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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1《思想本质》:名为何物

2022-06-18  本文已影响0人  力法跳跳

名词,究竟是语言使用者心中的概念,还是客观世界的现实存在?

在前四章讨论完语言中的“框架”现象之后,作者史蒂芬·平克在第五章初步讨论了词语(特别是名词)的意义和指称显示出的独立于人们有意识的控制力的特性。词语不仅其内含独立于使用者的认知而存在,其产生和流行的方式也远非受社会的决定,而是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可以说,语言与词汇就像海洋,我们在其中取用,向里面排放,但大多时候无法影响海洋的流动。

词的含义栖身何处

平克从语言的经典问题展开自己的讨论,意义与指称。通俗来讲,意义就是一个词的内容与内含,是大家通常说的“意思”。而指称则是指一个词对应的那个现实存在物。如“颜回的老师”,在意思上指的是“教授颜回知识的那个人”,在现实中指的就是“孔子”这个人。

不同的名词,对意义和指称的侧重也有不同。有的词只有指称,而有的词只在乎意义,按照侧重程度的不同,名词大体可以划分为四类。

其一,只侧重指称的,指示词。如“这个”,“那个”等词,容易看出这类词没有任何内容,专门在特定场景中服务一个“指”的动作,只有指称。

其二,比较侧重指称的,专名,往往指示单个事物,且在字面上很难看出具体的“意思”。最典型的就是人名。人们很难从一个人名中判断一个人的样貌职业,这个名字大多时候也只是为了指示特定的人,而名字只是个没有意义的代号。

其三,最侧重意义的,摹状词,就是通过描述事物的属性来定位事物的描述语,这很多时候已经不是简短的“词”了。如前文提到的“颜回的老师”,就是完全靠读者通过意思来了解这个词。然而摹状词本身并不一定有真实的指称,如“颜回五十岁时的好友”,意思非常清楚明白,但是由于他并没有活到五十岁,因此这个词并不能指向认可客观的实在。

其四,可以说是最为常见的一类,在意义和指称方面没有明显偏重的,概念名词。那些指示一类事物或现象的,往往是这类词汇,如“猫”、“恒星”、“鲸鱼”等等。人们通过意义来学习这些词汇,同时也知道这些词汇指向某些存在物。

我们可以说意义代表着人们意识层面的语言,而指称代表着客观世界层面的语言,那么两者究竟谁的作用更大一些呢?作者引用了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的观点,认为是后者。

许多时候,我们用以描述事物意义的语言是多维度的,而指向的事物却往往是单一确定的。那么当多重的意义与指称发生冲突时,究竟谁会胜出呢?我们可以考虑一个例子,如果《哈姆雷特》的作者并不叫莎士比亚,而是那个真正叫莎士比亚的人的邻居(我们假设他叫皮特)借用的一个笔名而已,那么我们会认为《哈姆雷特》的作者是应该叫皮特呢,还是莎士比亚呢?再比如皮特也并非独自写的《哈姆雷特》,而是其参与的一个文学俱乐部共同创作了这部作品,只是皮特最后整理誊抄。那么真正的作者又是谁呢?虽然其中很多描述已经动摇原本的“莎士比亚”这个词代表的文化含义的根本了,但是大多数人还是会将那个“被父母起名为莎士比亚”的人认作真的莎士比亚,无论其真实职业是什么。可见,在众多看似根本的属性中,有某些属性才是更加根本的。

我们再思考“鲸鱼”这个词,其命名之初,显然是被当作某种“鱼”来对待的,这可以说是其最根本的属性了,不过在我们知道其不是鱼后,也并不觉得以前说的“鲸鱼”就不是现在说的那种动物。再如“原子”这个词,在古希腊被发明出来时根本没有任何能力观察原子级别的物理现象,几乎只是个理论设想,但我们现在也会认为当初的“原子”就是指现在那个原子。

由此可见,人们语言中的“意义”根本不会影响词汇指称事物的方式,即便人们不重视,甚至根本没意识到,某些特定的力量还是会把词汇指向固定的事物那里,这不受人们使用语言的方式影响。用普特南的话总结,就是“爱怎么给词义下定义就怎么下吧,反正‘意思’就是不在人的头脑中!”如此神奇的现象,仿佛在说明人类后天经验中也存在着必然的知识,而词汇发明者就像是一个打开机器开关的人,开关一旦打开,机器的运行就是自动的,结果也是确定的。

不过作者的观点还是没有那么极端,他认为人脑中的意义也是真实存在的,只是不能决定客观世界的指称而已。而且大多数时候,意识中的意思与世界中的指称并不矛盾,只有在少数极端情况和思想实验中才会构成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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