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空气,像大地》
生命是一场巨大的无底洞啊!但终究会有它陨落到底的那一刻。
1
大逼说他是个文艺青年。
这年头,并不是说有个文艺的名字就是文艺青年,这是大逼对他这个屌丝称号的解释。我和大逼在北京上大学,当然不是北京大学,一个名字十八弯的野鸡大专。我和大逼来北京时都怀揣一个共同的理由:那是首都啊!好歹也算龙头大专。在残忍的交了一万八的大专学费后我们落地于此。可当我们来到这里后才失望的明白:北京的大专,除了学费贵,其实和祖国大地任何一个大专一模一样。
当时我学的专业是市场营销,大逼学的是汉语言文学。搞文学的嘛!不免有点心高气傲。第一次进寝室,我就发现了风度翩翩的大逼。当时我和其他室友都在那里忙着铺床放衣服,唯独大逼坐在那里,在一个妖艳紫的裤衩映衬下默默的读一本书,阳光穿过他的发梢,恍若傻屌。
当时为了摆脱尴尬,我问大逼:
“兄弟,看的啥书?”
“加缪的《局外人》。”
大逼头也不抬的说到。事实上到了后头,大逼果然成了一个局外人:他不问世事,不搞对象也不看片,所以那几天我们寝室的人很怕夜晚突然被大逼强奸了。
当时我们寝室有四个人,除了大逼,连我在内三个人都是学市场营销的。我这个人随和,和谁都能谈得来。但大逼就不同了,和他们都谈不拢。我们这个寝室是复合寝室,学文学的只有大逼一个人。况且就算全是学文学的,我估计依照那些文人的孤僻,恐怕老死都不相往来。
大逼只能和我聊的上,我觉得大逼这个人很愤世嫉俗:他看不惯寝室里的A抽雪茄,说这人一看就是爱装逼;他也看不惯另一个B穿阿迪达斯:丫的七双鞋摆在那里一天一换,一年不洗,臭到他的文思都被打乱。
我说大逼,有些事你得辩证的看待啊!人家穿什么吸什么是人家的自由,你也不用管那么宽吧?还有说到脚臭,你丫的天天洗脚还是香港地区的啊!
“你不懂,我就是看不惯。”大逼倔犟的说着。其实我内心也懂,我也看不惯他们,但我更多的却是羡慕嫉妒。这一切的一切我是永远不会说破,就像一个恒久不变的秘密:你所嫉妒的愤恨的,大多数都是你想要得到的。
2
大逼的文学梦从小时候就有了,他跟我称他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略读水浒三国,到了小学略通王朔塞林格,初中也看韩寒王小波。他唯一不染指的就是言情,大逼认为那些东西庸俗,无聊,垃圾。大逼把一切糟粕的词汇都用到了言情小说的身上,这就让我有点搞不懂。我说大逼,你不能这么绝对啊!言情小说里还有很多好作者啊,你看琼瑶,辛夷坞,安妮宝贝……
“放屁!那些都是屁!”大逼没等我说完就愤恨的说,甚至把刚吸两口的南京给扔了。后来我才知道,大逼不是不喜欢,而是大逼是一个痴情的人。大逼因为一个女人,因为一个伤害了他的女人。这个女人伤害到大逼何种程度呢?程度大到大逼都不再相信爱情,甚至恨乌及乌,把言情小说也给枪毙了。
我想大逼就是一个绝对的人,他爱什么就是什么,恨什么就是什么。他认为加缪是天底下最好的作家,就绝对不肯别人贬低他一点。反之,他认为某某作家是垃圾,那这个作家就永远被他扔到了不可回收的垃圾桶里。
我问大逼喜欢加缪作品的哪一点?大逼回答:“我喜欢他那种在孤立无援时仍铿锵有力的荒谬。”
我对加缪这个人并不了解多少,大逼曾盛情的向我推荐过加缪的《西西弗斯的神话》,他说西西弗斯就像他自己,不断推石上山,又不断落去。
我看了很久,除了看不懂之外就是觉得荒诞无聊。一个天神,整天推来推去一个石头,最后还推出了美感,真tmd有够无聊。
