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卓有成效的管理者
一个 重视贡 献 ,为 成 果 负 责 的 人 ,不 管 他 职 位 多卑微,他仍属 于 “ 高层 管 理 者 ”。德 鲁 克一再 给 我 们 看 见, 卓 有 成 效 是 可 以 学 会 的 。 卓 有 成 效 也 是 必 须学 会 的有 效 性 是 可 以 学 会 的
智 力 、 想 像 力 及 知 识, 都是 我 们 重要 的 资源 。 但 是 , 资源 本 身所 能 达成 的 是 有 限的,惟 有 “ 有 效 性 ” 才 能 将 这些 资源 转化 为 成 果 。
在 一个 现 代 的 组 织 里, 如 果 一位 知 识员 工 能 够 凭 借 其 职 位 和 知 识, 对 该组 织 负 有 贡献 的 责 任 , 因 而 能 实 质 地 影 响 该组 织 的 经 营 能 力 及 达成 的 成 果 , 那么 他 就 是 一位管 理 者 。
在 游 击 战 场 上 , 每 一个 人 都是 “ 管 理 者 ”。
但 是 这并 不 意 味 着 大 部分 知 识员工 都是 管 理 者 , 因 为 知 识工 作 也 像 任 何 其 他 工 作一样 , 有 些 是 属 于 日 常 事 务 性 的 , 不 需要 什 么 技 能 的 工 作 。
不 论职 位 的 高低 , 凡 是 身为 管 理 者 , 就 必 须力 求 有 效 。
本 书 是 为 每 一位 对促 进机 构 有 效 运转负 有 行动 与 决 策 责 任 的 知 识员 工 而 写 的 。 换 言之 , 是 专 门为 那些 我 称之 为 “ 管 理 者 ” 的 人 而 写 的说实 话, 如 果 有 效 性 只 是 人 类 的 天 赋, 那么 我 们 今 天 的 文 明 即 使 尚 能 维 持 , 也 肯定 是 不 堪 一击 的 。 今 天 的 大 型 组 织 的 文 明 , 所 依 赖的 是 大 批 具 有 一点 有 效 性 而 且可 以 担任 管 理 者 的 人 。
事 实 上 他 们 几 乎 在 每 一方 面都各 自不 同 , 但 却 有 一项共 同 点 : 人 人 都具 有 做 “ 对 的事 情 ” 的 能 力 。
换 言 之 ,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 他 们 之 间的 差 别 , 就 像 医 生 、 教 师 和 小 提 琴 家 一样 各 有不同 类 型 。 至于 缺 少 有 效 性 的 管 理 者 , 也 同 样 各 有 各 的 不 同 类 型 。 因 此 , 有 效 的管 理 者 与无 效 的 管 理 者 之 间, 在 类 型 方 面、 性 格 方 面及 才 智 方 面, 很 难加 以 区 别 。
有 效 性 是 可 以 学 会 的
那些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 异 ” 中 有 “ 同 ”: 不 管 他 们 拥 有 什 么 , 不 管 他 们 是 什 么样 的 人 , 他 们 都有 能 发 挥 有 效 性 的 共 同 习 惯 。
有 效 性 是 一种 后 天 的 习 惯 , 是 一种 实 务 的 综 合 。 既 然 是 一种 习 惯 , 便 是可 以 学 会 的 。不 过要把 习 惯 建 立 得 很 好 , 却 是 不 容 易 的 。 习 惯 必 须靠学 习 才 能 获得换 言 之 , 我 们 没 有 理 由 说自己 是 平 庸 之 才 因 而 不 加 演 练 。 当 然 , 即 使 演 练 , 也 不一定 能 成 为 大 师 , 成 为 大 师 , 有 赖于 特 殊 天 赋。 可 是 我 们 需要 的 只 是 一般 能 力 ,只 是 能 演奏 出 音阶 来 。
下 列 五 项主 要 的 习 惯 , 是 成 为 一位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必 须养 成 的 心 智 上 的 习 惯 :
1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知 道他 们 的 时 间花用 在 什 么 地 方 。 他 们 所 能 控 制 的 时 间非常 有 限,他 们 会 有 系 统 地 工 作 , 来 善 用 这有 限的 时 间。
2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重视对 外 的 贡 献 。 他 们 并 非为 工 作 而 工 作 , 而 是 为 成 果 而 工 作 。他 们 不 会 一接 到 工 作 就 一头 钻进去 , 更 不 会 一开头 就 探 究 工 作 的 技 术 和 手 段 , 他 们会 首先 自问:“ 别 人 期 望 我 做 出 什 么 成 果 ? ”
