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0祸不单行

2018-09-20  本文已影响0人  佳之蜕旅
31/90祸不单行

儿子第一次上网络美术课,主题是像仙人掌形状的物品来作为参照物,儿子选择了笔筒作为参照物,仙人掌的刺很多,最近两周内发生的事接二连三,也真是击手,今天一大早发现平时的代步工具(电单车)不见了,心情平静,没有一点意外,自去年摩托车被没收后,就不会感到意外,也许是身边经常有听到被偷的缘故吧。反而儿子很给力,以前一说走路就会喊累,困,走不动,今天可力气大,书包自己背,见我一拐一拐的,还帮我拿电脑,饭袋,一天早早的心情有些感动,本来是会大发脾气的我,却一点火星也没有。

报了110,工作人员十分钟到案发现场,感觉是有进步了,想想以前上班的时候,110工作人员的现状,是进步了,没想到的是备案需要到局里去,去到局里刚好是交换班时间,不接待,需要等待,好吧,认了。由于没带发票备不了案(观看现场的警察我是有问要带什么证件去才能备案不,他的回答是不需要),只能等下班后再次过来,没想到提前半小时,坐公交车却用了40分钟才去到医院换药,换好药就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叫我去备案,服务还不错嘛有改善,

走路回家一拐一拐的,也许今天走的路有点多,右小腿已开始发信号,痛疼,超级不舒服,还有明天呢,接送兴趣班的活可没人接手,要如何才能解决出行工具呢?

晚上在家里找到合格证与发票往派出所备案,幸好有刚下班的好好先生车我过去,省了走路,去到派出所,接待的是一个老乡,聊了几句才知道,原来派出所一直知道是谁偷东西,哪个是贼,但就是无赖,人家可是有吃白粉的王牌在顶着,拘留十天就能出来。唉这办法效率真无话可说。

梁先生从我报警就反对,说是不会找回来的,干嘛要印手指纹留档案在派出所,怕有人生污点吧,大哥我是受害者,你一句安慰的话不说,还那么怕事,也真是服了你这种心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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