奇怪的是看完后我的内心却隐隐约约对西西弗斯这种生活有一种崇拜。我们每个人都反对体制化,反对不断重复的僵硬,可我们却忘了,这些体制化,这些僵硬,却是逃不离扔不掉的。要硬着头皮适应啊,要有无所谓般的理解。这些适应和理解我永远也无法体会,无法得到。我明白这一切都是骗局,这世界上所有光鲜亮丽都不会属于我,我属于平淡,但是我却仍然不想放弃。我的内心有一种微弱的光亮在照射着我,它们对我讲,不要放弃,要呐喊啊,要逃离这里,要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的内心总是会迸发出这样的想法,然后这些想法就会在我打球上网撩妹子后烟消云散。
3
为了能向偶像加缪看齐,大逼不仅挂掉了马克思这门课,大B还延伸了一个很宏伟的愿望:那就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这种想法是好的,谁都应该定一个小目标。可是这种孤僻的恨屋及物的性格却让大逼步履蹒跚:大B觉得鲁迅太过政治,所以誓死不要鲁迅文学奖,这还牵连着把茅盾文学奖也给戒了。实际上,大逼连学校举办的只有八个人参加的校园文学赛都没有获过奖。
我说:“大逼能稳点不?一步一步来,总有一天你能获得诺贝尔奖的。”
大逼回答我:“不能,天赋秉异的人是不屑于拿这些小奖的。”
可事实上就算是一个校园比赛,大逼写个稿子都能酝酿两个月。后来大逼想进文学社,第一次信心满满的写自荐信准备大展图时,却残忍的连初试都没有通过。我看过大逼的那篇稿子,满腹宏论,大概就是一个新进学生会的小屁孩在讲台上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大逼,我来学生会的目的是当学生会主席。”
就这么无解的退档,当时大逼气愤了很久,说他看到文学社社长是个女的他就了解了一切内幕:“丫的这种女人一看就是意淫着八阿哥长大的,只会看一些言情小说,玛丽苏的不行,碰到个80岁老头都能幻想成霸道总裁。”
至此我就看出了大逼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一个有所梦想的愤青,一个无所事事的屌丝罢了。原来我们都一样,不断伪装自己,不断批判别人,试图给自己增加砝码,可这些沉重的砝码,最后却沦为我们的绊脚石。
4
学校大门出去,往左走,300米之后右拐,几个大铁盒子亮蹭蹭的摆在那里。夜晚华灯初下,喝啤酒的,吃烤串儿的,小情侣在那里你侬我侬的,一片琳琅满目,河山大好。学校对面的布局也很合理:网吧鳞次栉比,附近就有宾馆,从速八如家到汉庭四季,满足各种人群的需要。这一切的一切都象征着美好和腐烂生活的开始,唯一一处让人匪夷所思的,就是学校附近甚至还有一个肛肠医院。
可这一切几乎都不属于我,或者说我只是存在于这里。那时我的生活迷茫到一塌糊涂,稀里糊涂的高考结束,又稀里糊涂的来到这里。我的生活平淡无奇,高中翻墙上网,偶尔学习,甚至连交女朋友都像是做一场必须完成的任务。
当时我在大学谈了一个对象,坦白来讲,她唯一让我心动的就是胸前那个只能得D的“考卷成绩”。她叫什么名字来着?李梦颜还是李梦艳?很抱歉,时隔多年,我甚至忘了她的名字。我们从一开始腻歪在一起,彼此说着虚假的情话,速八宾馆做着肮脏的交易。我到底喜欢她什么呢?除了胸,好像真说不上来其它的。我觉得我和她在一起,就像完成一个人人皆知的任务,她是一个NPC,只能代表我来过,只能让世界知道我的大学生活没有荒废,可我的大学生活究竟荒废没有,这点逼数我还是有的。
前面说过大逼被一个女人伤害了很久,伤害的都不再相信爱情。可大逼却忘了,爱情的魅力就是无限次的重复伤害。
大逼在一次偶然相遇中遇到了夏晗,她是美术系的,擅长素描。当时我和大逼一块在操场上溜达,莫名其妙就被夏晗选中,非要让大逼当她的“模特”。
“同学,请问你可以站在这里,做一会儿我的写生素材吗?”
