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短篇小说奇思妙想

卖时间的女孩

2019-01-30  本文已影响1人  郭栩鹏
摄影  | Jeremy Bishop

我叫孟梓,每晚八点会在市区的街头放下瓦楞纸,内容如题,再标注:全国统一零售价100元一小时。

刚开始会有不少醉汉、意图不轨者搭话,次数多了,还没等他们开口我就表明:“强奸未成年少女,一般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我故意把“死刑”加重鼻音,因为不少人想买我的时间来干脏事。

“除了这?”

这晚来了名贵妇,贵妇泛有椴树的花香,右手被一个非常好看的银镯环住。

“你说了算。”

她掏出三百元买我三个小时。

我把瓦楞纸翻过去,“走吧。”

明确出售自己时间就意味不会有什么好事,即便他们没逼我犯罪,但绝非省油灯。譬如这晚我来到贵妇家,她把我引到儿童房。男孩两岁,胖胖的搁在一角,精神萎靡。

“要我陪他三个小时?”

“不需要你陪,你只要坐在他身边,因为他感冒了,年龄太小不会自己擤鼻涕,如果他鼻塞了,你就帮他弄出来。”

“怎么弄,我没这经验。”

贵妇曼妙地指向嘴巴,眼眸细眯,“用这。”似笑非笑。

我顿了一会,还是条件反射地点头,也许你们都觉得很恶心,毕竟要把绿色的液体吸到嘴里,可某些情况你们感冒了也会把自己的鼻涕吸到喉咙甚至吞到胃里,我就是抱着这想法在这三小时里帮这小孩吸鼻涕,虽没到胃,可滚烫粘稠的感觉仿佛晃荡的痰液黏满口腔。

没办法,这就是生活,我的生活。

因为我缺钱,在我十七岁的这年。

这年奶奶患了一场大病,她花白的头发糟糕成被猫扰乱的线。每天躺在床上咳嗽、自责,又说怕连累我的话。若当初没她,我可能在十七年前的冬季已被雪花凝结心脏,正是她从街边把我捡回来,我才拥有人世间的青春,在这段青春里我没想过要寻找亲生父母,年长一点我还认为被抛弃的理由是重男轻女,虽然社会倡导男女平等,可我还时常看见男人打女人,往死里打。

曾经就有一名妇女双臂垂挂伤疤走来,她目光穷寇地盯着我,“能不能打你……”她很想知道打女人是不是很爽的一件事。

我同意了,然后她把我领到一个角落,二话不说掴起巴掌。我揩掉嘴角的唾液,挺回来,如上帝所说如果有人打你的左脸,你就把右脸都转过去。她不掴我巴掌,开始对我拳打脚踢,她揪我头发,仿佛暮光中生活已久,很不容易看见光芒——

“那男人就是这样打我!他就是这样打我,他这个死变态!”

我随她发泄,随她嚎啕,直到她累了,我还吼,“继续!”几次下来她终于发软般酴醾一角,“为什么,为什么,我一点都不觉得爽……”

其实关于“爽”是难以描绘,相反,我倒见过不少心怀不爽的人,大概物质占领了生活的本质。有的人觉得不爽就买我的时间要求我唱歌,我五音不全,但他们只想在寂寥的氛围中挤出声音;有的人则要求我模仿,模仿他们的上司、讨厌的人,再从中获取满足感。有的人很奇怪,譬如林先生。

我第一次见林先生的时候,他穿着油亮的皮鞋咯咯作响而来。那天夜色很深,却无法渗入他清秀的脸容,“你会谈恋爱吗?”

说真的,以前暗恋过邻居的大哥哥、隔壁村的同龄人、还有绅士般的大叔,却从没正经八百谈过恋爱,出身卑微不敢对恋爱衍生幻想。林先生出的价钱很高,“300元一个小时,能和我谈恋爱吗?”

