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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开讲》——王弼易学的行为论3

2019-05-29  本文已影响4人  落叶他乡树_3a2e
《周易开讲》——王弼易学的行为论3

既然要清静无为,那在人生行为的具体体现上,“守谦”则是十分重要的。王弼针对《周易》中《谦》卦上六爻辞作了这样一番论述:

夫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动之所起,兴于利者也。故饮食必有讼,讼必有众起。未有居众人之所恶,而为动者所害;处不竞之地,而为争者所夺。是以六爻虽有失位、无应、乘刚,而皆无凶咎悔吝者,以谦为主也。“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信矣哉!

《谦》卦之所以六爻皆吉,正在于其体现的行为本质肯定了甘居人所嫌恶的“卑下”之处,自避于众人“不竞”之地。这是王弼着重揭示的“冲和守谦”之道。

《周易开讲》——王弼易学的行为论3

于《乾》卦用九文辞“见群龙无首吉”,王弼又揭出其中所蕴含的“守谦”之旨:

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见群龙之义焉。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

“用九”,指《乾》卦所展示的运用阳刚之理(九为阳之极数);但此卦又表明事物愈是阳刚,愈当退柔。以人为喻,越是刚健,越有地位,越要不为物先,此为《乾》卦“见群龙无首”的根本哲理。

王弼释“用九”,认为“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正是直接应用《老子》“后其身而身先”及“贵以贱为本”的观点,故其注《老子》二十八章“知其雄,守其雌”诸句时也说:“知为天下之先者,必后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也。”这些思想实与《易》理之言“谦”者密合无间。

《周易开讲》——王弼易学的行为论3

《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于阴爻阳爻、阴位阳位的象征体系中,往往喻示着冲和守谦之旨,王弼之注也往往予以深刻阐发。

如《履》卦九四以阳爻而居阴位,有谦和之象,爻辞称“终吉”,王弼注曰:“以阳居阴,以谦为本,虽处危惧,终获其志,故 ‘终吉’也。”

又如《困》卦九二,也是以阳爻居阴位,且处下卦中爻,爻辞谓“困于酒食”,言虽在“困”时,却不失“酒食”之丰美,王弼注曰:“以阳居阴,尚谦者也。居困之时,处得其中,体夫刚质,而用中履谦,应不在一,心无所私,盛莫先焉。夫谦以待物,物之所归;刚以处险,难之所济;履中则不失其宜,无应则心无私恃。以斯处困,物莫不至,不胜丰衍,故曰 ‘困于酒食’,美之至矣。”

《周易开讲》——王弼易学的行为论3

至于《损》卦六五爻辞“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王弼的注文更是援引《老子》的谦柔思想为说:

以柔居尊,而为损道。江海处下,百谷归之。履尊以损,则或益之矣。……阴非先唱,柔非自任,尊以自居,损以守之。故人用其力,事竭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弗能违也,则众才之用尽矣。获益而得十朋之龟,足以尽天人之助也。

六五处“损”之时,虚中居尊,有谦柔之象,虽自损而不自益,而天下却纷纷益之,乃至受益“十朋之龟”(犹言至高无上的“天人之助”),故获“元吉”。

《周易开讲》——王弼易学的行为论3

王弼在注中强调此爻的“谦柔”主旨,其所言“江海处下,百谷归之”,即本《老子》之说。在《老子》三十二章“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注中,王弼亦曰:“川谷之与江海,非江海召之,不召不求而自归者也。行道于天下者,不令而自均,不求而自得,故曰 ‘犹川谷之与江海’也。”

又在六十一章“大国者下流”注中,王弼指出:“江海居大而处下,则百川流之;大国居大而处下,则天下流之,故曰 ‘大国者下流’也。”

《周易开讲》——王弼易学的行为论3

王弼易学之行为论中,以清静无为、冲和守谦组合成一个颇为明晰的基调。这一基调,既是建立在他的易学世界观——推尚自然、崇本息末的基点上,又综合体现了魏晋之际举世向往《易》、《老》、《庄》“三玄”的时代精神。这也是今天我们研究王弼哲学思想的一个值得重视的角度。

《周易开讲》——王弼易学的行为论3

《艮》卦取山为象,义为静止,象征抑止邪欲。王弼对卦辞的解说,集中于阐释“艮其背”的内蕴,认为于“相背”而不见邪欲的状态下止邪,则止欲于未萌,止得其所,才是“自然静止”之道。这一观点,既是解释卦辞,又是发挥《老子》“清静”则无为、则无邪的哲理。

故孔颖达《周易正义》承王弼之意曰:“艮,止也,静止之义。此是象山之卦。其以艮为名,施之于人,则是止物之情,防其动欲,故谓之止。艮其背者,此明施止之所也。施止得所,则其道易成;施止不得其所,则其功难成。

《周易开讲》——王弼易学的行为论3

故《老子》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也。”所谓“不见可欲,使心不乱”,事实上正是清静无为、不生邪念的翻版,也是王弼易学行为论的一个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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