3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善 于 利 用 “ 长 处 ”, 包 括 自己 的 长 处 , 上 司 的 长 处 、 同 事 的 长处 和下 属 的 长 处 。 他 们 还善 于 抓 住 有 利 形 势 , 做 他 们 想 做 的 事 。 他 们 不 会 把 工 作 建立 在 自己的 短 处 上 , 也 绝 不 会 去 做 自己 做 不 了 的 事 。
4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集中 精 力 于 少 数 主 要 的 领 域 , 在 这少 数 主 要 的 领 域 中 , 如 果 能有优 秀 的 绩 效 就 可 以 产 生 卓 越 的 成 果 。 他 们 会 为 自己 设定 优 先 次 序 , 而 且 坚 守 其 设定 的 优先 次 序 。 他 们 知 道:“ 要 事 第 一。” 此 外 也 没 有 其 他 办 法 , 否 则 反 倒 会 一事 无 成。
5 .最后 ,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必 须善 于 做 有 效 的 决 策 。 他 们 知 道有 效 的 决 策 事 关 处 事 的系 统 问题 , 也 就 是 如 何 按 适 当 顺序 采取 正 确 的 步 骤。 他 们 知 道一项有 效 的 决 策 , 总是 在“ 不 同 意 见讨论” 的 基 础 上 做 出 的 判 断 , 它 绝 不 会 是 “ 一致意 见” 的 产 物 。 他 们 知道快速 的 决 策 多为错误的 决 策 。 真 正 不 可 或 缺 的 决 策 , 数 量并 不 多 , 但 一定 是 根 本 性的 决 策 。他 们 需要 的 是 正 确 的 “ 战 略 ”, 而 不 是 令 人 眼 花缭 乱 的 “ 战 术 ”。
以 上 这些 就 是 管 理 者 有 效 性 的 要 素 , 也 就 是 本 书 的 主 题 。
我 能 贡 献 什 么 ?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 必 注 重贡 献 。他 常 自问:
“ 对 我 服 务 的 机 构 , 在 绩 效 和 成 果 上 , 我 能 有 什 么 贡 献 ? ” 他 强 调 的 是 责 任 。
重视贡 献 , 是 有 效 性 的 关 键 。 所 谓 有 效 性 包 括 : 自己 的 工 作 — — 其 内 容 , 其 水 准 ,及 其 影 响 。 还有 自己 与 他 人 的 关 系 — — 对 上 司 、 对 同 事 和 对 下 属 。 他 们 重视勤 奋 , 而 忽 略 成 果 。 他 们 耿 耿 于 怀的是 : 所 服 务 的 组 织 和 上 司 是 否 亏 待 了 他 们 , 是 否 该为 他 们 做 些 什 么 。 他 们 抱 怨 自己 没 有职 权 , 结 果 是 做 事 没 有 效 果 。
我 负 责XXX
只 有 如 此 , 他 才 会 凡 事 都想 到 顾客 、 服 务 对 象和 病 人 。
“ 贡 献 ” 这个 名 词, 其 含 义 非常 广 泛 。 每 一个 组 织 都需要 三 个 主 要 方 面的 绩 效 : 直 接 的 成 果 , 价 值 的 实 现 , 和 未 来 的 人 力 发 展 。 缺 少 了 任 何 一方 面的 绩 效 , 组 织 注 定 非 垮 不 可 。 因 此 , 每 一位 管 理 者 都必 须在 三 方 面均 有 贡 献 。 当 然 , 三 者 之 间, 可 以 有 轻 重先 后 之 分
总 之 , 着 眼 于 贡 献 , 就 是 着 眼 于 有 效 性 。
决 策 的 方 法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 做 的 是 有 效 的 决 策 。
决 策 , 是 一套 系 统 化 的 程 序 , 有 明 确 的 要 素 和 一定 的 步 骤。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不 做 太 多 的 决 策 。 他 们 所 做 的 , 都是 重大 的 决 策 。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知 道什 么 时 候 应 依 据 原 则 做 决 策 , 什 么 时 候 却 应 依 据 实 际的 情 况 需 要 做 决 策 。
整 个 决 策 过程 中 , 最费 时 的 不 是 决 策 的 本 身, 而 是 决 策 的 推 行。 一项决 策 如 果 不 能 演 化 为 “ 工 作 ”, 则 不 成 为 决 策 , 至多 只 是 一种 良好 的 意 愿 。 这就 是 说: 有 效 的 决 策 固 然 是 以 最高层 次 的 观念 理 解为 基 础 , 但 是 决 策 的 推 行却 必 须力 求 接 近工 作 层 面, 必 须力 求 简 单.