我事先表明不能有身体上的接触,连牵手都不行。他同意了,他很守规矩,这份“守”有点过。和他吃饭,没几句话可聊;和他看戏,他独自处于黑暗沉默;和他一起,他的眼里常年黏满齑粉般遮蔽现实。

两个人走在深夜的街道他的目光寡欲般往前延伸,总有意无意地重复,“什么才算谈恋爱?”

“谈恋爱应该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那怎样才算喜欢一个人?”

我搓搓手,不清楚,我只管陪他从街头走到街尾,踩着一地的碎叶,来来回回。我看得出他很想找一个答案,但始终不清楚如何戳破固有的妄自菲薄……

有时候他一买就是七八个小时,每次他都穿着干净,带我目睹城市的夜色,穿越闹市的街道,最近一次还把我领去他家。

他家淳朴洁白,一个人住。林先生闲时会画画、写作。他的画全是黑白线条,文字清雅忧伤——“相遇靠缘分,相离却如尘。”

旁边垂放着全家照,相中的林先生远没如今清秀,他是小孩,一脸以世界为敌的傲气。

我问林先生,“你从小到大就没喜欢过人?”

他给我沏茶,“以前有,现在怎样也找不着感觉,也记不起以前是怎样的感觉……”

“所以你父母一直催你谈恋爱?”忘了说,林先生三十而立。

”都死了……”

“不好意思。”

“来,尝尝这季的新茶。”那话该是伤到根性,他的嘴角有了折痕,然后时间被沉默所覆盖,过了很久他坐到床边,“能给我讲个故事吗?”

我也靠过去。

“就那本。”

我翻开《格林童话》,他说以前认为里面《没有手的姑娘》很恐怖,可现在他最爱听,这故事讲述一名美丽善良的女孩被恶魔相中,恶魔用财富诱惑其父亲使其砍掉双手。姑娘伤心地离开,后因偷梨被国王娶为妻。国王外出期间,恶魔一心想伤害曾经得不到的王后,使其受到抛弃,她独自带上刚出世的孩子进入森林生活。因虔诚与善良,上帝派了天使帮助她,直到她与国王相见。

“你相信这世界会有天使么?”林先生躺了下来,一并拉起被子覆至肩膀,如孩童。

“不相信,现实于我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林先生对我的话不诧异,他深知我熬了不少苦头,“隔壁有一间客房,你可以睡在那,放心,钱我照样算你。”

“嗯……”

我没推搪,我相信林先生为人。

但是,人若面对一名对你很好的人,是无法激荡太多贪婪甚至会产生亏欠。说真的在林先生身上赚钱非常容易,可不踏实,后来林先生再找我的时候,我拒绝了,他也察觉这陪伴和他所想象的恋爱存在落差,我真不想浪费他的钱,用大人的话来说:“缘尽了。”

他没逼我,落落大方,“那好吧。”

这一别,三个月过去了。

深秋退至初夏,初夏常给人绸幡锦缎的感觉,但这年的初夏于我已是劳劳尘梦。因为奶奶的病情没有减轻,她脸上的老人斑愈显深邃,现在的她咳嗽带血,医生说命不久矣,可一旦停药熬不过三天,名贵的药材能让她续命半年。

我选择后者,所以“全国统一零售价”涨价50,这次涨价意味要熬更多的苦。我帮人寻恶狗,差点被咬到;照顾一名流感的小孩,自己也病了两周;为了赚更多的钱我还认识一名酒吧的风尘女子——晓玲,晓玲每晚都被不少男人盯上,不少男人想刻意灌醉她。我的任务就是扮演她的好姐妹,陪客人喝酒,再假装喝醉,由晓玲送我离开,好让她功成而退。

其实刚开始我是拒绝的,因还没成年,不能喝酒,这是底线。晓玲说,“你虚岁早已年,不如这样500一个小时,我每晚只需要你一个小时。”

事实证明,人的底线会因诱惑而改变。

连续做了一周,没破绽,每次都能让晓玲功成身退,只是这晚有点特殊,晓玲给我换了一套光鲜的衣服,这衣服不太保守,再与一群中年油腻男人坐在一块。

她说这晚,“700一个小时。”