夏晗是对着大逼说的,我没有发言权,大逼那时一反常态的丢掉了孤傲,脸上笑的像个菊花一样的回答:
“当然可以,你想画多久就画多久。”
那场素描夏晗很配合大逼,使我怀疑她到底是在素描还是在做一个油画。说真的,那次所谓的“偶遇”伤害了我,心动了大逼。让我受到伤害的是,夏晗只邀请了大逼做模特,而没邀请我。而让大逼心动的也是这个原因。
回到宿舍大逼自夸了很久,说他骄傲的气质还是有人欣赏的。我感到有些蹊跷,这么帅的我都入不了夏晗的法眼?后来一查,我女朋友果然认识夏晗。
5
大逼的春天来了,当我们在寝室挂柯南的时候大逼在寝室放了个唐伯虎的雕像。大逼说他要动用他所学的所有文学知识,一步步攻破夏晗的城池。我说大逼,你不是戒色了吗?怎么又落入凡尘了?
大逼羞涩的吸了根金红对我讲:“是节色,有所节制,但不放弃。”
那是我第一次认识到汉语言的博大精深。
大逼在一场并不浪漫的表白后和夏晗在一起了,一切都按部就班顺理成章的进行着。我和我的对象,大逼和夏晗,两对看似很美好的大学情侣,走在马路边操场上,闪瞎一切单身狗。我能看得出,大逼是动了真心,这年头好像所有的文学青年都是一个屌样,爱一个人就死心塌地,不给自己留任何一条退路。那个时候的大逼,爱的真是深沉,整天不离不弃的和夏涵待在一起,没话找话,甚至把加缪尼采克鲁夫斯基的词语堆造在一起作为煲电话的工具。我劝大逼松一点,别爱的那么费力,到了结束时……
“哪他妈有结束,我们会爱到永远。”大逼自恋的说着,反手就是一个微信点赞,对夏涵的。他为夏晗暂时性的放弃了文学事业,为她买包包,买化妆品,唯独在情趣内衣这一点上是大逼率先提出。暑假的时候我在家赋闲,大逼却远赴东莞,忍受外界一切诱惑去给哦苹果手机摁喇叭。我问大逼不搞文学了?
“搞!还得搞,就是处在了瓶颈期,先修点手机顾下生活。”
大逼跟我说他马上就写成一篇长篇大作,冲击诺贝尔文学奖那种。秋天开学的时候大逼的瓶颈终于突破.大逼喜欢手写,当他把一摞手稿堆到一块的时候你别说还真有那么一点意思。我们都很激动,夏晗也是,直夸大逼是个天才。大逼让我看那篇小说,乡土系的,我猫了两眼直夸大逼村上这次又要陪跑了。
“村上这次吃我的屁那是他的荣幸。”大逼说。
6
冬天快要到的时候北京这地界很冷,大逼好几天都不在寝室,据说是在寻找合适的出版商。同寝的b打着游戏嘲笑他:“就他写的那,傻子才会要。”
我说你看过?语气有点强硬,话一出口才想起自己也么看过。
“没看过,不屑于,猜的。”b说,他翻了个身,继续打游戏。
大逼那几天就没在寝室沾边,天太冷不敢出去,脑子里有时也会浮现出大逼跟我说过的诺贝尔奖分我十分之一的豪言。我在网上一查,你别说十分之一也有好几十万。
圣诞节那天我带女朋友吃了一次饭,大学西边的大排档,她吃的很欢,对着一块鸡排不停的吹气。我说你很乐观啊,圣诞节带你吃大排档都不生气。
“那能怎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呗。”她说,孜然沾满了她的嘴唇,雪花飘到她的马尾粽子上时我想到了可爱这个词。过了一会我喊:“老板,结账。”
我很怕,虽然也不知道在怕什么。
大逼回来寝室那几天什么话也不讲,倒是同寝的A和B又玩起了失踪。我说大逼你放宽心,总有人会赏识你的大作的。
“都是狗屁。”大逼眼神无光,倒头睡在了床铺上。那几天大逼很是憔悴,但是夏晗却越来越花枝招展。我渐渐看到了这出爱情喜剧内的荒谬:爱情应该有付出,而不是绝对付出。我很想劝这个迷失的羔羊,但无奈大逼已坠落悬崖。
