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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读「论语」13.2:政以德率先垂范,赦小过惟贤是举

2019-12-03  本文已影响0人  善氏

「子路篇第十三」2

【原文】

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贤才而举之?”子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

【译文】

仲弓做了季氏的家臣总管,问如何管理政事。孔子说:“率先垂范,宽免小过,选拔贤才。”仲弓又问:“怎样才能尽知贤才而用?”孔子说:“选用你所知者即可。至于你所不知者,别人难道会舍弃他们吗?”

【注释】

“仲弓”,冉雍之字。孔门十哲德行科弟子,小孔子29岁。孔子认为其有领导者素质,称其“可使南面”。曾为季氏宰,为政“居敬行简”,主张“以德化民”。

“季氏”,鲁桓公四子季友之后,世袭鲁国正卿,三桓之首,长期把持鲁国大权。

“宰”,此处指家宰。古时大夫的封地为“家”,其家臣总管即为家宰。

“先有司”,即行在有司之先,亦即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之意。类似用法如“身先士卒”。“有司”,职有专司的简称,指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吏。

“赦”,音“社”,宽免、宽容。

“举”,推荐、选用。

“贤才”,才德之士。现代常用词,可不译。

“其”,通“岂”,表示诘问。“难道”之意。

“诸”,“之乎”二字的合音。

【评析】

本章的“先有司”通常认为有两种解读,一是“先使职有专司”。这其中又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是先设定各有司之职,以使职责分明,办事有序。但家臣事务并非冉雍首创,其有司各职的设定应当早有先例,无需冉雍再行创制;其二是分配有司职务,但这就涉及选人用人,似乎与后边的“举贤才”又有所重复。

因此,笔者倾向于“先有司”的另一种解读,就是行在有司之先,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此亦“为政以德”之属。但“为政以德”必须己先有德,然后方能为之,否则将无以服众。是故儒家重德,便因德行乃为仁之所必需。冉雍有德,故孔子告知以“先有司”。

有注解认为本章孔子对冉雍所说的“先有司”与上一章中孔子对子路所说的“先之”同义,这种说法似乎忽视了冉雍与子路在个人特质上的不同。冉雍为人厚重有德,能以德服人,故可为人垂范。但子路之长却并不在德行,而在果决好勇,其虽可摄人以勇,却难以为人垂范。因此,若视“先有司”与“先之”同义,恐有失孔子因材施教之明。

子曰:“导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参见《善读「论语」1.5》)。“赦小过”便是对“爱人”的一种体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因此,领导者对于部属的无心小过应当抱以适度宽容的态度。若定要苛求部属无过,则必致无人敢于任事,而怠政亦将由此产生。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而言,“赦小过”也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

为政在人,故“举贤才”永远都是为政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冉雍担心不能尽知贤才而用,但孔子认为:你所不知者,必有他人知之;你不肯舍弃贤才,他人亦必有不肯舍弃贤才者。所以只要你肯“举贤才”而用,即便有你所不知的贤才,也一定会有人推荐给你。人皆各举所知,以贤引贤,则贤才必无所遗。故“举尔所知”可也。

冉雍虽在季氏处“仕三月”,且季氏“待以礼貌”,但季氏对冉雍却“谏不能尽行,言不能尽听”,冉雍“遂辞去”。此可谓“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一个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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