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我真要点赞。(其实是篇书荐和新概念派伤感强行结合的串烧杂

2019-06-01  本文已影响0人  戴着绿帽子的小毛驴

我不想说再见,我已经说过再见了, 那时说再见还有意义                        ——《漫长的告别》

       合上书的那一刻,我决定发条朋友圈。(看过的人就不要多留意了)

       钱德勒的文字就像是堂而皇之的打着侦探小说的旗号,把用黄暴逆叛包装好的生活哲学金句带进了经典的殿堂,还是由一个酒鬼(这点文中到很能体现)。你必须承认这听上去很稀奇,是不是。(可能你得原谅我少见多怪)。你可能听过经典的侦探小说像《福尔摩斯》,也听说过黄暴美学和生活哲学金句,但这仨放一起的玩意儿发朋友圈怕不是找骂加断交情的。

至少我的朋友恐怕不见得。

        我对那几个傻逼书友百分之两百的放心,看完后会像我一样为这书点赞、转发、当回隔着的老舔狗。And trust me,you will so too.那几个看完书荐就一定会爱上钱德勒的混球书友总是在我评论区炸锅般地讨论这属什么写法等等。这事儿是合情合理,但微信的弹窗就不一样了。一般情况是我发完朋友圈一刻钟左右手机就跟触电似得疯狂抖动,使得我爸不得不从隔壁过来冲我吼道:“***,你**在干嘛?**手机跟个**机关枪一样“得得得”个没完,叫你那些**好友给老子***地安静点!”然后他们就会像算好时间一样在我关静音时适时发来适当的嘲讽:“hhhh,又被你爸骂了吧hhhhh看看你,一天到晚看闲书还带坏我们,hhhhh你活该hhhhh”一个个你方唱罢我登场像群叽叽喳喳的麻雀,永远不说再见,只有被迫下线时的顺手点赞。

可事实是漫长的告别早就开始了。

只是一张我喜欢的图片罢了

        全文的主要故事是讲述了菲利普-马洛作为私家侦探不信初识朋友特里-伦诺克斯杀人,在各方努力下寻找此案的真相。主线本身其实并不很重要,因为作为矛盾中心人物的特里只是当个线索串起了全文。伦诺克斯更像是个物件的名称或是别的什么专属名词,见于首尾似乎只是为了引出矛盾解决矛盾顺便前后呼应也证明了伦诺克斯是个人罢了。(说真的,写那个黑人仆役的篇幅估计都比他多)。不过丝毫不能影响我和那些傻子一起为这书疯狂打call,我们就像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啥都一起。喜欢同一部小说同一个作家同样不写作业不管考试只知道抓着笔杆子愣头青地爬自己的格子,一起躲进自己的文字中假装不谙世事像个嬉皮士永远嬉皮笑脸。

永远糟糕的比喻,one after another.

不重要

        重要的是马洛这人自己的为人处世:他爱管闲事,看不惯路边警察抓走酒鬼特里、看不惯家庭医生不管酒鬼韦德、看不惯酒鬼警察无故怀疑黑人仆役坎迪、看不惯医酒鬼的韦林杰勒诈作家……可是却不爱干本职,出版商斯宾塞叫他找韦德,不干;千金洛林叫他查他丈夫,不干;流氓头子叫他办暴力警察,不干……他老于世故,知道怎样激怒任何一个人让ta卸下甜蜜的伪装;他不标价码,麦迪逊肖像权当把玩;他逻辑清晰,在商业大亨、黑界大佬和案件罪犯三方掩盖真相的情况下自发查办了这案子,跟特里死忠粉一样。

更重要的是查案中机缘巧合偶遇的人生百态:置身事外却关心酒鬼才子的出版商、了解一切真相却烂在肚里并为逃避一切而酗酒的好丈夫加作家、越醉酒越绅士的二战亲历者;有着悲惨的情感经历并为此疯狂拉人垫背的绝世美人;养着一个精神病的天然疗养院医生穷到要靠卖地才能远走高飞还要半夜候诊治酒鬼;爱用暴力又有权力情结的警察会正直到抗命保护证人……马洛的视线就像舞台的聚光灯,打向一个人直到ta下场。《呼啸山庄》式的人物就在灯光下上演一场栩栩如生的生死闹剧,乐此不疲。与其说马洛是个调查者,其实他更像一个无意走进了这所剧院的观众:被其中悲惨曲折的情节吸引就决定继续往下当个旁观者,只是最期待的是演员谢幕,

然后最好再拍张照发朋友圈为演员手动点赞,再好不过了,马洛想让goodbye变得漫长。long bye.

地上铺盐差可拟hhh

        手机开始抖动,我不亮起手机屏幕都猜得到是什么。

可我还是点开了微信评论区:一反常规的插科打诨假正经,取而代之的是发来一通伤感的告别语之后就安静了。我宁愿相信他们是打好腹稿的捉弄就半开玩笑的说你们都老了吗?都不在我评论取闹了,说真的我爸刚刚才过来抱怨好久没骂我了问我你那些好友怎么回事,,怎么肥事啊小老弟!可只有白告无力的干笑了几声hhhh然后礼貌性地问我以后发不发了。我说不发了生活所迫要当乖乖生

哦。

语气淡得像那个句号,只是一个咕噜一声的气泡,平淡而短暂,甚至没有任何意义。谁又不是呢?

这可能真的是我最后一次发书荐了,书名已经说明了一切,多么直白有多么委婉的告别。我看着屏幕上点赞的名单:白告、缘溪、义薄、陈好、没雨、十一、橙阳…(真实人名改编,他们不愿我写真名,都是有化名的大佬)那些我们一起看书的日子一下变得漫长起来,就姑且当做我的告别吧。我开始清晰的回忆起每次你们发篇文章就私信我叫我点赞可我总是不干,我还记得你们总是在第一时间吐槽我的书荐过后默默留下大段大段的书评,更不会忘了我们在图书馆讨论怎么仿写时总会忘了音量而一起被赶出来,历历在目。

那我们去哪了,那高唱Edge Of A Revolution的少年

那时说再见还有意义,让我觉得悲哀、寂寞、决绝。                                  ——《漫长的告别》

关闭屏幕的那一刻,我决定要把他们以前的说说都点遍赞。

真的,而且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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