后来有一次我去倒寝室的垃圾,裹着帽子到了垃圾站,在那里一倒,纷纷扬扬的发现了大逼的大作。
7
元旦的时候我陪大逼游荡在北京街头,大逼和夏晗终于结束。大逼还没有完全醒悟,一直在哭,鼻涕不止。他说:“怎么会这样啊!分手分的连一点征兆都没有,咋他妈这么绝情啊!”其实这征兆还是有的,在大逼连五十块的口红都买不起时我就觉察到了一切。大逼说完,狠抽一口,一甩胳膊把南京扔到了北京。
我安慰大逼,一个女人,不值得。
“不值得,不值得?可是她有我的一切啊!”大逼在马路沿子上不顾一切的大喊,撕心裂肺惊动了所有的路人。
“算了吧!你以前也这样说过的。”我抽了一口黄鹤楼,没有像大逼一样扔掉,我想我唯一的理性就在于此。宋胖子最后忘掉了董小姐,迎来了他生命中的赵小姐。有些人总是在一刹那间认为某个人就是永生,却忘了几年前自己也有这种类似的悸动。
那一天我陪大逼哭了很久,原来一个屌丝矫情起来也会这么深情。我和大逼走在繁华的北京城,一路游荡转悠到了买卖街。我们到了香山饭店,门口的保安面无表情的拦住了我们,说“没有预约,不能进。”
这几句话言简意赅,道出了我们真实的面目。大逼当时冲着保安骂了很久,大叫着等劳资十年后做了香山饭店董事长,把你聘为狗粮保安。保安不愧是香山饭店的,没有怼过去,只是很有气度的拿开对讲机,一个招呼后三分钟我们就被架到了马路上。我劝大逼回去吧,别在这里丢人现眼,大逼不听,硬拉着我又去附近的一个小饭馆喝了几瓶。我们那次喝了多少?好像谁也说不清,人矫情起来就是这么可怕。大逼最后喝到饭馆老板差点报警,被我拖着回宿舍时还大喊“啤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
大逼深沉的睡了一觉,只是在哭,梦里没有喊夏涵的名字。自那天后生活开始慢慢重归安宁,啤酒像孟婆汤一样,给了大逼遗忘的勇气。大逼再也没有联络过夏晗,两人陌生的如同一开始。
8
那年春天,北京还未回暖,天气似乎有愈来愈冷的迹象。我们还有几个月就要大学毕业,大家都在忙活。有人忙着找工作,有人忙着喝最后几瓶啤酒悼念所谓的青春;也有人依然无所事事,像我和大逼。大逼说他快废了,估计再过两天就要被冻死。我说:“不可能,你没看街上走的美女还都还露着大长腿。”
“诶,你说这些人不嫌冷吗?”大逼问。
“不冷,活塞运动让她们沸腾。”
我想我们应该去转转,以打破这冰冷的寂寞。那天我和大逼坐上公交,一路从天安门逛到地坛,绕过王府井,再到798艺术区。那个夜晚我们在三里屯晃荡,优衣库和阿迪达斯的牌子在夜晚闪闪发光,可我却只注意到了路边的梧桐。我突然觉得我和大逼就像九月的梧桐,六月的浮萍,更直白一点,我们就像那无头的苍蝇。大逼的文学专业到了毕业注定没有工作,这是不争的事实,而我也碰到了我的瓶颈。说实话,我他妈真不知道我为何要学这个市场营销:我一个呆瓜蛋子,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学了这个专业。我自认为对此知识渊博,但大家哪他妈看你的知识啊!大家是在看你的人缘,你的酒量,你的人气,谁还管你的知识啊,又不是一个科学家。
我们在三里屯走着,路过一个阿迪达斯专柜时,我恍惚间仿佛看见了两个熟悉的身影。那两个身影是如此的般配,限量版的阿迪达斯椰子鞋,和限量版的古驰包包。我再次定睛看了看,好像是B和夏晗。我没敢确定,但也没对身旁的大逼说,搞那么多幺蛾子干什么呢?
