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这样的要求合理合规吗?
今天跟朋友聊天,听闻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朋友是安徽的,在我们这工作,老家有一套房子要出售,前几天回家就房子出售事宜与意向购房者及中介接触详谈。可是,当谈及首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时,事情就无法再往下谈了。原因是,他老家二手房首付款支付和银行按揭贷款的操作方法让他无法接受。
正常情况,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方在约定时间内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不动产登记中心办里过户手续,买方再到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放贷后贷款直接打给卖方。
可他老家的操作却是:首付款不能直接给到卖方,而是好像要求先存到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指定的该行账户中(有可能是买方在该行的账户),不能动,直到办好按揭贷款手续,住房贷款放出来,再一并转给卖方。听说是为了银行减少风险的一种方式,这么一种冠冕堂皇的似是而非的理由。
听起来,感到吃惊、荒唐,难道是霸王条款?仅管我们没有去细查银行住房贷款相关政策,也没有去深究这样操作的合法性。但凭自己的感受,这样的要求,或是潜规则,应该是毫无道理的!首付款跟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呢??
二手房交易,买方支付给卖方首付款,房子过户后,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假如买方没有资质办理贷款,银行不可能放款,哪来的风险?买方符合要求和规定,贷款贷下来了,有房子本身作为抵押,银行的风险顶多来自买方可能出现的付不起月供,真到如此地步,银行可以将房子拍卖出售,也没有存在什么风险,况且这是住房按揭贷款的基本做法。再说,一般放贷款前,银行肯定会是反复核实和确认贷款者的贷款资质的,这个银行做的要比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做的好。
仔细分析,不得不质疑朋友老家的银行此种做法的真实目的和合法性!莫非跟变相拉存款有关?莫非跟前阵子全国炒得沸沸扬扬的“奔驰事件”中所谓的金融服务费类似?
想必朋友老家那些银行的人肯定是心知肚明的,相信其他银行贷款的专业人士一看就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的。至于我们这样不懂银行业务的,只能是看客、听客,顶多是从自己生活经验的角度,提出一些不可理解的疑问罢了。
后来,再听朋友说,他们老家那个小县城总共才两个银行网点,二手房和新房买卖交易的市场也可以,量也不少,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办下来可能要几个月,有点关系的可能会稍快点。这个速度应该是有点慢的,跟我们这没法比,至少商业贷款是这样的。
上面这种情况,或许是可以理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