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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炉夜话》赏析之十六 时过境迁不在回来

2023-05-21  本文已影响0人  无为而修

第二O三则

作者:王永彬

  明犯国法,罪累岂能幸逃;白得人财,赔偿还要加倍。

译文   

明明知道而故意触犯国法,岂能侥幸地逃避法律的制裁?平白无故地取人财物,偿还的要比得到的更加几倍。 

注释   幸逃:侥幸脱逃。

评语

  暗犯国法,迟早会被人发现而受制裁,何况是明犯错误。明知违法而故犯,无非是权势之徒,或是意图侥幸。权势大者岂能大于一国之民?侥幸一时岂能侥幸长久?千夫所指尚且要死,何况一国之人皆弃。今日有经济犯逃亡他国,以为得计,终日躲躲藏藏,不能叶落归根,形同放逐,褴褛于他国檐下,一旦遣送回来,更是身败名裂,何来侥幸之有?

感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时候,都是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样的理念为很多人进行了现代时态的开脱,也有的说“正义有的时候会迟到,但不会缺失。殊不知,时过境迁,对于当事人来讲,也许就是单行线,再也回不来了。还是过好当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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