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边上的家暴不是家暴?殴打侮辱妇女可以和解了事?

2018-12-02  本文已影响9人  张风铎

江苏昆山,就是今年龙哥和白衣哥生死纠缠的那个地方,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凌晨三点,积善路附近,一名女子凌晨寒风中,半裸呆立路边……

好心人看到后,虽然不明真相,但还是报了警。

警察开车到达现场,还原事件真相。

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夫妻二人发生口角,丈夫对妻子实施了殴打,并扒下了她的上衣,扬长而去……

就在警察问询的时候,其丈夫开着车又赶回来,也不知道是准备扒下妻子的下衣……还是余恨未消,打算进一步殴打。

因为丈夫李某浑身酒气,警察对他实施酒精检测,根据酒精超标,醉酒驾驶被确认。

视频里可以看到,其实丈夫李某也是半裸的状态。

什么行业什么素质的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刻意半裸?

我们暂且不做判断,但有一点可以100%的确认。

渣男。

我们看看昆山警察是如何处理这个殴打侮辱妇女案件的。

警察随后对“夫妻俩个的矛盾”进行了调节。

注意,这个大路边上的殴打加侮辱妇女事件,警察降低成了“夫妻俩的矛盾”。

警察认真的李某进行了口头上的批评教育。经过一番正能量的灌输,丈夫李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对妻子动手。

警察对媒体说,丈夫得到了妻子的原谅。

真的得到了妻子的原谅?

妻子是不是真正原谅了丈夫不得而知,但丈夫以后会不会再对妻子动手?答案是肯定的。从来就没见过一起家暴事件能善终,要么要么一刀两断,要么你死我活。

太多极端的案件,就源于这种不论是非、不管对错的和事佬调解。

家暴加侮辱真真切切发生在大路边,证据确凿,警察却做了和事佬。让妻子选择了原谅。

至于发生口角被殴打的起因,是因为在酒后,某个朋友说妻子“偷人”。

至于“偷人”有没有证据,这个不重要,除了法庭上需要证据,平头百姓家需要啥证据?有人说偷人了,那就是偷人了。

就是这么一个逻辑。

但其实这个原因并不重要,就算“偷人”了,就应该被打?妻子偷人了,丈夫有权力打她?

妻子偷人了,丈夫不爽,好合好散,离婚就是了,打她干嘛?

她又不是丈夫的私有财产。

但就是打了。

而且在家暴这种事情上,警察真的没用。

虽然女性也是纳税人,但纳税人的权利还是得不到尊重。

怪不得龙哥这号人都能在昆山开上宝马,答案不言而喻。

这哪里是法治社会的样子?

闹剧过后,还能做夫妻吗?

羞辱过后,还能继续过下去吗?

应该是可以的,反正警察已经调解了,就算妻子再一次被扒衣遗弃街头,也无非就是警察出面二次调解就是了。

实在不行还可以三次调解,四次调解……

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一切矛盾和仇恨都要用正能量来化解。

化解不了怎么办?

该爆发的,终究还是要爆发。


醉酒丈夫动手打人 还扒掉妻子上衣“扔”在路边_腾讯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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