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单纯买卖虚拟货币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买卖虚拟货币犯法吗?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那么首先需要明确该种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规: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此处的法律应从狭义上理解为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但是当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买卖虚拟货币涉嫌刑事犯罪。
在2021年9月24日之前,我国并未禁止虚拟货币买卖业务。
并且出台的《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文件,虽然否定了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
但上述规定并未对其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
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亦并未禁止虚拟货币的持有和交易。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风险的通知》中更提及,“从性质上看,虚拟货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这肯定了,将虚拟货币作为虚拟商品进行交易的合法性。
在此期间,诸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闫向东等与李圣艳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案件”、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冯亦然与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案件”。还有杭州互联网法院等法院皆一致认为: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文件,虽然否定了此类“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
但上述规定并未对其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
因此,数字货币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个人在进行交易,应当得以保护,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并不违法。
2021年9月24日,央行等10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通知强调了虚拟货币交易的潜在风险,否定了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
但是其中第二点载明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涵括了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基本覆盖了发币行为、交易行为、衍生品投资等。
很多人疑惑,是不是意味着虚拟货币投资或者交易行为都是非法的呢?
其实,第二点有个很关键的词“业务”。
也就是说,这一条规定针对的是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而不是个人活动。
既然是业务活动,那个人或机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这类工作一般是有计划、持续的商业经营活动。
个人活动则一般是偶然、偶发的,与商业行为无关。
所以,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个人单纯持有、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并不是被法律所禁止,仍然是可为。
个人持有、买卖虚拟货币,只要不是系统性的商业行为,与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无关,一般不会被追究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