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一本书读书

《乔布斯传》读后感

2015-02-24  本文已影响1589人  与卡林

去年因为手机坏了,也因为对于安卓的卡顿已经达到了忍耐的极限,加上WP的不成熟还有苹果拍照的强大和流畅,于是最后买了5s

自从用了iPhone后,从来没觉得卡过,虽然因为系统的问题有时会闪退,不过这不是主要问题,流畅才是关键,至于装逼(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慢慢的喜欢上iPhone以后对于苹果这家公司也兴趣越来越大,以致产生了要转苹果开发的想法(其实基本算转了,自学一段时间后目前已有App在等审核上架,也在找ios方面的工作了)

于是开始了解苹果公司的历史包括mac,找来了《乔布斯传》(官方唯一授权的那个版本),应该说这是看过的最好看的一部人物传记,而且其中也谈到了其他一些大企业的历史和一些情况,可以说是一部近代科技发展简史了,而且才知道现在大多数手机和电脑的外观和功能都是苹果创造的...

其中有几个点值得思考和学习

1、核心当然是乔布斯本人,天才多少都有些偏执狂,而乔布斯把偏执发挥到了极致,各种极致,产品,管理,体验,设计,细节,各方面都要亲自把握,而这样的人也不那么让人喜欢,用书后面对于他管理过的员工的话来说就是他会把你贬到无地自容,但是又因为这样促成了你做到自己都觉得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所谓的现实扭曲力)。

2、公司管理方面,乔布斯说道,要做到统一,让工作在各个部门同时推进也就是并行,流程是各个部门同时开始的,不会一个个部门轮流着来,这样能节省时间和提高效率,而这些都是要有一个强大的人来统一协调安排,而乔布斯做到了,而当作者问他有哪家公司能像苹果那样打造一个封闭的统一的环境以达到用户体验的极致时,乔布斯说也许某家汽车公司曾经做到过,读后最大的感受就是苹果之所以能做到这样,事实上是因为乔布斯这个人,如果没有这个人即使有这种理念基本也不可能做得到。

3、接2,其中提到一个说其他公司的管理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部门间的相互排斥,斗争,往往导致了很多工作难以进行,即使有好的想法好的产品,所以说每家公司都有可能成为伟大的公司,但是没有,因为很大的原因在于管理上面,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对于大多数公司内部斗争的深恶痛绝让我觉得很难找到一家自己喜欢的公司。

4、人才,纵观苹果的历史,基本上都是各种人才的历史,创造第一台电脑的沃兹,影响乔布斯把人们看不到的地方也要做的好看认真的养父,影响他简洁设计的雅达利公司工程师阿尔·奥尔康,皮克斯的拉塞尔,广告鬼才李·克劳,公关奇才麦肯纳,麦金塔开发图形界面的比尔·阿特金森,设计师乔纳森,当然还有库克,这些是书本给我的印象最深的人物,各个方面的人才也要有发现金子的眼睛和会利用激发这些人的人物,这个人就是乔布斯,所以能在乔布斯手下工作的人都不是普通人,这也要归功于乔布斯对于人才的苛刻和执着,一流的团队才能吸引一流的人才。

5、要做成一件伟大的事,不是说一定要像乔布斯这样,而是要有他身上那些好的东西,追求完美,坚持,偏执,信念,打造一个伟大的产品不是为了钱,而是站在前人发明的基础上继续造福人类。

6、最后有段乔布斯的话,我想这也是对这本书或者对这家公司和对他自己最好的诠释了,这段话我超喜欢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只是个微妙的差别,但其结果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费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是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宝丽来的埃德温·兰德曾谈到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种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那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同时也是伟大的科学家。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们付我们钱去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在过去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公司成为了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公司都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微软。我想有一段时间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它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是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理论。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他们是改写收入数字的人,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以及早已离开苹果的约翰·斯卡利、微软的史蒂夫·鲍尔默)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当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时,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撤了。当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我讨厌一种人,他们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去做那些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所需要做的工作,也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然而只有那样你才真正有所贡献,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你要打造一家再过一两代人仍然屹立不倒的公司。那就是沃尔特·迪士尼,还有休利特和帕卡德,还有创建英特尔的人所做的。他们创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这正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认为我对别人很残暴,但如果谁把什么事搞砸了,我会当面跟他说。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我在说什么,而且事实总是证明我是对的。那是我试图创建的文化。我们相互间诚实到残酷的地步,任何人都可以告诉我,他们认为我就是一堆狗屎,我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吵,互相吼叫,那是我最美好的记忆。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罗恩,那个商店看起来像坨屎”的时候没什么不良感觉。或者我会说“上帝,我们真他妈把这个工艺搞砸了”,就当着负责人的面。这就是我们的规矩:你就得超级诚实。也许有更好的方式,像个绅士俱乐部一样,大家都戴着领带说着上等人的婆罗门语和华丽词汇,但是我不了解那种方式,因为我是來自加利福尼亚的中产阶级。

我有时候对别人很严厉,可能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我还记得里德6岁时,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刚解雇了个人,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人要怎样告诉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业了。肯定很艰难。但是必须有人去做这样的事。我认为确保团队的优秀始终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做。

你必须不断地去推动创新。迪伦本来可以一直唱抗议歌曲,可能会赚很多钱,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必须向前走,当1965年他转做电子音乐时,他疏远了很多人。1966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会先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非常喜欢。然后他会带出TheBand乐队,他们都演奏电子乐器,观众有时候就会喝倒彩。有一次他正要唱《像一块滚石》,观众中有人高喊“叛徒!”迪伦说:“搞他妈个震耳欲聋!”他们真那样做了。披头士乐队也一样。他们一直演变、前行、改进他们的艺术。那就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想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得以利用前人取得的成就表达感激。我并没有发明我用的语言或数学。我的食物基本都不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更是一件都没做过。我所做的每一仵事都有赖于我们人类的其他成员,以及他们的贯献和成就。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在这股洪流中再添上一笔。这是用我们的专长来表达的唯一方式——因为我们不会写鲍勃·迪伦的歌或汤姆·斯托帕德(TomStoppard)的戏剧。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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