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华的《活着》,我6次落泪
昨天晚上我网购的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到了,看着它黑色的封面,很符合我的审美。
翻开书,我发现这部作品光序言就有5篇,分别是中文版,韩文版,日文版,英文版和麦田新版。从序言我就知道这本书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有多大了。
拿到一本书,我习惯性地先翻看目录,以及查看书的首尾。当我发现它的主题目录只有一节“活着”,我便隐约知道整本书都在讲述一个故事。
这本书除了5篇自序,就是文末的外文版评论摘要,刨除这些,这本书总共有184页。
有了总体了解后,我觉得我应该会很快读完这本书,结果如我所愿,今天我就读完了。更没想到读到第2页,我便被作者的文字和描写方式吸引了。
作者在开篇不久,写道他看到一位老人正在开导一头老牛,这个写法使我非常感兴趣。我觉得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简直太强了。
今天我除了吃饭和一小时直播上课的时间,都在看这本书,到下午5点将它看完。
期间我哭哭笑笑,笑笑哭哭,就像主人公福贵一样。印象中我哭了六回,也不自觉地随着作者的描写,大笑了几回。
这本书以主人公福贵自述的口吻,向作者讲述自己从年轻到年老贯穿一生的生活故事,既是自己的故事,也贯穿了中国50年的历史。
在这期间,主人公福贵几次痛失亲人。最开始他是地主家嫖娼赌钱的浪荡公子,后来将家产全部败光,把父亲气死,媳妇也被丈人接回娘家,从此他过上了底层的生活,后来意外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去了遥远的地方,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饥饿,经历了战友的惨死,后来被解放军俘虏,给予盘缠,逃回了家乡,再次和亲人团聚,后来和妻子儿女一家四口过着贫穷但温馨的生活,他意识到自己的女人家珍是个好女人,跟着自己没过过好日子。他经历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的相继离世,最终与垂暮的老黄牛为伴。虽然经历了种种,但富贵仍然奇迹地保留着最单纯的世界观,那就是活着。
读小说期间,我在笔记本上记录了我数次落泪的时刻。
01丈人将家珍接回娘家时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浪荡子,他常到城里的妓院游逛。不仅如此,他还大摇大摆地让妓女背着他在街上走来走去,尤其要到丈人的米行前转悠一圈,故意大声地向丈人请安。
后来逛妓院已经不能满足他的快乐,他开始赌博。殊不知,自己被龙二等人设套圈住,直到将家产全部败光。父亲被他活活气死,一头栽倒在村西头的粪缸旁边。
当他正愁以后的生活时,只听锣鼓喧天,乒乒乓乓,父亲去世后十天,他丈人领着十几个年轻人敲锣打鼓地抬着大轿来接女儿。
读到这里我竟喜极而泣,我想福贵的报应终于来了,家珍不用再受苦了。丈人说:“畜生,你过来,你怎么不向我请安了?你听着当初怎么娶走家珍的,我今日怎么将她接回去,你看看这是花轿,这是锣鼓,比你当初去亲时只多不少。”然后便将家珍接回家去。
回想起读到家珍怀着孩子去赌场叫丈夫,还被他抽了几个嘴巴,他派人将家珍拖到外面,家珍挺着大肚子哭着走了十几里回家。