晓玲还给我倒酒,我抿上小口,酒味浓烈,胸口疑似嵌入火炭。

“再来。”

分不清这话是谁说的,又倒满一杯。

我给晓玲打眼色,这次真的不行,这酒度数很高,晓玲回了我一个“没事”的眼色。

咕噜咕噜。

满满一杯,一杯接着一杯。

天旋地转,恍恍惚惚,我很想站起,不清楚是谁的手把我按下,又不清楚是谁先发出诡谲的笑声,我的头很快抛锚在某个男人肩上,我很想喊救命,很想离开,可又无能为力……即便我意识到已被人抱起,即便慢慢离开灯红酒绿的地方,我依旧是条缺氧的鱼。

这过程有点混乱,不是我挣扎,好像有一场打闹,这打闹有句重复性的话塞进耳里,如泡满水的海绵——“

你这阉人呈什么英雄!”

其实他们所说的人就是林先生。因为我醒来时就在林先生的家,他给我准备了一杯奇花异草,“解酒的”。左脸淤青,不敢正视我,就连那句呵斥,“别乱贩卖自己的时间”都因躲避我的目光而丢了威严。

我断断续续把茶喝完,“谢谢你,救了我……”

”没事……“

良久,我才问,“你为什么会出现?”

林先生不自觉地摸起膝盖,这三个月他在酒吧与各式各样的女人厮混,他还在验证——

“能否爱上一个人?”我想我是说中了,他不可思议地对上我。

“其实……”他还是道出,“我不是阉人,只是一次意外坏了命根子,事后性格变了,我又是独生子,这事成了父母无法摆脱的事,他们积忧成疾双双离开。”

“难道谈恋爱对你来说很重要?”

“你知道吗,他们走的时候还希望我不要一个人度过余生,可我对任何异性却没兴趣……”

我忽然知道为什么林先生很喜欢《没有手的姑娘》,他大抵希望奇迹能够在自己身上发生,他不想对女性的无感成为一个黑洞吸纳他应有的光明。但我帮不了林先生,我只是一名卖时间的女孩。

“你为什么要卖自己的时间?”林先生这下正视我,他的脸庞沾满风尘。

“缺钱……”我没道出奶奶的事,我不想别人可怜我而义务捐款。我长大了,我有能力承受现实的残酷。

林先生不是八卦的人,他没追问,他从裤袋里掏出一千元,“昨晚就当我买了你的时间。”

我没接,“昨晚若不是你救我,我恐怕……要不这样,我请你吃饭。”

那顿饭林先生一如既往的沉默,唯一不同的是他露出一点笑意,他说后方那面镜子很美。

“哦……”对着他,我慢慢不拘谨,因为不知何时起,我没把他当成客人,他就像一名大哥哥很照料我。他建议我以后贩卖时间需要谨慎,对灯红酒绿的应酬一概拒绝,我同意,也换了新地方。新地方的人素质很高,这种“高“体现在他们没要求我做苦力——有的人只要求我陪她看戏,说一个人看鬼片很恐怖;有的人要求我一个下午看守花园,怕小狗乱窜;有的人只要我帮忙到医院挂号排队,因为嫌麻烦……

这种好持续了整整一个月,这个月每天都是零碎杂乱的事情,还有的人给我150元,劝我拒绝接下来一个小时上门咨询的人。

这种悠闲像是刻意有人通过某些方式给我送钱,不久后我还是发现了,因为一位客人在巷道里找他要钱。我主动上前,“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我喜欢你。”他很坦率,坦率得一丝不挂——零,一名二十岁的小伙子。穿着白色的衣裳,头发很好地修饰瘦削的脸庞。说真的,我对这小白脸没多大兴趣,一看就是纨绔子弟。但自露面后,零没一丝遮掩,他竟效仿曾经的林先生:“你会谈恋爱吗?”

