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对一个人是种什么样的体验?

2019-03-19  本文已影响0人  Storytelle_1251

2019年  3月20号  星期三  天气:阴

爱对一个人是种什么样的体验?

爱对一个人是种什么体验?这个问题我问过很多人,得到的答案也是各有不同。

有人说:爱对一个人就像买了一双合脚的鞋一样舒服。

有人说:爱对一个人就像吃方便面有了调味料。

也有人说:爱对一个人就是对方所散发的荷尔蒙是你的基因所需要的,恰好对方也是如此。

饶雪漫说:我们都渴望牵了手就能结婚的爱情!却活在了上了床也没有结果的年代。

然而这个时代是一个感情泛滥的时代,爱情早已变成了快餐,而汹涌而至的爱,来得快去的也快。感觉爱这个东西理所当然的变成了一件奢侈品,而爱对一个人,便更是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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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首照片中的两个老人,是我前段时间去学校碰巧拍到的,老汉是我大一时的思政老师,也是学校思政部的教授,为人和善可亲,没什么架子,老太太则是他的爱人。

老师看到我时,便亲切的向我打了声招呼,当天的天气甚好,每一口呼吸都带有阳光的味道,我问老师要干什么去?老师说道:“今天太阳挺好,带你师母去操场晒晒太阳,顺便看看你们年轻人打篮球。”

我记得老师在讲思政课的时候,提过他和师母的感情,老师说师母和他在一起是吃了一辈子苦,受了一辈子罪。

老师说:“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感觉她是我的女人,因为在她眼里我能看到光。”

老师和师母是大学同学,属于自由恋爱,师母家庭条件好,生活上也属于比较小资的,而老师则是从小山村出来的穷学生,老师说他为了追求师母,从一个土包子也变的罗曼蒂克起来。

爱情我觉得应该是门玄学,就是这样格格不入的两个人,却偏偏谈起了恋爱。

两人的感情很快得到了师母家庭的反对,因为门当户对的问题,师母的家人始终不能接受老师。但是师母却不惜和父母决裂也要和老师在一起。

说出来可能会不可思议,但是爱情可以乱了一个人的心智,也可以让一个人变得勇敢,故不能说爱情有多美,只有爱对了才会很美。

毕业结婚后,两人留在学校,住在学校分配的宿舍中,只有十平米,没有婚礼没有酒席,老师说他这辈子最对不起师母的就是没给师母一个婚礼。

婚后的生活并没有花前月下的浪漫,但是老师和师母照样把目子过成了诗,时而简单,时而精致。

上班下班,洗衣做饭,偶尔看场电影,偶尔去吃顿好饭,周未两人会看看书,师母是多愁善感之人,动情之处,难免伤心落泪,老师则陪着伤心落泪。

几十年过去了,容颜在变,生活在变,感情从刚开始的浓烈变得平淡,生活从刚开始的拮据变的富足,而唯独不变的是爱和眸子里的光。

当我和老师寒暄时,老师的手从没松开过,师母的眼神也从未离开过老师。师母的眼睛早已昏花浑浊,但她看向老师时,眼神炯炯,似带着光。

就好像我们爱对一个人的时候,你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浩瀚星辰,眸子里透出的光是那股抹浓化不开的深情。

我看着老师和师母背影,那双紧紧牵着的手,让我再一次相信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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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对一个人是种什么样的体验?

这张照片是我两年前拍的,翻看相册时偶然看到。若用一句诗来讲述这张图片中的故事的话,我能想到的大概只有白居易的《偶作寄朗之》中“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这一句了。

老太太是阿尔茨海默病患者,严重时,失语失认,经常不认识家在哪里,到最后,老太太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识,但唯独没有忘记老先生,天气好的时候老先生就推着轮椅带着老太太去楼下的公园晒太阳,天气不好时,老先生就带着老太太串门。

老先生经常带着老太太来我家作客,和我家老爷子闲聊,聊的话题也无非就是子女和家庭琐事。

我时不时也会坐旁边听上一两句,老先生是同济毕业的高材生,现在已是一级建造师,老先生和其爱人是父母之名媒妁之言。

年轻时,老先生和其爱人的生活并不富足,老先生一心想着赚钱,老太太则默默支持着老先生。

和女人比起来,男人是更为理性务实的生物,他们擅长征杀伐戮,开疆辟土。

老先生就是一个敢于闯荡的人,毕业没几年,做起了包工程的活,不管哪个时代,年轻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不服输,敢于拼搏。

没有经验,没有人脉,老先生第一个工程做到一半就进行不下去了,赔的倾家荡产,还欠了一屁股外债,那一年,老先生的儿子刚好一岁,老先生想要离婚,不想连累老太太。

老太太说:“我和你结婚,没想着能大富大贵,哪怕你再穷,我也会跟你一辈子。”

老先生说这句话是让他至今都无法忘怀。

在那之后,老先生没有再折腾,而是去了施工单位,从最基层做起,做施工,做预算,一个人做几个人的工作,人永远是跟着项目走,太源,天津,上海,北京,广州……走了大半个中国,常年不在家,老太太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守护着这个家庭。

都说夫妻只能同甘共苦,不能同富贵,中年男人的三大喜事则是升官发财死老婆。

老先生事业的鼎盛期是五十岁,而这时糟糠之妻是多么令人不愉快的存在。周围人都说老先生现在衣服换名牌了,房子也换成大房子了,车也换成豪车了,什么时候换老婆呀?

老先生却说:“在我事业低谷期的时候是我爱人对我不离不弃,守护着这个家庭的完整,如今我事业有成,抛妻弃子这种事如果我做了,那么我将配不上这份成就。”

老先生给儿子娶了媳妇后,便带着老太太去各个城市旅游,人都说老太太嫁了个好男人,但谁又能知道这份富贵是她用半生苦换来的。

这里应该没有爱情应该指爱和亲情,可能爱对一个人就是落魄时的同风雨,共患难,富贵时的不相忘。

可能爱对一个人并非浓烈的火焰,而是一辈子的长久陪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寓意不正是爱对一个人的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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