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点东西,关于自己。

2016-10-10  本文已影响0人  刘德勒

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人生的前二十几年时光,寸步未离的坚守在家乡的小城。

高中毕业的时候,满心欢喜想去外地体验美好大学生活的我,只收到了家乡一所师范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家里的人说:“毕业了回家来当个老师也不错”。

教师,工作稳定,有寒暑假,还可以开补习班赚外快,我的父母是最普通的工薪阶层,这可能是他们能为我想到的最好的出路了。于是,我踏入了这所我路过过无数次的大学校门,却最终没有选择毕业后可以当老师的师范专业。

走进大学校门的那一年,我未满十八岁。意气风发壮怀激烈的我,一直固执的坚持着心里小小的梦想——做一名足球记者,选择新闻专业是我为了实现小目标走出的第一步。

“你学个中文或者英语多好,选这个专业将来好弄啥!”在老人们的质疑声中,我的大学生活开始了。四年的时间,我翘课、打游戏、看电影追剧,甚至还在宿舍里做起了小生意,梦想这种东西,早就在四年的癫狂岁月里被远远地抛在脑后了。

我年轻时也曾经有过梦想啊,后来现实太残酷,被迫放弃了。一提起“梦想”这个名词,人们往往会略带些无奈的吐露出这样一句话。可是现实对我一点都不残酷,让我把梦想的夭折归咎于这位老兄,我实在有些于心不忍,但这么美好的东西没有了,总得有个说法吧,思来想去,我默默地把这口锅背在了自己身上。

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说得真TM不能再对了。

如果让你再选择一次,你还会这样过你的大学生活吗?

会。

当我回想起大学时光的时候,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向一直暗恋的女孩儿表白,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校园爱情(不知道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除此之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那四年是我过得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我恐怕再也找不到那样一群志趣相投可以无话不谈的朋友,恐怕再也不能融入一个让我如此全身心放松的圈子,恐怕再也不能经历一次肆无忌惮释放自我的人生旅程。那个时候的我,才是我本来应有的样子。

收起散落了一地的情怀,毕业后的我找了一份房产门户网站编辑的工作。骑着车,背着相机,满城奔波着参加各种房地产活动,机械地发布着一篇篇假大空的新闻报道。亲戚朋友知道我的工作后,总是会发出这样一句感叹:“可以啊,你这工作跟学的专业对口啊!”听到这句话的我总是苦笑,我学的是什么专业?我怎么不记得了。

我是一个容易头脑发热的人,也是一个总愿意把未来想得过于美好的人。基于这两点优秀的品质,在工作了一年多后,我拿出了那点微薄的积蓄,很荣幸的成为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合伙人,听起来好高大上啊!在我眼前,一条康庄大道正在缓缓的铺展开来,老子马上就要走向人生巅峰了!

呵呵。

现实狠狠抽了我几记耳光(或者说是鞭子更合适),起早贪黑忙活了大半年,这家小小的传媒公司终于在风雨飘摇中宣告破产了,我从一个有吃有喝的工薪阶层变回了一个身无分文的屌丝,这感觉真是酸爽啊!

公司破产其实没有让我特别沮丧,反而让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段时间,我特别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然而一眼望到底的钱袋子打消了我的念头(写到这里又觉得公司破产让我有点沮丧了)。

毕业后的这几年,身边的同学朋友陆续都恋爱结婚了。作为家中独子,父母把我的婚姻大事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和核心问题,相亲见过的姑娘算起来也有六七个了。每次被父母押送至相亲现场,我总是例行公事般同姑娘聊上几句,加个微信留个电话,然后就没了下文。

从大学时代那样一个团结友爱、简单直接,让我能够左右逢源游刃有余的小圈子中脱离出来之后,我一直独来独往,撩妹技能基本为零,我也很享受一个人的生活。《生活大爆炸》中有这样几句话一直被我奉为金科玉律:“人穷尽一生追寻另一个人类,共度一生的事,我一直无法理解。或许是我自己太有意思,无需他人陪伴。所以,我祝你们在对方身上得到的快乐,与我给自己的一样多。”(然而说出这段话的谢耳朵后来也有了伴侣)

关于爱情,我从来没有太多幻想。或许将来某一天,我会在在父母的安排下跟某一个姑娘见面然后结婚?爱情这东西我实在不懂,慢慢培养应该都会有的吧。

年初的时候,我凭借过硬的颜值去到了一家整形医院工作,虽然后来在那里遇到了烂人,不过也算是认识了几个不错的朋友。在那里的几个月,一直以来都瘦如狗的我居然收获了最少十斤的赘肉,体重已经达到一百二的我向肌肉男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离开医院之后,远在上海的好基友向我发出了邀请。

于是,在毕业后的第四年,我背起背包,第一次离开那座生我养我的小城,来到了浪奔浪流的上海滩。

对于连一次远门都没有出过的我来说,这一步迈得有点大。

“小心扯到蛋!”家乡的朋友善意的提醒我。

没关系,我上次迈出一大步的时候也扯到过,不算太疼。

这就是我,一个重度宅男,资深屌丝的故事。没有大起大落大悲大喜,只有一些琐碎的小乐趣或者小波折。未来我和大上海之间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难以预料,我只是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继续按部就班演绎着自己的人生小篇章。

至尊宝收起了桀骜不驯,戴上金箍转身离开,成为了别人眼中的一条狗。在熟悉或不熟悉我的人眼中,四年的时光让我变成了什么样子,我无从知晓,也不想知晓。因为我一直都明白,我始终还是以前的那个我。

木讷寡言的外壳下包裹着一颗火热狂野的心,看到一部好电影听到一首好歌依然会流泪,每个周末依然会乐此不疲的为喜爱的球队加油助威,对待亲人和真正的朋友始终真诚并心怀感激,不断地怀着善意去理解和接受这个世界……

这些毛病,怕是一辈子也改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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