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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剑】

2018-03-21  本文已影响217人  方贤s
【我有一剑】

从阿金记事起,他便有一把剑了。

据说当年奶奶在河岸边见到他时,阿金奄奄一息地趴在芦苇丛里,几个月大的婴孩却牢牢地抱住一把铁剑。奶奶瞧着有些神异,如今天下举目四望皆是神人,这孩子不会也是个神仙转世吧。

于是靠捡垃圾为生的老妇人一生孤寡,硬是咬咬牙把这可怜弃婴给拉扯大了。因为有剑在侧,给这孩子取名叫阿金。本想蹭蹭这仙气,好让死后可得庇佑,没想到事与愿违,日子一天天过去,阿金一天天长大,也不过是个毛头小子,上房揭瓦,偷鸡摸狗,和其他普通孩子没什么两样。而那把铁剑也逐渐生锈,钝不可切物,整日挂在阿金腰间响个叮当。

奶奶本就是憋着一口气苟活在世上,想盼着阿金能为她苦难贫困的人生点上一道金光,却不料命运最后给她开的仍然是个玩笑。终于在一个清晨,失足于垃圾堆上,一命呜呼。

奶奶走后,阿金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他知道这个女人为他付出了多少,又寄予了多大的希望,但很抱歉,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或许在从前的和平年代,普通人并不意味着什么,勤勤恳恳忠于职守,依然能讨得一家三口合家欢乐的结局。可自从数年前一组神秘元素的出现,整个世界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好像人类被插上了一双翅膀,推向未知的宇宙。一夜之间,有人可言出法随,亦有人可呼风唤雨,剩下的普通人便成了留在原地的蝼蚁。

想到这,阿金提起那柄锈迹斑斑的铁剑,剑是真的,上面的铁锈也是,一剑下去连木头都难入三分。

阿金喝醉了,醉倒在了埋下奶奶的土堆前。他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是人人敬仰的英雄,那把锈剑也锈迹不在,寒光利刃,一剑可搬山倒海摧城拔寨,什么妖魔鬼怪都难逃一死。哪怕醉得不省人事,阿金的脸上也泛起了得意的笑。这一个少年郎,也只有一场英雄梦了。

“阿金,阿金,你醒醒。”

阿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个俏丽的芳龄少女站在他身前,捂着鼻子,皱着眉头唤他。

阿金连忙撑起身子,拍了拍碎叶泥土,挠头问道:“秀秀,怎么了?”

眼前这婷婷玉立的姑娘是方圆十里内最娇丽的花,明媚又清澈,乡土养育着小麦色的皮肤,一头直发如瀑布一般垂下,站在那儿便自成一派风景。

秀秀是来告别的,山谷里的野蔷薇虽坚强生长,独立清醒,但太过美丽只会招来觊觎,被人采摘。她得服从命运的安排,去嫁给高楼大厦,安稳栽种在花瓶里。

多么俗套又现实的剧情啊,远嫁他方的青梅竹马,一无是处的懵懂少年,阿金和所有十七八岁年纪的男孩一样,看了看女孩长长的睫毛,握了握手上孤零零的剑。

“我陪你去吧。”

于是阿金走出了生他养他的这片土地,就带着一把锈剑,便随着女孩踏入了张着血盆大口的钢铁都市。

迎娶女孩的男人是个进化者,这点阿金是知道的。但当他站在一栋高达七十层的现代大厦并得知秀秀将成为这个庞然大物的老板娘时,他还是下意识地挠了挠脑袋,不甘心地啐了一口。

男人给他安排了一个工作岗位,待在公司楼下当个保安。按阿金的话说,就是村门口的王大爷,守在门前呛两杆烟晃晃悠悠就是一周。

至于秀秀,他很少再看见她,哪怕是碰见也只是匆匆一面。阿金失去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他觉得有些伤心,但城市里的酒却怎么也喝不醉。有些时候他会想念那片淳朴又狡诈的穷乡僻壤,每当这时他抬起头来想瞧瞧星星,却被雾霾给遮住了眼睛。

时间在起重机的轰鸣声中飞逝,阿金也逐渐被这座城市所同化,终日坐在值班室里,看着街上形形色色来来往往的人。或许这就是他的一生,普普通通的,如同微草一般的一生。

可终于有一天,时代的年轮无情地碾下,蒙尘的剑客被拭去了污秽,一切锐利又明亮的光都倾透而出。是福是祸,谁也说不上来。

这一天到来时,天气多云,既无风雨也无晴,阿金懒散地躺在背椅上,悠哉地看着电视里的综艺节目。只感觉地面一阵颤动,眼看着街道上的行人开始狂奔,公司里的人也拼了命地往外跑。

阿金慌张地站起身子,叫住一个往外跑的员工,问道:“这是怎么了,大家在跑什么啊?”

被叫住的人气喘吁吁地回答他:“赶紧跑啊,有个极端危险的进化者入侵城市了。”这话音未落,人已经跑没影了。

阿金听后大惊失色,拿起剑向人潮跑去。极端危险是针对进化者设立的级别,既代指他的能力具有极高的强度,甚至可以危及人类社会,更可怕的在于他同时也存在对社会对人类的极端思想。简而言之,就是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自走核弹。

这样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阿金跟着人群向前涌动着,才发现有一团黑影就笼罩在不远处的写字楼上。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子稳稳地立在避雷针上,俯视着街上四处逃窜的人们。

“那,那是李烨先生,他来救我们了!”