就是这样一个死心塌地女人,知道他在外赌博嫖娼,只是在家等他求他,他依然如此放荡不羁。当娘家将她接回时,我忍不住替家珍感到开心,因此这是喜极而泣。
02有庆死时
有庆是福贵的儿子,家珍走时,已怀着儿子。儿子出生不久,家珍便领着儿子又回到福贵家里,继续跟他吃苦受累,任劳任怨。
福贵想过踏实生活时,却意外被国民党抓去做壮丁。经历了种种磨难再回来之后,有庆已经要上学了。
有庆每天为了给小羊打草,来来回回往在往返学校的路上奔跑,经常磨坏鞋子,福贵嫌他费鞋,便训斥了他。从那之后有庆将母亲做的鞋夹在胳膊底下,赤脚来回地跑。
就是这样一个懂事的孩子,为了减轻家里压力,常常超负荷劳动,帮着母亲,父亲干活。本身长身体的时候,由于营养不良,饿得消瘦,但是当县长的夫人生孩子大出血,急需血液时,学校里的几个孩子的血型都不符合。有庆冲在前面,生怕自己不能做贡献,而恰好他的血液符合。
医生黑心肠,为了救活县长的夫人不顾有庆的死活,几乎抽干了所有的血液。等意识到时,有庆已经停止了呼吸,身子都凉了。
读到这里我再度哽咽。这孩子太懂事了,活得太苦了,小小年纪没受过没得到过父亲的肯定,即使在学校里跑步得了第1名,父亲心里高兴,但嘴上却仍说:“让你上学是读书去的,跑得再快有什么用,鸡还会跑呢。”
儿子死了,福贵终于抑制不住自己对儿子的爱,一脚踢在了县长肚子上,才发现刘县长原来是自己在被抓壮丁期间认识的朋友春生。
他抱着有庆往回走,但此时家珍身患重病,他不想让家珍知道这件事,否则肯定也命不久矣。他自己在村头挖了坑,将儿子埋了进去,骗家珍儿子需要在医院休养。从此他常常去村西儿子坟头处溜达。
03凤霞出嫁时
凤霞是个苦命的女孩,在父亲被抓壮丁期间,发了一场烧,从此耳朵听不见了,也不会说话了。
随着凤霞长大,看着村里的姑娘一个个嫁人,心中也充满了期待,但是又困于自己贫苦的生活和自身条件,村里人却总拿凤霞开玩笑。
福贵和家珍担心自己将来死了,凤霞无依无靠,老了无人照料。因此即使缺胳膊断腿也行,托队长去给说媒。
队长找了一户好人家,城里户口,既不缺胳膊,也不断腿,就是偏头,头和肩膀靠在一起,看人的时候,需要极力地将左肩膀上耸。
原本以为偏头二喜没看上凤霞和他们的家庭,没想到二喜回家后第2天便带了几名工人来为福贵家修缮房屋,把土墙刷成了像城里一样的白墙,家珍和福贵以及凤霞说不出的喜悦。
福贵低声跟二喜说,希望来迎娶凤霞时,能多叫些人,热热闹闹的。他想在村里人面前扬眉吐气,展展自家女儿的风光。二喜是个实在人,借账满足了丈人。
迎亲那天,锣鼓声老远就传过来,二喜带了二十几个人,全穿着中山装,像大干部下乡一样威风。二喜还拆了两条大前门香烟,见男子就往手里塞,别的人家娶亲嫁女时抽的最好的香烟,也不过是飞马牌。
这二十几个人口袋里装得鼓鼓囊囊的,见到村里女人和孩子,就往外散糖。这样的大手大脚把福贵看呆了。
读到这里,我也流下了泪水,为凤霞流下了高兴的泪水。
婚后,二喜,对凤霞更好。凤霞怀孕的时候,为了不让凤霞挨蚊子咬,他自己先去屋子里脱光衣服待着喂蚊子,等蚊子吃饱喝足才,才让凤霞来睡。
04家珍原谅春生
家珍的儿子有庆就是因为春生的女人生孩子大出血,他献血时被医生过量抽血而死的。那时春生当了县长,医院的大夫为了讨好他,害了有庆性命。
春生几次到福贵家来,家珍都没有让春生进门。
直到文化大革命时,春生被打成走资派,每天被吊起来打,他实在活不下去了,想到自杀。在临死前,他跑到福贵家,想和福贵最后见一面。
他向福贵说自己不想活了。福贵劝他好好活着,打了那么多仗,活下来容易吗?