决 策 方 法 的 五 个 要 素
有 效 的 决 策 人 , 首 先 需要 辨明 问题 的 性 质 : 这是 一再 发 生 的 经 常 性 问题 呢 , 还是 偶 然 的 例 外 ? 倘 若是 经 常 性 的 老 毛 病 , 则 应 依 原 理 原 则 来 根 治
纵 然 问题 确 是 偶 发 性 的 , 一位 决 策 老 手 也 会 先 怀疑 这是 不 是 另 一项新 的 经 常 问题 的 首 次 出 现 。
如 何 做 有 效 的 决 策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都知 道一项决 策 不 是 从 搜 集事 实 开始 , 而 是 先 有 自己 的 见解。
假 如 说一个 人 在 某 一方 面经 验 丰 富 , 而 竟 然 没 有 见解, 那就 说明 此 人 没 有 敏 锐 的 观察 力 , 头 脑 迟钝 。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鼓 励 大 家 提 出 见解 的 决 策 , 应 以 互 相 冲 突 的 意 见为 基 础 , 从 不 同 的 观点 和 不 同 的 判 断 中 选 择 。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绝 不 认为 某 一行动 方 向 为 “ 是 ”, 其 他 行动 方 向 均 为 “ 非”。
结 论: 卓 有 成 效 是 必 须学 会 的
管 理 者 的 工 作 , 必 须有 效 。
有 效 性 是 可 以 学 会 的
关 于 管 理 者 的 有 效 性 ,“ 自我 发 展 ” 其 实 远比 “ 训练 ” 重要 得 多 。 而 有 效 的 决 策 , 在 本 质 上 却 是 一种 行 动 的 规范 。
管 理 者 有 效 性 的 发 展 , 实 不 啻 为 对 组 织 的 目 标 和 方 向 的 挑 战 。 有 了 这种 挑 战 精 神 , 我 们 就 能 因 此 转移 视线 : 由 专 注 于 问题 转而 重视机 会 ; 由 只 见人 之 所 短 转而 能 用 人 之 所 长 。
管 理 者 有 效 性 的 自我 发 展 , 是 这一问题 惟 一可 行的 答 案 。
今 天 的 社 会 有 两 种 需要 : 对 组 织 而 言 , 需要 个 人 提 供 贡 献 ; 对 个 人 而 言 , 需要 以 组 织 作 为 达成 其 个 人 目 的 的 工 具 。 惟 有 管 理 者 的 有 效 性 , 才 能 使 这两 种 社 会 需要 相 辅 相 成 。 总 而 言 之 , 有 效 性 确 实 是 必 须学 会 的 。
一个 重视贡 献 的 人 ,为 成 果 负 责 的 人 ,不 管 他 职 位 多 卑 微 ,他 仍 属 于“ 高层 管 理 者 ”.
我 们 该知 道运用 自己 上 司 的 长 处 , 这也 正 是 下 属 工 作 卓 有 成 效 的 关 键 。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会 顺应 自己 的 习 性 , 不 会 勉 强 自己
有 效 的 管 理 者 坚 持 把 重要 的 事 放 在 前 面做 , 每 次 只 做 好 一件 事 。
管 理 者 的 一项具 体 任 务 就 是 要 把 今 天 的 资源 投 入 到 创 造 未 来 中 去 。
决 定 优 先 要 点 的 原 则
重将 来 而 不 重过去
重机 会 而 不 只 看 到 困 难
选 择 自己 的 方 向 , 而 不 跟随 别 人
目 标 要 高, 要 有 新 意 , 不 能 只 求 安 全 和 方 便
要 看 “ 正 当 的 决 策 ” 是 什 么 , 而 不 是 “ 人 能 接 受 的 ” 是 什 么 。
有 效 的 的 管 理 者 会 问:“ 我 是 不 是 真 需要 一项决 策 ? ”
今 天 的 组 织 需要 的 是 由 一群 平 凡 的 人 , 做 出 不 平 凡 的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