“我不会。”

不一样的是,他很强势,“那我教你啊,300元一个小时。”

我明确规定不能有身体上的接触,他同意了,跟他吃饭,他有很多话说;跟他看戏,他懂得戏背后的历史背景;跟他走在闹市中心看见鱼缸里的金鱼,他很有才情地问:“如果我下一辈子成了鱼,玻璃外能否还有你。”

我转移视线,“可以啊,那时候我就把你吃了!”

他仍目不转睛地看我,“你真的舍得?”身上散发的树叶湿润香气惹人脸颊发红,再然后,我们的关系发展得很快,有一次隔壁有辆车快速驶过,他迅速搭上我的肩膀往他靠拢,我不抗拒。还有一次我俩走在深夜的街道,因为摆手的幅度有点大,他的手指头碰到我的尾指,我还羞涩了……

”是不是所有的恋爱一旦开始都会发展得如此之快?”

我问林先生,我说过我已把他当成大哥哥,他一脸困惑,“是吧”。

当时的他看上去比之前更加瘦削,他还在和一些风尘女子厮混,本来清秀的模样覆上一层本不存在的蜡黄。

我没想到这份蜡黄后来也覆至我脸上——

奶奶还是走了,她走的那天只说了一句:“希望我能好好生活”,我只顾点头,因为她走得并不安详,痛苦的咳凑声持续了一个小时,之后的时间一如被烧开的蜡烛,扭曲般随意凝固,而顷刻里我永远失去了她……

那天我刻意约零出来,我丢了魂魄般问:“你能不能把我整个人都买了?”

他搞不懂情况,有点懵。

我吼他,“敢不敢啊!”

他好像没预料到剧情会这样发展,我踮起脚吻他,泪液是条笔直的柳絮于彼此脸颊垂挂……

“求求你,求求你把我整个人都买了……我真不想一个人生活。”

他有点错愕,这样的他似乎失去信手拈来的自信,一顿一词,“多少钱?”

我抱上他,狠狠地,像抱着这世界的唯一:“免费……”

于是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我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零,是我主动的。一个女孩把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交出去才能成为成熟的女人。我把这荒谬的话当成道理,或许他的生活经历没我多,过后他竟然像小孩般抱着我落下一滴泪……

这事我也和林先生聊,“男人对于性爱难道不是渴望吗?为什么那次后,我总感觉他躲我?”

聊这事时是在林先生家,他为我沏茶,“等等,我加点水。”然后走到厨房折腾起来,他对茶艺很讲究,讲究到沏茶需要“洗水”。我左顾右盼一回,发现林先生把对上一次我请他吃饭时那面镜买了下来。

“看来你很喜欢这面镜子喔!”

“嗯……”话后他停了停手头上的工作,这一停,停了很久——

这镜子之所以美,是因为曾经它照过我的背影,我的背影于他眼里慢慢惹得心泛波澜。其实再往下延伸,他之所以和酒吧的风尘女子厮混,不是验证自己能否喜欢一个人,而是尝试忘记一个人,忘记一个那回只有十七岁的女孩,因为自卑觉得不配。

他对于这段忘记还找来一个二十岁的男孩,他和那男孩说:“你能不能和她谈恋爱?”

男孩问:“为什么?”

林先生没说那种“只要你和她恋爱了,我就能死心……”他只说,“你就按我所说,把时间卖给我,因为我的时间和她的时间不同步……”

林先生很傻,傻得买别人的时间欺骗别人的感情,以为欺骗了别人的感情自己就能够死心,他教男孩如何谈恋爱,说情话。再往前一点——

刚开始他对这女孩确实没感觉,包括和她吃饭、看戏、逛街、讲故事,可从她第一次用大人的口吻说:“缘尽了”,一切居然有了燃烧。

他好像第一次谈恋爱被抛弃时,对方也是说这三字。

就是当你选择离开,我忽然知道什么是爱……

“怎么呢?”我问。

林先生转过来:“没事。”

真的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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