一切都过去了。
9
我和我女朋友的感情竟然撑到了毕业结束,我们和平分手,我记得当时我们在学校的一个走廊里,当时我仍然装酷的双手插袋,我竟然笑着对她说:
“终于结束了。”
“是啊,结束了,谢谢你给我这一段平凡的旅程。”她对我一笑,然后扭过头走去。她离去的那一刻我突然有点怅然若失,然后她突然又回了一下头对我说:
“喔,还是朋友,以后记得常联系。”她当时翩然转身,用右手对我做了一个打电话的姿势。写到这里我才突然想起,她叫李梦颜,是颜不是艳。
可我的手机早就换了好几个号码,我的那个微信已经死去,她不在了我的世界里。
这终归,是一场梦。
10
毕业后我还是呆在了北京,找不到工作,没有女朋友,蜗居在一个五平方米的出租屋。大逼离开了北京,他说搞文学创作的嘛,只要有网哪里都是天涯豆瓣。
我和大逼就这样分离,这一切的预谋终于变为现实,我以为我会后悔懊恼,然而并没有。我开始试着改变,去应酬,去巴结,去讨好,去强颜欢笑,去苟且偷生。我慢慢混到了一个不算出名的互联网公司总监,负责销售那一块。我每天有大把的工作去做,大把的酒要喝。黄鹤楼也再也没有吸过,掉面子,最次也是60块的软中华。我的人生循环往复,好像真的过上了西西弗斯一般的生活,没有忧虑,没有困扰,没有梦想,这样真好。
大逼后来有一次来北京找过我,他打电话说在北京有一场高中学校签名售书会。听到这时我很激动,想这小子最后还混出了人模狗样。我在北京火车站接见了他,彼此相拥而笑。我问大逼写的啥书?
大逼笑呵呵的对我说不是啥好书,然后从斜挎包里掏出了一本:
《刁蛮女友和傻男票》
我没有说话,空气中感到一阵冰冷的沉默。
“后来我想通了,为了生活,我决定什么都写”
“你知道吗?其实我挺会写言情小说的,就这本小说,还他妈畅销了,印了将近三万册,得了差不多两万块的稿费。”停了一会儿大逼跟我讲。他还是抽的20块的金南京,我记得以前大逼跟我说过他抽烟方面的梦想就是能够抽上150块的九五至尊。
那次见面只有我和大逼两个人,他明天将要去一个高中给女孩子们签名售书。大逼说这事他都跟那所高中商量好了,强制性让他们的同学买了两千本,稳的很。北京的地界已经被我们摸透,我问大逼我们这次去哪里?
大逼说:“不知道。”
我们又蹲在马路牙子上保持沉默,过了一会大逼又问:
“你还记得我常说的里则林那句话吗?”
我说:“记得,像空气,像大地。”
“现在我终于明白,我们应该叫做像屌丝,像傻逼。”
我抽了一口中华,慢慢放下,吐出的烟雾在我头顶上环绕,它们在我30厘米左右的距离消散,然后奔入到那些灯红酒绿。我缓缓的对大逼说:
“哪是像啊。明明就是屌丝,是傻逼。”
这句话像是一个助燃剂,给了我们没心没肺的勇气。我和大逼决定去香山饭店,那个时候是北京的夏天,万物早已复苏,香山边上荷叶碧绿。到头来大逼还是没有成为香山饭店董事长,我们坐在附近的一个小酒馆,饭店老板在后厨忙着切猪头肉。
我用了五十块钱切了一盘猪头肉,大逼非得说再加五十块的。那天我们吃的很饱,酒也喝的不少,啤酒拉了两箱,燕京的。冰镇啤酒入肚竟然越喝越暖,我们互相吹嘘,互相唠叨,互相怀念,最后互相满面泪流。我和大逼说了很久,具体内容记不太清。到了最后走时,大逼说好不容易相见,非得在那本《刁蛮女友和傻男票》上给我写寄语。大逼写得很慢,写到最后竟然痛哭流涕。我说:“你一个老爷们写个字还闹情绪啊。”我把眼光瞟到他写的那几个字上,自己的眼眶却也止不住的红润:
“像空气,像大地。”
路人像看两个傻逼一样看着我们。我一开始还有些扭捏,到了最后趁着酒劲开始大喊大叫。在买卖街,这里每时每刻都会涌出一些烂醉如泥的路人,我突然想:“他们是否也和我一样惆怅?”可转念一想觉得不会,他们只是被八千一瓶的白兰地威士忌给物理买醉,而我们的惆怅,确是由五块一瓶的燕京直达灵魂。可这一切有什么不同呢?没人会注意,没人会在乎,十多分钟后会有保时捷把他们送走,几分钟后我们也会拦到一辆久违的出租。我们就这样生存,二三十岁,在北京,空气喧闹不止。人与人都是陌生的区间,大地散发着迷人的辉煌,渐渐引导太阳路入西头,然后吞噬一切,让狡猾的命运慢慢落下华丽的帷幕。这一切的一切我们都无能为力,我们可以一两次的推石上山,却没有勇气循环不止,生命是一场巨大的无底洞啊,但终究会有陨落到底的那一刻。
一切,好像也就这样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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