好的生活,而且,甚至都不能算是一种值得赞许的生活。
“因为蒙悦纳的,不是自己所称许的,乃是主所称许的。”(新约·哥林多后书10:18)
那些更好的生活方式,不是“占有”式的,而是“存在”式的。让它变得有意义的,不是我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而是我们对生活方式的回答。一种有意义、有力度、有回应的生活,往往不是你最开始所喜欢的,而是你在彻底审视了生命的意义后,不得不去过的一种生活方式。它的目的不是去获得更多数量的快乐、而是去担负我们甘愿为之受苦的宿命——它从来就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成功的企业家,即使在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后,仍还在苦拼的原因。他们没有选择立即去过一种充满享受的轻松人生,这并不是因为他喜欢这样、不喜欢那样,而是在他们看来,自我实现之后,能继续对那么多的人生活负责,这比独自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更有意义。
《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写道:
“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最后一连两个“意在斯乎”,在行文冷峻、又惜字如金的《史记》中是极为罕见的。换成今天的语言,意思是说“大概就在我吧!大概就在我吧!”。透过这段古老的文字,我们能深切地感受到两千多年前那个极度理性而又让人无比怜惜的灵魂、在听从召唤后所表达出的炽热感情。为了“成一家之言”、“表文采于后世”,他“隐忍苟活”、他“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顽强地活在一种连自己都嫌弃的生活方式中。这可以看作是对老子《道德经》中“不欲碌碌如玉,珞珞如石”的最佳诠释。人生,不一定都能如玉一般的美丽,但总能做到像石一般的坚强。而坚强,乃是人生最动人之处。正是这种人所独有的坚强,使得我们中的一部分人能甘愿与喜欢的生活方式划清界线、并向命运奉上自我的主导权,在广袤无垠的宇宙中放飞自己的生命,让人生——行于不得不行,止于不得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