这时家珍其实一直在屋里听着丈夫和春生的谈话。家珍叫了春生一声,春生不敢相信。家珍又叫了一声,春生才答应。他们走到门口,家珍说:“春生你要活着,你还欠我们一条命,就拿你自己的命还吧。”
春生说:“我知道了。”
福贵再次叮嘱他一定要活着,春生答应了。
我本以为春生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没想到一个多月后他还是上吊死了。
家珍说让春生一定要活着,用自己的命还时,春生知道家珍是原谅他了。
读到这,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转。后来春生上吊了,家珍难受了一整天,到夜里她说:“其实有庆的事不能怪春生。”家珍释然了。
05苦根被豆子撑死
凤霞和偏头二喜结婚后,终于过上了一段幸福的日子,后来没想到儿子的到来,却要了凤霞的命。
原本难产,医院问保大保小时。二喜丝毫没有犹豫,“我要凤霞!”当医院恭喜他是儿子时,二喜一怔,“我不要儿子,我说了我要保大。”
大夫告诉他大的也保住了,本来大家已经由阴转晴,没想到接着又来了一个晴天霹雳,凤霞产后大出血,停止了呼吸。
从此二喜,天天背着儿子苦根到处做活。直到有一天二喜也遭遇不测,被两个铁板夹死,苦根才四五岁的样子,开始跟着福贵生活。
祖孙二人天天到地里劳作。福贵给苦根讲述,通过劳动把鸡换成羊,再把羊换成牛,幼小的苦根只想着什么时候能换头牛来。
有天苦根说头晕,福贵没当回事儿,还是带着苦根把整片地的棉花采摘回家。这才发现苦跟不对劲,一摸才知道苦根病得严重。
他也心疼孩子,索性将新鲜的豆子煮了给苦根吃,在那个年代苦根和福贵的生活是很苦的,平时吃不了很多豆子,结果当福贵从地里干活回来时,发现孩子面色铁青,已经被豆子撑死了。
读到这里我忍不住哽咽起来。因为自己也有孩子,联想到苦根吃不饱喝不足,见到食物,自然大口大口地吃,没想到竟被食物噎死,这样的结局太令人叹息了,太令人心痛了。
我也不得不佩服作者,让想起了那句话,作家之所以厉害,就是能让你笑三天,也能让你哭三天。
06福贵在屠宰场买下老黄牛
最后一次落泪是在故事结尾的时候。
这几十年跌跌撞撞,福贵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了,只剩下他自己。他也终于通过劳动,有了能换牛的本钱,他想既然自己活着,总得继续干下去,买头黄牛,既能帮自己不少忙,还能说话解闷。于是他带着钱去往集市,路过屠宰场的时候,他看到一头老牛正卧在那里,歪着脑袋叭哒叭哒地掉眼泪。旁边一个男人正嚯嚯地磨着牛刀。
福贵心疼老牛,看老牛哭得那么伤心,想想牛真是可怜,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干不动了,还要被宰了吃。
他本来已经走了,但心里总放不下。越走心越慌,于是干脆想把它买下来,他赶紧往回跑,到屠宰场的时候,牛已经被绑住了脚。
还好福贵赶回的及时,他从屠夫手里花高价买回了老牛。
看着老牛被解救的一刻,看着福贵在老牛被宰之前赶回,我的心情激动极了,仿佛自己就像那头待宰的老牛重获新生一般,再次喜极而泣。
后来那头老黄牛便一直陪伴着福贵,他给老黄牛起了名字,也叫福贵。
别人都说他疯了,买了一头干不了重活的老牛,活不过两三年的。福贵心里却想,自己也也许还活不过两三年呢,这些时间够了。
令人吃惊的是,福贵和老牛一直相依相伴地活着。不久前还有人说他们“两个老不死的”。
看到这儿,我又破涕为笑,感叹作者用词的巧妙,讲述故事的生动。
我非常佩服作者余华,今天读这本书,我勾勾画画,把好的句子词语都画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作者运用了大量前后对照的写法以及侧面描写。
比如说福贵在破产之前,让妓女背着他故意经过丈人的米行,并大声地问安。后来他再到城里,恨不能躲着丈人的米行,生怕被丈人看见。
再比如,他之前总是让妓女背着在街上溜达,后来他天天背着家珍在街上溜达,即使家珍怕被街坊们笑话,他也不在乎,他说:“我背着自己的女人,谁敢笑我。”
还有他当初被抓壮丁时,有一个人想走,连长对着那个人就是一通开枪。后来连长在包围时,想当逃兵,队里的老兵开枪打他,他听到枪声,撒开两腿就疯跑起来,哇哇叫着跳来跳去地跑远了。这前后的对比,将连长的人物性格生动地展现出来。
关于侧面描写举一个例子,就是当时他们被抓壮丁之后想逃,作者通过写了几个老兵的对话,从侧面展示出逃跑的难度。具体情节大家可以到书里去找寻。
余华的作品非常引人入胜,我在读到一半时,便打开手机购买了他的其他作品,包括《兄弟》《许三观卖血记》《我在细雨中呼喊》。期待到货,继续拜读大师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