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我在悦读】认识事物的同时,还必须认识其对立面
书目:《老子释义》作者:郑伯森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天下人都知道美好的事物是美好的,而不知道丑之为丑着就坏了。天下人都知道善良的行为是善良的,而不知恶之为恶,这就不好了。
所以有和无相对,难和易交互形成,长和短相比较而显现,高和下相对倾峙,音杂声单互相应和,前和后因次序不同而相随----这是永恒不变的。
因此圣人做不违反自然规律的事,行身教而不重言辞。万物兴起而并非由圣人促成开端,圣人生存于万物之中,而并不把万物占为己有,按照自然规律辅助万物而并不自持有功,建立功业而不居功自傲。只因为圣人不居功,所以功业也不会弃圣人而去。
斯:用作连词,可解释为则或乃。在这里翻译成那就这就。
这一章老子教导我们,任何事物都有其对立面与之相比较而存在,相冲突而运行。如果只知其一面,这就不免失之于偏颇,就不能够全面的认识事物看待问题了。
这也是有为和无为、行和言等各组对立事物的辩证统一规律。
老子所说的无为,只是“无为道之所不为”或者“无为不道”,也就是说不违反自然规律。圣人处无为之事,这句话当中的“处”和“行不言之教”的“行”、“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的“不为”、“生而不有”的“不有”、“为而不恃”的“恃”、“功成而弗居”的“弗居”,无一不是有所作为。也就是说,老子说的无为从来都不是不做事情,否则“为无为”还能翻译成说“做不做事情的事情吗”,这明显就说不通。
所以老子一直想要强调的是,圣人必须有所作为,但是圣人只做不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情。比如只重言辞而不行身教者、万物兴起胆敢为天下始者(你敢说你是天下万物兴起的创造者)、胆敢占万物为己有者以及自持有功并居功自傲者,这些都是违反自然规律的,圣人是不做这样的事情的。也就是说,凡是专做违反自然规律事情的人,是绝对不会是圣人的。
这篇内容的第一层通过日常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阐述了世间万物存在都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论说了对立统一的规律,确认了对立统一的永恒的、普遍的法则。集中鲜明的体现了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第二层意思说,处于矛盾对立的客观世界中,人们应当如何对待呢?老子提出了“无为”的观点。即依照客观规律,以无为(不违反自然规律)的方式去化解矛盾,促进自然的改造和社会的发展。这一见解恰好是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具体运用。
有这样一句话,说人们讲得最多的,却往往是他最不了解的,仔细想想就无法否认,因为人们对事物的表面现象的过度关注,常常会使人们忽视整体的隐藏在深层次的、最本质的东西。
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在《题西林壁》一诗中写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富于哲理的诗句。表述了对事物全体与部分、宏观与微观、现象与本质等诸种关系的领悟,这富于启迪性的人生哲理,与老子的辩证法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