四周的人群随着一道身影的出现开始骚动,只见从天际线飞来一个神武非凡的男子,手里提着一把重剑,昂首悬在空中。

来者正是秀秀的丈夫,这座城市的守护者,被称为力量最高峰的巨匠李烨。阿金仰望着空中的男人,又转过头看了看那团黑影,一场大战似乎一触即发。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了一件令他惊慌失措的事情。

就在那团黑影的笼罩下,秀秀好像一动不动地躺在里面,生死不明。

李烨怒目而视:“张牧,你闯入城市,又掠走我的妻妾是什么意思?你这是想向我宣战?”

原来那个极端危险的进化者便是被联名通缉多年的怪墨张牧,初次出现就屠尽一城数百万人,引起轩然大波,却在两大神人的追杀下消失于荒野。

“当年你砍我的那一剑,我可没忘啊李烨。如今我基因勘破,轮到你受死的时候到了。”张牧狞笑着说道。

原来这个张牧是来找李烨寻仇的,这敢情好,阿金倒恨不得他俩斗个你死我活。只是,秀秀怎么办,阿金瞳孔骤缩,咬咬牙开始向写字楼跑去。

阿金知道李烨是不会在意秀秀生死的,对于他来说秀秀不过是一个讨趣的玩物。可自己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秀秀就这样死去,必须去救她。

阿金绕过损坏的电梯,大步攀跑在楼梯上,他的腿有些哆嗦,汗一滴一滴地打在脸上,喃喃自语给自己加油鼓劲。锈剑被当作拐杖一样强撑在地面,一步两步,似乎在奔向死亡,又不肯投降。

才上天台,阿金一眼就看见被随意丢弃在一旁的秀秀,他小心翼翼地侧头探去,张牧和李烨仍在紧张地对峙着。于是他行动了,不敢有片刻耽搁,他只想快些救下这个女孩。

时间在此刻似乎变得粘稠,这短短的距离像过了几个世纪,阿金莫名想起了那个初夏,奶奶尚在,秀秀未嫁,他在正午时偷偷抱走了一个西瓜,不理会身后的臭骂,欢快地跑向溪边,炫耀地掏出西瓜最中心的那抹鲜红,凑上前去喂给秀秀。女孩眨巴眨巴眼睛,阳光下长长的睫毛颤得动心,阿金说要给她吃一辈子的西瓜。

当阿金回过神来时,他已经倒在血泊中了,张牧玩味地看着他,似笑非笑。

“李烨,这男的可比你血性多了。别墨迹了,我捉你小妾就是为了引你出手,来领死吧。”

张牧伸手一挥,满天乌云压顶,天色变换如有神威。李烨果然对秀秀浑然不顾,举起重剑,猛然向前斩去,此意一往无前,有力拔山河之气。

阿金躺在地上,任由流血不止,只感觉身体好像不属于自己了。他扭头看向秀秀,想张嘴唤她,却没有半点力气。

战局愈演愈烈,情况却不容小觑,李烨的重剑虽势不可挡,可难斩断云彩笔墨,一层层地纠缠稠密,颓势已显。

街上的行人也放弃了逃跑,绝望地看着遮天蔽日的黑云。人在城在,若李烨败走,那么他们再怎么逃也注定难逃一死。

高手对阵,胜败总在一瞬之间,就在刹那间,局势已定。李烨一退再退,手中的重剑也摇摇晃晃,他擦了擦嘴角的血迹,一心死战到底。而张牧歪了歪脑袋,打了个哈欠,显然已对昔日的敌人不抱兴趣,招手一挥,无数墨色垒成一座千佛山,只待一山压下,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分分合合的男男女女,藏在钢筋铁骨下的心愿梦想,所有上演在这座城市里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了。

秀秀终于醒了过来,困难地睁开眼睛,与阿金四目相对相顾无言。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阿金的锈剑浸在鲜血里一点点地褪去了斑斑锈迹,露出熠熠光辉。阿金忽然明白了,原来自己不是一个剑客,而是一块砺剑石。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唤醒这把剑而存在的,只有通过他,这把剑才能再现人间。此时此刻,也只有这把剑,也只有阿金,才能拯救这一片天地人间了。

秀秀虚弱地望着血泊中的阿金,似乎看出了他的意图,流着泪摇摇头。阿金笑了笑,用仅存的力气将剑亲手插入自己的心口。

他说,奶奶,我现在算是英雄了吧。

鲜血喷涌而出,铁剑飞驰而起,这一剑,是来自少年阿金的一剑,是生平第一剑,也是最后一剑。这一剑利落干脆地劈开墨山,轻而易举地取走项上人头,潇洒自在好不快活。

记得在早些年间,小学课堂上,老师问大家的理想是什么,阿金兴致冲冲地举起手来,晃荡手中的铁剑,大声说道他得成为拯救苍生的英雄。

小小的脸上稚嫩的鼻梁,写满了豪气。

阿金啊,

这一剑,他终究还是递给天下人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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